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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北京出发<国庆自由之旅>日本东京5晚6天自由行,国航直飞,团签,无购物无自费
自由行 编号:23848

北京出发<国庆自由之旅>日本东京5晚6天自由行,国航直飞,团签,无购物无自费

玩就要轻松无烦恼,早去晚回国航直飞,5晚市区三星酒店连住含早,机场专车接送

¥4700
该产品的价格和团期会实时变动,下单后需要客服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

1、北京出发,日航/国航正班、2件托运行李/人
2、含旅游车接机送机(机+酒和机+签、单机票等套餐不含境外机场接送机、领队服务)
3、市中心地铁附近酒店连住5晚,含5个早餐
4、专业日语领队(安心游玩)无小费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北京
目的地 东京

参考交通

计划的交通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北京东京 日本航空JL020
08:25 北京首都机场
13:00 日本羽田机场
日本北京 日本航空JL025
18:50 日本羽田机场
19:45 北京首都机场

酒店信息

以下酒店仅供参考,如遇出行高峰碰到酒店无房情况,供应商会安排转至同级酒店

东新宿E饭店

最多入住2人
电话 03-5287-3588
地址

東京都新宿区歌舞伎町2-3-15

东京E饭店位于东京地铁附近,相当于国内3-4星级酒店。风格现代的E Hotel Higashi Shinjuku酒店于2015年7月经过重新装修,毗邻东新宿地铁站(A1出口),提供免费的WiFi、24小时便利店和自助式洗衣机,距离繁华的歌舞伎町(Kabukicho)地区有10分钟的步行路程。

パールホテル茅場町

最多入住2人
电话 03-3553-8080
地址

東京都中央区新川1-2-5

酒店距离茅场町地铁站(Kayabacho Subway Station)仅有4分钟步行路程,提供紧凑型客房、免费WiFi、投币式自助洗衣店和可免费使用的联网电脑。

パールホテル両国

最多入住2人
电话 03-3625-8080
地址

東京都墨田区横網1-2-24

酒店的位置便利,距离JR两国车站(JR Ryogoku Station)有1分钟步行路程,距离两国国技馆(Ryogoku Sumo Hall)有3分钟步行路程。

推荐玩法

首都机场集合,乘国际航班飞往东京,抵达后,乘坐旅游车前往东京市区,到达酒店,办理入住手续。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国际往返机票(团队机票不得退票、改期)
参考航班信息:8月28号去程:JL020 0825/1300;回程JL025 1650/1945
9月6号去程:JL020 0825/1300;回程JL869 1810/2115
9月13号去程:JL860 1045/1525;回程JL869 1810/2115
其他日期去程:JL020 0825/1300;回程JL025 1650/1945
2、日本团体旅游签证
3、酒店内早餐
4、全程3星酒店双人间
参考酒店:9月13号为:两国珍珠酒店含早 地址:東京都墨田区横網1-2-24经济型小标间(STUDIO TWIN)14㎡ 两张床 110*195+95*195
9月6号为:葛西珍珠酒店 地址:東京都江戸川区東葛西6-1-7 经济型小标间(STUDIO TWIN)14㎡ 两张床 110*195+95*195
其他团期为:茅场町珍珠酒店 地址:東京都中央区新川1-2-5 经济型小标间(STUDIO TWIN)14㎡ 两张床 110*195+95*195

5、优秀中文领队
6、境外司机机场接送机服务费
7、旅游意外险30元/人(说明:团队报价包含的旅游意外险,保额较低,建议您同时投保高额旅游意外险)
8、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含

1、单间差:3星珍珠系列酒店1000元/全程;东新宿E酒店1900元/全程(温馨提示:补单间差后,享用的是单人间,一张单人床)
2、午餐、晚餐、日本交通等费用
3、护照费用
4、国内交通费用
5、酒店内发生的电话费、洗衣服等额外费用
6、个人境外消费
7、因天气原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

预订须知

预订须知

暂无

出行须知

1、日本酒店规定年龄在6岁以下(不含6岁儿童)方可不占床,可以和大人同床。
2、行程所列酒店如因节假日房间爆满等特殊原因无法安排,以我社出团通知为准。
3、成团说明:行程均办理团签,低于10人以下升级办理个签,有北京机场送机人,无领队。 
4、因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天灾、战争、罢工、政治等不可抗拒因素,可能会对出团日期、行程等有所调整,我社保留调整的权利。 
5、行程当中如遇客人损坏酒店内设施时,由客人自行赔偿及承担日本当地法律责任 
6、因客人自身原因在中国海关出关时或者日本办理入境时不能正常入境团款全额不退。 

出行提示

暂无

退改政策

1、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