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件)护照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原件)相片
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或者蓝底彩照两寸(4.5cm×4.5cm)相片(白底)。
(复印)身份证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 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复印)户口本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2.在所属领区内,持香港黄皮护照(即香港签证身份书),澳门旅行证的申请者免提供户口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2.在所属领区内,持香港黄皮护照(即香港签证身份书),澳门旅行证的申请者免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须到近半年居住所在地的公安局开具《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提供原件以及回乡证复印件。
(复印)居住证明/资料
一、深圳地区(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1)居住证复印件
(2)连续6个月在东莞购买社保的记录(不可断开,需连续购买,且必须为社保局开立原件)
二、除东莞外的所有地区(满足一样即可)
(1)居住证复印件
(2)居住证明(由居委会或街道开具,必须再盖章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公章)
(3)连续6个月在当地购买社保的记录(不可断开,需连续购买,且必须为社保局开立原件)
注意:如有同行人为外领区户籍常住的申请者,跟在广东、广西、海南内常住的直系亲属一起申请,有关系证明,可以不提供居住证明一起递交签证。
(复印)结婚证明
1.请提供结婚证 复印件
(原件)在职证明
1.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不可为申请人)并盖公章,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行程目的(预计出发时间最好控制在2个星期之后,因为一般获得签证都是3个月有效的。预计出发时间不宜太靠后,可以提高日本方地接发邀请函的速度。);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若属于在办事处上班但办事处没有注册公司的情况下,请按以下的格式准备。(网站提供模板下载)
(复印)单位资质证明
1.在公司上班的申请人请提供最新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在2013年之后改为网上年检所以可以提供正本加盖公章)。
2.在非营利或事业单位上班的申请人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活期资金证明
1、必须提供本人名下的近期开立的近半年的余额10万以上的银行对帐单原件。(如所提供为对账簿,需提供全整本复印件)
(复印)辅助资产
1.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