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因私护照(原件)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如近1年换发旧护照,需提供旧护照原件;
3、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不包含备注页;
4、不接收6个月内有韩国拒签或者滞留记录的护照;
5、护照须完整无缺、无任何破损、无污渍。
★照片(2张)
1、近6个月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须一致(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2、请勿提供所持护照首页以及原签证页上的照片;
3、一般相纸打印的彩色照片,照片不可翻拍、PS、美颜;
4、脸部需占照片70-80%,下巴至头顶大约30-36mm;
5、请勿佩戴帽子、围巾、首饰(包含项链、耳环、耳钉)、口罩等遮挡物;
6、请勿佩戴眼镜或隐形眼镜(包含美瞳、普通隐形眼镜);
7、不能露齿,请勿张开嘴巴;
8、务必请清晰的露出五官,建议长发客人束发(需能看出耳朵、眉毛、眼睛、鼻子、嘴巴以及脖子)。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请提供行程期间有效的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1、整本复印件(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集体户口本人页复印件,或直至出发时仍在有效期内的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集体户口本人页复印件,二选一。
★长期居住地证明
户籍所在地不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省的申请者,需提供:
由工作地的社保中心打印的近6个月的本人社保记录原件,需体现有用户名和密码。
★签证申请表
1、下载并用A4纸单面打印;
2、请中文完整填写(全部黑色中性笔手写),无需粘贴照片,本人在签名栏处用中文签两次名字(与护照签名一致) ;
3、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注:签证申请表必须由本人填写,不能由其他人代填写、漏填、信息填写错误、不真实的情况,如未按使馆要求填写导致的签证拒签责任自付。
★中文在职证明
1、本人所在单位的中文在职证明: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抬头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
(2)须注明申请人的入职时间、收入、职位、出行目的及费用支付方,出行目的必须与韩方邀请函访问目的一致;
(3)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申请人不可以自己签名、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
(4)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二选一。
2、除签名外其他内容手写无效。
★单位证明复印件(需盖章)
本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
★邀请材料
1、韩文邀请函原件,必须要加盖印鉴章:
(1)使用固定模板韩文完整填写;
(2)邀请函最后的邀请公司负责人联系方式处一栏内,必须同时填写该负责人的手机号码及公司电话号码;
(3)禁止手写、修改、编辑句子及样式,需要填写所有项目(若没有相应事项时,请填写无);
(4)2张以上时需要骑缝章;
(5)邀请函中不要出现South Korea字样。
2、印鉴证明书原件(需与邀请函里的印鉴章一致),必须为送签日3个月内开具的;
注意,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上加盖的印鉴(即为公章),须与“印鉴证明书”所证明的印鉴一致。
3、由韩国国税局打印的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的韩方纳税事实证明书复印件;
4、韩方事业者登录证明复印件(必须为送签日3个月内打印的,非盈利性法人提交固有代码证复印件);
5、如有以下可证明贸易业绩的材料尽可能多提供,如: 中方与韩方公司的进出口报关单、中方公司信用证(L/C)复印件、中方公司进出口业绩确认书、中方与韩方的采购合同、中方与韩方业务推进意向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