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需同时满足以下5点: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如换发过护照,请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需提供遗失说明;遗失声明
3、至少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4、须有中文签名(不可用铅笔));
5、不接收在韩国非法滞留过或曾被韩国遣返的申请人。
长期居住证明原件
1、如户籍所在是广东、广西、海南、福建以外的,需在以上四地工作、生活或学习并提供已有三个月记录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证复印件;送进领馆时,居住证或暂住证的失效日期须在半个月后;
2、居住证或暂住证复印件上需手写注明签发的公安机关名称及其联系电话;
3、如无居住证,可提供最近四个月内的社保(五险)记录流水明细,在递交材料时须有当月记录,须有社保局盖章,并请在空白处写上打印单位的名称及联系电话:
(1)显示申请人名字及缴纳社保单位名称或代码;
(2)缴纳社保的单位须与现在职公司名称一致;
(3)社保记录的打印日期与印章上的日期需一致。
照片(2张)
近6个月内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2张(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身份证原件
1、如户籍与身份证上的地址是广州、深圳地区的申请人(不含集体户)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如非广深户籍可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2、如16岁以下儿童未申领身份证,请提供显示本人所在户口簿原件,户口所在地须在广东、广西、海南、福建。
备注:原件将于出签后与护照原件一并退还。
同行关系证明(18周岁以下者提供)
18周岁以下申请人如单独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1、父/母亲一同出行并自备签证:提供父亲/母亲的护照首页复印件和有效签证页复印件,另提供一家三口所在的户口簿复印件与出生证复印件等亲属关系证明;
2、单独出行或与父母外的亲友出行:提供父母不同行同意函以及申请人与父母所在的户口簿复印件与出生证复印件等亲属关系证明;不同行同意信
资产证明原件(学生/学龄前儿童)
1、符合以下4个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可以免交资产证明:
(1)未满17周岁的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本人所在户口本原件(是否增补材料由领馆判断);
(2)如户籍所在地及身份证上的地址都是广州、深圳地区(集体户口除外),请提供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是否增补材料由领馆判断);
(3)如曾访问过韩国(济州岛免签等,免签入境相关国家【含免签观光登陆许可】的人员,非法滞留者除外),护照上必须持有韩国的签证页,签证类型包含旅游、商务、探亲、留学等,需提供签证页及出入境章复印件;注: 以韩国团签,个人担保C32签证访问记录申请者,只承认2016年 1月27日之前的入境记录;
(4)如是中国大陆四年制大学在校生或毕业生,在校生提供“在读证明原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在校证明样本 在校证明模板
2、如不符合以上免交资产证明条件的申请人,请在以下3项资产证明选择提供1项,但如提供父母名下的资产证明,另外还需提供在读证明原件、能显示父母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事由书(写明使用父母资产证明的事由):
(1)本人或父母名下有近8个月记录,最后交易日期须在递交材料的一周内,余额在3万元以上的银行流水账单原件(每个月要有一定的交易记录,不接受近期大笔或非规律性存入,须有银行盖章),请在账单空白处写上打印账单的银行详细名称及联系电话;
(2)本人或父母名下房产证原件(仅限于商品房,请标注出房产的市值,仅提供此项资产材料领馆会根据情况要求增补材料);
(3)本人或父母名下在银行开具的近8个月的信用卡流水账单原件(信用额度高于5000元,每月有交易记录,按时还款,信用良好),请在账单空白处写上打印账单的银行详细名称及联系电话;
注:(1)领馆有权根据申请人不同情况,增补资产类材料;
(2)不接收存款证明;
(3)如资产证明开具单位不在广东、广西、福建、海南范围内,领馆可能要求增补材料。
签证申请表
请单面打印,用黑色水笔填写的申请表一份并在申请人署名处签名(未满17岁的申请人由父母代签名),请与护照末页签名一致。请下载:签证申请表 签证申请表填写样本
注:除表格中指定用英文字母填写外,其余内容可用中文填写,具体请参考填写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