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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3月>汕头往返黄山、宏村、新安江山水画廊、徽韵纯玩4天3晚跟团游,高铁往返
跟团游 编号:56785

<3月>汕头往返黄山、宏村、新安江山水画廊、徽韵纯玩4天3晚跟团游,高铁往返

¥2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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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美景:深度品位大【黄山】,观黄山日出大气磅礴【含上下往返缆车】
世界文化遗产---徽州古村之行【宏村】;
全程无购物、无加点、无自费真正的高品位帝皇游;
住宿:市区五星标准,山上挂四双人标间;宏村客栈酒店;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汕头
目的地 黄山 宏村

详细行程

第1天 潮汕---黄山市

于指定地点集中,专车送往沙溪动车站,乘坐中国最美高铁(G1602/11:17--16:57)或厦门转黄山北)前往最美的地方---黄山市;晚餐观赏黄山大型演出《徽韵》,史诗般的场景,以音乐、舞蹈、杂技、现代徽剧、京剧、花鼓灯、民歌联唱、欢歌载舞等多种表现手段,奉献给您一台多姿多彩、美轮美奂的旅游文化大餐;后入住酒店休息。

餐饮

早餐:不含 中餐:不含 晚餐:含

住宿

黄山市区

第2天 屯溪—新安江—黄山风景区

早餐后前往参观素有“活着的清明上河图”之誉的【宋代老街】(老街为徽商的发祥地,完
整地保留了明清时期的建筑、白墙、青瓦马头墙,具有典型的皖赣民居风格);后前往【船游新安江】,世纪广场、观光索桥、林廊清影、徽州照壁、湖边古村落、屯浦归帆、湖边水利枢纽、摩崖石刻等;乘车前往“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之誉【黄山风景胜区】(车程约1小时),乘缆车上“人间仙境”,游览【北海景区】:狮子峰、猴子观海、清凉台、十八罗汉朝南海、笔架峰、梦笔生花、始信峰;游览【西海景区】观仙人晒靴、游排云亭,在此可饱览黄山之怪石奇观,后游览“魔幻世界”---西海大峡谷(根据客人体力是否游览,不游览的请配合导游或就近休息),欣赏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享受黄山风景区中最秀丽深邃的部分,赏黄山落日晚霞美景。

餐饮

早餐:含 中餐:含 晚餐:含

住宿

黄山山上

第3天 黄山风景区—宏村

晨观日出(视天气情况)早餐游览玉屏楼景区、赏闻名世界的迎客松、尽情的拍照留影,天上玉屏、玉屏卧佛、远观黄山最高峰—莲花峰、登百步云梯、穿越一线天、螯鱼峰、海心亭、天海、光明顶、黄山奇石—飞来石后经玉屏缆车下山;后参观世界文化遗产—中国牛形古村落—宏村(车程约1小时);村落布局严谨,民居建筑工艺精湛,蕴藏着极其丰富的文化内涵,有“世外桃源”之称;被誉为民间故宫。是奥斯卡获奖影片<<卧虎藏龙>> 外景摄地;晚餐后入住酒店休息。

餐饮

早餐:含 中餐:含 晚餐:含

住宿

宏村客栈

第4天 黄山市——潮汕

早餐后前往梓路寺:始兴于唐,佛事兴隆,为当地规模宏伟的禅门古刹,来一场净化心灵之旅。后乘车赴黄山北站,乘坐动车返汕头(沙溪)【参考车次G1601/11:19-17:26】,抵后乘车返市区,行程圆满结束!

餐饮

早餐:含 中餐:不含 晚餐:不含

住宿

温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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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 通:含双程高铁二等座票;当地行程用车(空调旅游车);
2、住 宿:黄山市区1晚五星标准酒店+1晚宏村特色客栈;黄山上安排挂四(双人间);如酒店没有三人间、或客人如不接受此种方式,须在出发前补房差800元/人退房差600元/人),抵达酒店时请索取酒店的卡片,并随身携带。
3、行程用餐:全程含3早5正餐,正餐餐标按30元/人/餐,黄山上140元/人(含1早1正);当地特色风味。
4、导游服务:当地优秀导游服务。
5、小孩费用:1.2米以下含餐、车费、导服:760元/人(不占床,不含动车票)
1.2-1.4米含动车票往返半价、门票半价,餐、车费和导服:1680元/人(不占床)
1.4米以上按成人操作;
8、保 险:我社包含旅行社责任险。
9、.购 物:全程纯玩不购物、无加点、无自费;

费用不含

1、行程外的个人消费及因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2、不含高铁上用餐;旅游意外保险等;

预订须知

预订须知

暂无

出行须知

1、特别说明:行程景点顺序如有变动,以当地接待社安排为准!
2、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天气原因,交通管制等)行程作适当调整,或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额外产生费用由游客自理!

出行提示

暂无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