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

康辉旅游网广州往返西宁大美青海湖+天空之境茶卡盐湖+天境祁连山+峨堡古城+卓尔山+塔尔寺双飞6天5晚跟团游,遇见茶卡盐湖
跟团游 编号:49193

广州往返西宁大美青海湖+天空之境茶卡盐湖+天境祁连山+峨堡古城+卓尔山+塔尔寺双飞6天5晚跟团游,遇见茶卡盐湖

入住豪华酒店(当地4星)

¥4999
该产品的价格和团期会实时变动,下单后需要客服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

1、青海深度游、领略高原湖泊、藏传佛教文化等
2、全程入住酒店豪华店,无购物,让您的摄途更畅心;
4、青海湖、茶卡盐湖、祁连山草原、卓尔山;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青海湖 西宁

参考交通

计划的交通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广州西宁 南方航空CZ3249
06:35 广州白云机场
10:15 西宁曹家堡机场
西宁广州 南方航空CZ3130
13:55 西宁曹家堡机场
18:40 广州白云机场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直飞或经停—西宁

广州机场集合,根据时间乘机(参考航班时间:广州-西宁CZ3249/0635-1015,实际以出票为准)飞往青海省会--西宁,抵达后参观【西宁东关清真寺】中国西北地区著名的四大清真寺之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东关大街。该寺占地面积13602平方米,建筑面积4654平方米,是一个规模宏大的建筑群。游毕入住酒店,晚餐自理。
温馨提示:1、西宁市海拔2300米,大多数人不会出现高原反应,气候较为干燥,应多喝水以补充水,多吃蔬菜水果,以增强抵抗力。2,虽然青海的羊肉好吃,但是不能过多食用,容易上火,青海水果不是很多,可以携带一些维生素进行补充。请您备好防冻衣物,如秋裤,毛衣,羽绒服 ,冲锋衣等。
西宁美食攻略:*水井巷风味小吃街,这里几乎集中了青海省的所有名吃,号称“百味街”、“小香港”。美食小摊档摩肩接踵,烤羊肉串、羊杂碎、甜醅儿、酿皮儿、麦仁饭、麻食儿、拉条子、凉粉儿、手抓羊肉、羊蹄膀、粉汤样样俱全。
今晚住宿:西宁可可西里或德宫或西宁圣缇烁大酒店或西宁白云翔羚酒店或西宁景翔假日或同级

餐饮

早餐:自理 中餐:含 晚餐:自理

住宿

西宁

第2天 西宁—茶卡盐湖—青海湖

早餐后,赴【茶卡盐湖】(约300公里、约4小时,参观2小时;不含小火车及环保车50元/人及观景台10元/人),茶卡盐湖位于青海柴达木盆地,盐类形状十分奇特,有的象璀灿夺目的珍珠,有的象盛开的花朵,有的象水晶,有的象宝石,因此才有珍珠盐、玻璃盐、钟乳盐、珊瑚盐、水晶盐、雪花盐、蘑菇盐等许多美丽动人的名称。被称为“天空之境”,又被誉为中国的“乌尤尼”,“人生必去的55个地方之一”的茶卡盐湖,是我国食盐的主要产区之一,湖面都是晶莹剔透的的盐块像一面镜子,在阳光的照射下更是显得水天一色,现实与梦幻交错,仿佛是在天上。游毕前往青海湖(140公里、车程约2小时),入住酒店休息,有兴趣可到青海湖附近观看日落
今晚住宿:青海湖附近宾馆(标准间)

餐饮

早餐:含 中餐:含 晚餐:含

住宿

青海湖

第3天 青海湖—祁连县

早餐后,乘车赴国家AAAAA级景区—早餐后前往中国最大的咸水湖泊--【青海湖】(含门票,如乘坐环保车及游船请自理:游船110+环保车20,参观时间约3小时)。湖面一望无际,碧波万顷,水天一色,雪山连绵,绿茵如毯,羊群似白云飘动,使人陶醉于诗情画意般的景色中。途均海拔2800米。青海湖--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蒙语“库库诺尔”,意为“青色的湖”。 途经中经过唐朝文成公主进藏时驻足的日月山,海拔约3400米,聆听文成公主当年进藏的动人传说;观青海草原、青 山、蓝天、白云、尽情摄影,之后我们前往祁连县城(380KM、车程约6.5小时),祁连县城有很多好吃的,晚上可以自行闲逛一下,自费品尝当地口味;
今晚住宿:祁连大酒店或同级

餐饮

早餐:含 中餐:含 晚餐:自理

住宿

祁连

第4天 祁连—卓尔山—西宁

早起前往【峨堡古城】(游览约1个小时)峨堡古城与峨祁公路交汇处祁连县峨堡镇,是古丝丝绸之路南路上的重要驿站、茶马互市及军事要塞,素有青海北大门之称。后前往最美的天然观景台【卓尔山风景区】,卓尔山藏语为“宗穆玛釉玛”,这里以其“色若沃丹、灿若红霞”的奇妙风光被誉为“美丽的红润皇后”。四周是绵延不绝的祁连山脉,有“东方瑞士”的美称,登上卓尔山顶,这里俨然一个360°的超级观景台,天际边常年积雪的【牛心山】,一山揽尽四季之景。后返西宁(300KM、车程约6.5小时),一路风光无限,抵达西宁后入住酒店。
今晚住宿:西宁可可西里或德宫或西宁圣缇烁大酒店或西宁白云翔羚酒店或西宁景翔假日或同级

餐饮

早餐:含 中餐:含 晚餐:含

住宿

西宁

第5天 西宁—塔尔寺

早餐后,参观湟中县城鲁沙尔镇游览【塔尔寺】(游览约2小时),塔尔寺是中国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六大寺院之一,寺内大小建筑共1000多座院落,建筑形成了错落有致、布局严谨、风格独特、集汉藏技术于一体的建筑群。其中酥油花、壁画和堆绣被誉为“塔尔寺艺术三绝”。
推荐参加自费项目:280元/人(含车费+导服费+门票+1正餐)
【彩虹部落】(游览时间约3小时)土族是青海省独有的一个少数民族,风情园内主要有三项看点,便是园内独特的土族建筑,可以参观到楼阁、屋室、卧房等。第二个是土族博物馆,展示了很多土族人特有的衣物、服饰和工具等,随后便是精彩的土族表演,这里有土族特色的歌舞、婚礼演示,还有一项惊险刺激的轮子秋表演,是土族特有的民俗项目,还有大型土族历史歌舞剧。
今晚住宿:西宁可可西里或德宫或西宁圣缇烁大酒店或西宁白云翔羚酒店或西宁景翔假日或同级

餐饮

早餐:含 中餐:中 晚餐:自理

住宿

西宁

第6天 西宁—直飞或经停—广州

早餐后前往机场,搭乘航班(参考航班时间:西宁-广州CZ3130/1355-1840 经停长沙,实际以出票为准)飞返广州,结束旅程!
备注:——以上行程时间安排可能会因航班、天气、路况等原因做相应调整,敬请谅解!

餐饮

早餐:含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住宿

温馨的家

查看更多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含往返机票及机场税、燃油附加费,空调旅游车;(参考时间:06:30-23:00 ,具体航班时间以实际出票为准,在景点不会减少的情况下,导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原行程游览先后顺序进行合理调整)
2.住宿:全程入住精心豪华酒店,(相当于西北当地4星标准酒店)。由于当地气候较为凉爽及生活习惯,酒店客房均无空调,敬请知悉!当地酒店主要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如酒店当天用水人数较多,热水可能供应不足,造成不便,敬请谅解;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单女, 需补房差出行。( 酒店出于环保考虑,均有些不提供一次性卫生用品,请您自行携带好相关用品。)
3.用车:当地空调旅游车,保证1人1正座;(到达当天与最后一天由接机组和送机组单独安排车子接送客人前往酒店和机场;无导游)。
4.用餐:全程含5早7正:10人一桌、8菜1汤,不含酒水(根据人数适量调整)。餐标:25元/人;因为西北为少数民族地区,餐厅多为清真餐厅;餐饮风味、用餐条件与广东有一定的差异,大家应有心理准备;赠送餐不送不做任何退费!(当用餐人数少于6人时,我社不方便安排团餐;敬请客人自理;退餐费)
5.门票:如行程所示已含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
6.导游:广州送团人只负责送机,当地中文导游服务;
7.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客人购买个人意外保险)。
8.小孩标准:12岁以下小孩(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往返儿童机票及税,半餐、车位,酒店早餐均为自理)
10、特别约定:1.适逢旺季,机票、交通费、当地房费及车费升幅较大,也有可能会出现后期甩位降价等因素,导致不同日期报名,且同团出发的客人,团费有较大差异,敬请旅客注意!
2.自由活动期间,游客所发生的问题责任不在旅行社。
11、此线路由大西北为了欢接冬季旅游“优民政策”凡客人持有长者证、学生证、导游证、记者证、军官证及军人残疾证等均无任何优惠或退票等,如有未产生或自愿放弃当地景点、住宿及赠送的项目,所有费用不退还。敬请知悉!

费用不含

9.不含费用: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建议客人在报名时或团队出发前在旅行社前台购买。行李超重费用及旅途中一切个人消费(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个人伤病医疗费等)。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需要更改行程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自然灾害、航班延误或取消、火车或轮船故障、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堵塞等)。航空公司临时增加的燃油附加费。机场来回接送,如需专车接送,请另补车费。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航班延误,取消所造成的损失一切由客人承担,与本社无关

预订须知

预订须知

暂无

出行须知

———————————————重 要 提 示—————————————————-
1、报名时敬请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台胞证、回乡证、护照等;小童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否则因所提供名单不正确或不清昕而造成的机票损失费用由客人承担。
2、出发时请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本(已满16周岁但又未有身份证客人应准备其他乘机有效证件如:临时身份证明原件和户口簿正本)
3、游客一经报名,即表示已确认此行程并同意执行《广东省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4、我社已按规定为阁下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及建议客人购买旅游意外险,
5、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客人承担。
6、收费标准中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团队出现单男单女时,我社导游有权调配房间,安排与其他团友同房或加床,客人如不接受此种方式,须在出发前补房差。
7、具体行程如有调整,以导游当日宣布为准。
8、此团为全国散客拼团,不派全陪;散拼团接送机和带团导游不为统一导游,但我们将事先做好衔接工作,请游客放心,如不成团的情况下,我社提前7天通知客人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在7天以内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我社按照《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进行补偿。
9、如旅游者确认报名后因自身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承担已产生的费用及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照《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执行。
10、本旅行社郑重提示:请报名参加的游客认真阅读行程介绍,并全面谨慎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后决定是否参加旅行及哪种形式的旅行;对自己身体、精神状况可能不适合的,应当书面告知本旅行社。本旅行社在了解后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报名、出行。参考旅游法条款,65岁以上(未满18岁需家长陪同,超过65岁以上需子女陪同)老人参团前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11、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定: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液态物品可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同时,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及托运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
12、在国内航班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且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托运;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由旅客承担,旅行社恕不承担责任;
13、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辞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置,予以积极的配合。
14、 适逢旺季,交通费、当地房费及车费或者升幅较大,导致不同日期报名,且同团出发的客人,团费有较大差异,敬请旅客注意!
15、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景区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游客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游客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
16、新疆及西北全年买断机位、根据航空公司规定,一经出票不可退票(只能退机场建设税)、改签等手续,故因客人原因产生或造成的机票损失,需客人自理,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7、本产品绑定特价团队机票,不可指定航班,实际出票为准,机票已出,无法改退签。请至少提前7天告知您准确的出行时间,7天之内机位情况请咨询旅行社;若客人在行程中途离团,回程机票作废,费用不退;
18、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交通状况、政府行为等)影响行程,我社可以作出行程调整,包括特色景点,尽力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实在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的,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温 情 提 示—————————————————
1、西北地区气候干燥、多风,早晚温差较大,山区气温变化较快,应多喝水。随身需准备长袖衣裤、墨镜、太阳帽、防晒霜、润唇膏、雨伞、旅游鞋、药品(感冒药、晕车药、胃药等);如水土不服,还可带少量茶叶和食盐。出行前注意天气预报,酌情携带衣物。新疆伊犁地区草原多为丘陵状,海拔都在1700—3000米之间,如有心脏病,及气喘病的客人来时应自带必备药品;
2、西北瓜果糖份较高,肉多味美,但要少食,以免上火;
3、西北属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秩序稳定,治安情况良好,多数主体民族信仰伊斯兰教,忌食猪肉及猛禽和未放血的牲畜肉食,也忌在伊斯兰教信徒面前说猪及大肉等,所以饮食多为牛羊肉,蔬菜种类也较多;
4、西北地区与内地的时差约为2.5小时左右。夏季早6:30天亮,晚22:30天黑。景区开门时间一般为08:00分左右。宾馆最早07:30分有早餐。用午餐时间大约在13:30—15:00之间,晚餐时间在19:30—21:00之间,若有胃病及低血糖等不能爱饿的游客请提前自带小食品;
5、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旅行社不承担旅游者随身携带财物的损失和赔偿责任;
6、在所有景区购物,一定要按自己所需选购,导游宣传只供参考,购物后果自负,旅行社不赔偿购物损失。新疆地区购物计量单位为公斤制;
7、旅游团在游览期间凡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耽误游程所发生的费用由客人自己承担;
8、如有宗教信仰的游客,在游览景点当中会出现算命,烧香等自费活动,请自行斟酌,以免产生费用损失;
9、游客自愿放弃此次旅程中所提供的单个游览项目(如餐费、门票等),不退还该费用。
10、此线路由大西北为了欢接冬季旅游“优民政策”凡客人持有长者证、学生证、导游证、记者证、军官证及军人残疾证等均无任何优惠或退票等,如有未产生或自愿放弃当地景点、住宿及赠送的项目,所有费用不退还。敬请知悉!
11、西北地区,经济较内地省份落后,故旅游中吃、住、行等方面无法与沿海大城市相比较,请您理解。

出行提示

暂无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