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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云上湘东南 秘境罗霄谷10】广州南往返 山水清音 身心归元 | 高山避暑 梯田沐雾 裂谷探幽 汤泉涤尘 双高五日游
跟团游 编号:486480

【云上湘东南 秘境罗霄谷10】广州南往返 山水清音 身心归元 | 高山避暑 梯田沐雾 裂谷探幽 汤泉涤尘 双高五日游

¥2299 ¥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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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出行日期

10月多日期出发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赣州

详细行程

第1天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已含

住宿

万洋山山居云海酒店

第2天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罗霄大峡谷 热水洲温泉民宿

第3天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吉安恺蒂国际大酒店 或五星标准

第4天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白水仙森林别墅

第5天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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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大交通:含广州南至韶关站往返高铁票;
2.酒店标准:全程4晚入住行程中指定酒店标准双人间(标准双人间,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行程所列酒店如因节假日房间爆满或政策原因、酒店被征用等特殊原因无法安排,我方将更换同标准住宿,酒店档次、配套标准不降低,保障入住体验。)补房差650/人,退房差200元/人含早;
3.餐饮标准:全程含4早7正,正餐餐标40/位,正餐八菜一汤(特色餐除外),10人-14人一桌,人数若不足10人,菜式酌减或退餐费;
4.交通标准:当地全程空调旅游车(按人数定车型,保证一人一正座),此线路因山路较多且地理环境较特殊大巴只适用底盘高国产旅游车,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5.门票标准:行程内所含景点大门票及小交通
6.导游标准: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7.其他安排:每天免费赠送一支矿泉水
8.本行程可正常接待外籍客人,全程无任何额外费用加收,出行流程、行程安排、服务标准与内地客人一致。
特别提醒:如遇旺季,景点顺序导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敬请谅解。
儿童安排:
●婴儿:2 周岁以下儿童不含往返大交通、不含景点门票、不含当地旅游车位、全程不占床位、不提供早餐及餐费。具体 价格以落实为准,敬请留意;
●小童:2—6 周岁内(不含 6 周岁)儿童报价含:当地旅游车车费、导游服务、半价餐费;含门票、不含床位费、
●中童:6-12周岁内(含 6 周岁)儿童报价含:当地旅游车车费、导游服务、半价餐费、含门票、不含床位费.

费用不含

●景点内园中园门票及行程中注明门票自理的景点、全陪费用
●如出现单男或单女参团出现无法安排拼住时,要补单人房差;
●不含接送;游客于指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指定的地点集合。
●本线路旅行社已按法规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出行前自行购置旅游人身意外险,降低出行风险。
●由于不可抗拒原因而需要变更行程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航班延误或取消、车辆故障、交通意外等)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备注:
●为了保证旅游者安全,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凡有心血管 疾病、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病、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谢绝报 名;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由旅游者本⼈承担全部责任及可能产⽣的全部费⽤。
预订须知:
1、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其自带的商店非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旅游者在此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餐厅、公园、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制作工场附设商品销售为其配套设施,仅供了解当地特色文化之用,旅游者在此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旅游者在以上所列场所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
2、在实际游览过程中我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的前提下,在不减少游览景点和游览时间的前提下,对景点的游览顺序作合理的调整;
3、行程中赠游景点如遇景区特殊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参观,我社有权无偿取消赠游景点并通知游客;
4、行程中如有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使用的正餐或门票的,其未产生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5、本团全团已做接待成本综合调控,不因单一门票免费政策(含:60岁及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离休干部、70岁及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再个别调减团费事由,敬请客人谅解。
6、失信人特别通知及提示:失信人意为“失信被执行人”,由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失信人不得乘坐飞机、火车卧铺、高铁及动车。请游客报团前一定要自行查询好是否为失信人!如游客属于失信人而报团时没有向旅行社提前说明,报名后旅行社为保留客人机票位置向航空公司支付了机票定金(或全款),失信人的机票费用将全额损失,只能退税,产生的所有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失信人查询网站如下: http://shixin.court.gov.cn/,客人报团前可到该网站进行查询!因客人失信人身份产生的实际损失(机票、房费、车费、导服费用等等)需要由客人承担。
7、团队接待质量以客人意见单为准,如客人在当地无异议,返回后我社概不接受投诉;对于客人在行程中反应的问题或投诉,我社将会及时做出处理或补救;
8、具体行程和车次以出票前汇清团款确认时间为准!
9、酒店条件按内地标准审核,多数为按时间段提供热水,请游客入住酒店时了解清楚,冲凉时,请将酒店的毛巾铺放在淋浴的地方,以防止滑倒、摔伤;
10、此团为散客拼团,不派全陪;
11、如客人因自身原因不参加我社安排的游览景点,我社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力,不退任何费用;
12、出于安全考虑,本产品不接受孕妇预订,敬请谅解
13、请在参团前购买旅游意外险。60-69周岁的老人需由本人签定《老年人旅游承诺免责书》,70-74周岁老人须提供健康证明及免责书。游客在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态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温馨提示:
秋季旅游温馨提示:
尊敬的贵宾,为确保您五日的湘赣康养之旅顺畅、舒适且安全,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温馨提示:
一、交通与行李提示
•高铁出行:行程包含往返高铁,请务必听从导游统一安排,提前抵达车站,切勿误车。建议将返程车票拍照留存手机,以备查验。
•乘车舒适:全程城际大巴车程较长,建议携带颈枕、眼罩、耳塞,缓解长途乘车疲惫。
•行李建议:推荐携带20-24寸行李箱,方便全程大巴随行;另备随身背包放置身份证、优惠证件、充电宝、保温杯、雨具及常用药品。
•贵重物品:身份证、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切勿放入托运行李或遗忘在大巴车上。
二、天气与着装提示
•山区昼夜温差大:万洋山、罗霄大峡谷、白水仙等景区日均气温约21-25℃,早晚温差可达10℃以上。建议采用“多层叠穿”策略:内穿短袖T恤,外备薄款防晒衣或防风外套,方便根据气温随时增减。
•平原地带注意防暑:吉安市区日间气温偏高,紫外线较强,请注意防晒补水。
•必备单品:行程内有温泉体验,请携带泳衣;舒适防滑徒步鞋(至关重要,山林步道和滨水栈道均需穿着);雨具(山区偶有阵雨,建议携带折叠伞或轻便雨衣);遮阳帽、太阳镜、防晒霜(户外活动必备);驱蚊用品(林区、水边蚊虫较多,建议提前喷涂)。
•星空观测着装:万洋山夜间观星气温仅13-20℃,体感清冷,请务必穿着长袖外套或薄冲锋衣。
三、饮食与健康提示
•口味协调:团队餐已统一以免辣或微辣为基础。若您喜食辣味,请提前告知导游,我们将为您提供辣椒酱或辣味小碟。
•特殊饮食需求:有素食、清真、忌口、食物过敏等特殊要求,请务必在出行前向领队确认,以便提前对接餐厅安排。
•时令补水:夏季山区与湖区湿度偏高,户外活动出汗较多,请及时补充水分。行程内餐厅、酒店均可免费提供热水,建议随身携带保温杯。
•晕车准备:前往万洋山、罗霄大峡谷、白水仙等区域盘山弯道较多,容易晕车的宾客请提前备好晕车药,建议乘车前半小时服用。
•随身干粮:每日车程较长,建议携带饼干、巧克力、坚果等零食以备不时之需。
四、安全提示
•集合守时:行程多处设有自由活动时间,请务必牢记导游宣布的集合时间与地点,建议用手机拍照留存集合点标识。活动时请结伴而行,并保持手机畅通。
•涉水安全:乘船或水边活动时,请按要求穿戴救生衣,上下船只缓步慢行,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远离水域边缘,照顾好同行老人与孩童。
•高空与山地安全:山林步道陡峭湿滑,登山游览请循序渐进,不奔跑追逐、不翻越。
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简称“组团社”)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如下:江西杰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枫行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详细地接社信息以及委派导游姓名和电话,在出团前(出团通知书)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如有疑问,请联系操团计调。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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