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
退票规则:
非节假日及包租等特殊航次,订单生效后,因游客原因取消订单的,费用扣除标准如下:
开航前60天及以上取消,收取订单10%的费用;
开航前59天至22天取消,收取订单25%的费用;
开航前21天至11天取消,收取订单50%的费用;
开航前10天至0天取消,收取订单100%的费用。
改签规则:
1、非节假日及包租等特殊航次,乘客可于开航前7天(不含)办理下一航次的改签手续,但客舱满员时不予办理;改签至下一航次时如下一航次价格比原航次高,按下一航次价格执行,须补足差额;改签至下一航次时如下一航次价格比原航次低,差额不退;
2、开航前7天内不再办理改签手续;
3、改签仅限一次,改签手续费为订单金额的10%。变更后未乘船者,按其变更前日期作取消处理。
特别说明:
1、以上所提及的“日”指自然日,以中国大陆时间为准;
2、船票仅限当日航次有效,过期作废,且费用不退;
3、节假日及包租等特殊航次按节假日及包租等特殊航次的退票、改签规则执行,原则上不退不改;
4、节假日航次定义:航程部分或全部处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地方性重大节日(含前后1天)的范围,其中春节航次包含除夕至正月十五;
5、因发生不可抗力及游轮公司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导致订单取消的,不属于游轮公司和预订中心的责任,该事件包括不限于关乎游轮安全问题,游轮浸水或船体、机械部件及固定部件的故障或损坏(承运人经惯常及全面的机械检查仍不可预见或避免的情况),港口拥堵及堵塞或其它超出承运人控制范围的情况。
(备注:如遇出行高峰或临近日期直达车次无票时将采用中转换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