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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秋枫得意】潇洒行 广州往返 从化‘’柿‘’外桃源 新丰红叶世界 纯玩2天
跟团游 编号:484763

【秋枫得意】潇洒行 广州往返 从化‘’柿‘’外桃源 新丰红叶世界 纯玩2天

¥299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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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出行日期

10月、11月多日期出发

景区必打卡点:天空之镜、天梯,绝美天空,镜面与天空融为一体超级适合拍照人群。

1、住:指定入住青云山岭南红叶世界星空玻璃房,夜可观星

2、摄:偶遇青云山日出、日落、云海、星空总有一个适合你

3、观:高山生态茶园,星空餐厅打卡,高山牧场,霍比特人小屋,丰富多彩

4.享:6人同时报名 安排麻将4小时(限2付,先到先得)

5赏:秋日限定 从化桂峰村柿子挂枝头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详细行程

第1天

早上指定地点集中,参考:A点08:00越秀公园C出口,B点08:40分花都清塘B出口,如有交通管控,则按导游提前一天短讯通知为准!
前往从化【桂峰村】桂峰山下桂峰村、一片近300多亩柿子林的枝头挂满了晶莹剔透红澄澄十分诱人的果实。一眼望去是一片橙红色的,场面十分喜人,柿子的品种是红柿,是上世纪80年代后期,桂峰村利用山地种植的,村民每家每户都有种植。这里四季花果飘香,是流溪河的源头之一,有山有水风景秀美,举头望去是海拔1085米的桂峰山,还有眼前红彤彤的柿子。(柿子只供观赏,不可任意采摘,柿子会因天气原因而掉落,柿子的颜色视天气而定,此为预测时间赏柿,图片为参考,请按实际现场观赏为准,如与实际不一致,旅行社无任何赔偿,敬请留意)(游览约1小时)
12:00午餐自理
约13:30-15:30前往“广东香格里拉”韶关市新丰县前往着力打造集观光、休闲、运动、体验、度假于一体的国家5A级旅游区,一个可供游人 春可采茶赏枫、夏可观星避暑、秋摘果、看红叶、冬观雾凇、赏挂冰的休闲度假圣地---岭南红叶世界。【红叶世界】岭南红叶世界邀您共赴一场红叶盛宴,预计最佳观赏期10月重-11月,请以实际观赏为准;如遇当天观赏不佳,旅行社不做任何赔偿,敬请知悉
入住《韶关岭南红叶世界》。打卡高山有机茶园,在青云山脚下的新丰县黄礤镇茶峒村有着悠久的茶叶历史,清朝至今还流传着“嘉靖皇帝赐名茶洞,三叶雪耳香飘京都”的传说,岭南红叶世界的三叶雪
高山茶更为茶峒村一代出品之最。 逛茶园后可前往高山牧场《咩咩谷》游玩 ,有羊陀,小羊等等可爱小动物在园里嬉戏。 打卡魔法森林拍拍照,体验各种游玩项目 。
18:00晚餐自理,在800米高的海拔上种植了各种当地时令蔬菜,在昼夜温差大的驱使下,使得蔬菜更加清甜可口,晚餐自费品尝当地山区特色美食!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新丰红叶世界

第2天

08:00-08:30 前往餐厅用早餐
天气好时清晨可自行前往观赏日出,早餐后于景区尽情游览观光,打卡古风石桥,参观梦幻泡泡屋体验透明玻璃房子,游玩《霍比特人小屋》 。游览时间约2小时,霍比特人小屋参考新西兰玛塔玛塔的霍比屯是史诗般的电影三部曲“指环王”的拍摄基地所建造,这里和指环王和霍比特人魔幻电影中出现的场景应有尽有,是全世界指环王迷们不可错过的旅游目的地。翠绿的山坡上点缀着明镜般的湖泊,霍比特人居住的半圆形地洞木屋散落其间,连同山间小道、篱笆和花园,构成了一幅带着奇幻味道的惬意田园画卷。

11:30前退房,前往附近农庄午餐(自理),餐后乘车返回温馨的家!
14:00 带着愉快的心情返回温馨的家园。
本团最低成团人数20人,如人数不够,出发前1-2天通知改期或转线出发,我社不作任何赔偿!
以上行程供参考,具体行程景点的游览顺序我社将会在不减少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遇景点维修等非旅行社控制因素,旅行社保留使用其它相关代替景点的权利!
本线路计划最终解释权归我社所有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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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用餐:全程包含1早餐(房费包含不用不退)
2.住宿:行程所列标准酒店,包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客人须在出发前自补房差;
3.交通:旅游空调车;按人数配车座,保证1人1正座,请客人自觉礼让座位,听从导游安排;
4.门票:行程所列景区,门票均为团队特定活动,不进园门票无费用可退!(园中园门票费用需自理);
5.服务:全程贴心导游服务
6.购物:不进店,景区内或沿途商铺展示商品,不属于购物范围内;

费用不含

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内容、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及一切个人开支;
1.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3.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4.上述“费用包含”中没有列明的额外产生费用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旅行社会按照本团游客的报名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坐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游客自觉礼让;
2、游客在旅途中应时刻留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尤其是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旅行社对财物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阻塞、塌方、台风、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行程变更或取消行程,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只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并参照按《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处理;
4、离团说明: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5、成团说明:此团20人以上成团出发,不成团我社将提前2天通知客人,全额将退回团款或改期,不另作补偿;
6、根据交通部门的通知,为保证游客乘车安全,严格要求旅行社的用车不能超载,若超载司机会被扣分或吊销牌照,并会进行罚款,所以即使是手抱婴儿也会安排一正座。一般1.2米以下的婴儿只收往返车位费,如出发当天携带合同外(没有提前报名的)人员(包括婴儿在内)出行,我司有权拒绝其上车随团出发!因此造成客人不能正常如期出发或退团的,所产生的损失费用全部由客人自行承担。
7、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团需监护人陪同或授权委托书;65岁以上老人参团需填写健康申明,70-75周岁(孕妇及超75周岁恕不接待)的老人须需填写健康申明、免责声明并有看护人陪同方可参团,否则不予接待,见谅。
8、注意:如人数不足,此线路和丰源,福泉温泉拼车;可能顺路增加上、下车点,请知悉。
9、特别备注说明: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10、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其自带的商店非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旅游者在此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餐厅、公园、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制作工场附设商品销售为其配套设施,仅供了解当地特色文化之用,旅游者在此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旅游者在以上所列场所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
11、本线路涉及浸泡温泉,建议酒后切勿浸泡,否则容易醉酒或出现其它不适症状。患有急性病症、传染病、高血压等症状的患者,不宜浸泡温泉,如要浸泡,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浸泡。肚子太饿或太饱都不适宜浸泡温泉,须稍作休息后方可浸泡温泉。此外,在温泉景区行走过程中,请小心慢行,注意防滑。

特别约定:
1、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
2、旅行社已经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了旅行社责任保险。
3、安全注意事项:本线路含有涉水游乐及登山等的高风险项目,客人应遵照该活动项目经营者对年龄、身体的要求而谨慎选择参加;参加者须遵守活动项目要求和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穿好救生衣;切忌单独游玩,并应要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活动,切忌麻痹大意,一旦在水中感觉不适时应尽快上岸休息。雷雨天和夜晚均不准下水游泳。未成年人一定要在成人的陪同和看护下方可参加,水上活动结束后不宜立即食用冷饮、西瓜、海鲜等食品。敬请客人务必在参加以上项目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敬请客人务必在参加以上项目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如发生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线路涉及浸泡温泉,建议酒后切勿浸泡,否则容易醉酒或出现其它不适症状。患有急性病症、传染病、高血压等症状的患者,不宜浸泡温泉,如要浸泡,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浸泡。肚子太饿或太饱都不适宜浸泡温泉,须稍作休息后方可浸泡温泉。此外,在温泉景区行走过程中,请小心慢行,注意防滑。
委托者(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报名的全体客人,对以上《行程及注意内容》表示备注内容已详细阅读,了解并同意相关条款的约定,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者(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报名的全体客人,对以上《行程及注意内容》表示备注内容已详细阅读,了解并同意相关条款的约定,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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