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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周末专场>广州往返佛山西樵山樵玥酒店纯玩2天
跟团游 编号:483689

<周末专场>广州往返佛山西樵山樵玥酒店纯玩2天

¥289起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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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多日期出发

【特别安排】 瑶族迎宾活动:高山流水敬酒礼、特色竹竿舞、欢乐篝火晚会
【自由打卡】西樵国艺影视城,各主题古风建筑,氛围感十足
【特别赠送】 每房赠送1池仪式感又劲浪漫的瑶浴体验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佛山

详细行程

第1天 无

早上10:00海珠广场地铁F出口集合完毕后 ,乘车前往佛山 (车程约1小时)
11:00-11:30 到达南海西樵听音湖【停留30分钟】,听音湖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中部,西樵山西北麓,东北接官山新城,西临高明区,距佛山中心区约20公里,属全天候免费开放风景区。湖区占地面积400亩,拓展后核心水体达25.6公顷,片区规划总面积3.7平方公里,采用"一轴两区"布局结构:"一轴"为南海观音至樵山大道的景观轴线,"两区"包括核心文化建设区与景区配套发展区。景区依托西樵山自然景观,围绕樵山文化、观音文化、寻根文化三大理念,结合白云洞景区及樵园接待区改造,设置"听音八景"体系,涵盖南海梵音、樵山瀑影、荷苑飞鸿、叠泉织锦等景观。
11:30 后乘车前往【佛山西樵山樵玥度假酒店】,随后于酒店享用特色午餐,餐后办理入住。入住后自由活动,享受高山流水敬酒礼,夜晚自行参加篝火晚会。

下午自由活动。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西樵山樵玥酒店

第2天 无

07:30-10:00 享用酒店自助早餐 。
可自行前往【南海博物馆】(步行约5分钟,免费景点)位于西樵山南麓,旨在利用西樵山深厚的历史文化遗产,打造展示南海历史文化、西樵山文化及广府文化的重要窗口。建筑设计灵感直接来源于西樵山地区极具代表性的石燕岩、滴水岩等古采石遗址,旨在通过建筑语言隐喻南海古老的采石文化,引发人们对南海历史的追忆。
12:00退房,自理午餐。
约13:30集合返程(具体导游通知为准)
回程统一送海珠广场地铁站,当天有可能因顺路增加上下车点,具体导游通知为准。

温馨提示:
1.因直通车线路,去程与回程座位有可能不一致,敬请谅解。另外直通车会根据收客情况以及顺路原则一路送客的同时会接回前一个排期出发的客人,请耐心等候!
2.用车:根据实际人数安排车辆,保证一人一个正座。(旅行社根据当天情况与西樵山其他酒店等线路同车往返,会根据交通情况调整抵达酒店的先后顺序,会安排上下客。)
3.费用只含每人每天一个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需自补房差价;酒店房间约14-15点后才能安排入住,客人入住前需要到酒店前台交付押金约300元/间。
4.如当天酒店房间安排有升级或赠项目现象,纯属酒店方优惠行为,同行团友不得对此有任何异议,请知悉!
备注:
1.行程图片、时间仅供参考,因当天出团日期未能意料是否交通畅通,旅行社将有权在当天调整行程景点顺序;
2.景区赠送的项目、举办的活动,如因景区当天实际情况有项目维修或养护或其他原因,导致取消或不能提供服务,旅行社不属违约,请知悉!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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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按实际人数安排旅游大巴 ,保证一人一正座;
2、住宿:佛山西樵山樵玥酒店豪华客房1晚(具体房型按酒店安排为准 )酒店有少量子母房(1张1.8米床+1张1.2米床),如单人出游需要安排补房差:200元/晚/床位;
3、 门票行程所列景区首道大门票 (不含园中园门票 )
4、导游 :安排工作人员或司机负责点人数 接送安排
5、用餐 :含1正(入住当天价值400元/围午餐10人/围,均为旅行社提前预订 ,不用不退费用)、1早(酒店自助早餐)

费用不含

1、个人购物、娱乐等没有在费用包含中的一切消费。
2、 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3、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 自身过错、 自身疾病 ,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特别提醒 :如出发当天携带合同外(没有提前报名的)人员(包括婴儿在内)出行 ,我司有权拒绝其上车 随团出发!因此造成客人不能正常如期出发或退团的 ,所产生的损失费用全部由客人自行承担!如有不便 , 敬请谅解。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