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

康辉旅游网【龙门.直通车】广州往返龙门林丰温泉3天2晚半自助游
跟团游 编号:478675

【龙门.直通车】广州往返龙门林丰温泉3天2晚半自助游

¥399起 ¥449
该产品的价格和团期会实时变动,下单后需要客服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

选择出行日期

11月多日期出发

单车位加订套票:实际以酒店收费为准,.3天2晚费用*2

住客套票(大小同价)

含酒店早餐、午餐、晚餐、温泉游玩套票180人

单次收费标准如下:

自助早餐:

成人/儿童140cm以上:早餐48元/人、午餐38元/人,晚餐78元/人

儿童110cm-140cm:早餐28元/人、午餐28元/人,晚餐38元/人

温泉+水上乐园:

成人/儿童140cm以上:69元/人/次

儿童110cm-140cm-:39.9元/人/次

亲子乐园:

大小同价39.9元/人/次


温馨提示:(仅供参考,具体开放时间以酒店为准)

早餐时间:7:30-10:00(每人持一卡) 晚餐时间:17:30-19:00(每人持一卡)

温泉开放时间:08:30-22:30

亲子乐园:平日不开放,周五周六周日开放

水世界:平日不开放,周六周日开放

温馨提示:若因天气/酒店维修设备等突发情况,酒店根据安全原因临时关闭泳池或者其他娱乐设施,不属于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敬请客人理解。


温馨提示:

1.林丰有少量三人房,如没三人房,酒店会安排加床!【需按成人报名】【如一定要三人房,不接受加床,下单需要咨询三人房房态】

2.下单默认双床,大床距离双床400米,一般在步梯3楼,下单备注【双床可拼一起】

3.上车点:【A】9:30越秀公园地铁站C出口【B】10:00杨箕地铁站A出口

下车点:越秀公园地铁站散团

【上下车点实际按导游通知为准,当天有可能增加上下车点】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惠州

详细行程

第1天 无

上车点:【A】9:30越秀公园地铁站C出口【B】10:00杨箕地铁站A出口。广州往返空调旅游车(按实际人数安排用车,一人一正座)上下车点可能会增加番禺、花都、大沥高速路口或周边地区,先后顺序以当天安排为准;【如受交通管制,按导游实际通知为准,当天有可能增加上下车点】
早上于指定时间在前往【林丰温泉度假山庄】,午餐自理,目前林丰温泉度假山庄设有现代岭南建筑风格的客房228间,分布在乡情区、清心区、竹溪阁、听泉区、望林区、望林苑六个区。此外,还配备了可同时容纳500人就餐的岭南风情中式餐厅,另有大型会议室和小型会议室、山泉水泳池、温泉按摩池、温泉池、湿蒸房、KTV包房、棋牌室、桌球室、篮球场、羽毛球场、烧烤场、登山径等相关完善配套设施。(酒店内设施部分需收费,费用自理,其开放时间以酒店安排为准)(如当天我社人数不足,将会与广州地区其他旅行社共同拼车出发)。
请注意:由于此线路不含团队午餐,午餐时间,直通车有可能会在中途温泉酒店附近的餐厅停车(停留时间约1小时,客人自行选择餐厅或者农家乐用餐)。
酒店午餐/晚餐一般均为套餐,不拼桌,如预定人数多,套餐改为自助餐【实际以酒店安排为准】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已含

住宿

龙门林丰温泉度假山庄高级双人房

第2天 无

自然醒后,自行前往餐厅享用早餐,游客可在度假区内自由活动,午餐,晚餐于酒店餐厅享用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龙门林丰温泉度假山庄高级双人房

第3天 无

自然醒后,自行前往餐厅享用早餐,游客可在度假区内自由活动,安排自助早餐,午餐,下午统一时间结束愉快行程。
温馨提示:因温泉直通车线路,去程与回程座位有可能不一致,敬请谅解。
参考返程交通时间:
返程交通集合地点:林丰温泉大堂
返程交通集合时间:13:30
返程交通发车时间:14:00(因交通路况及直通车其他温泉拼车原因,发车时间可能推迟30分钟,请以导游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查看更多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交通:旅游空调大巴,保证每人一车位(用车安排旅行社会根据情况与大观园、养生谷、温德姆、林丰等温泉直通车线路拼车往返,会根据交通情况调整抵达大观园、养生谷、温德姆、云顶等温泉的先后顺序,会安排上下客),上下车点可能会增加番禺、花都、大沥高速路口或周边地区,以当天安排为准。
2、住宿:入住2晚林丰园景双人房,客房住宿(单人需补房差)
3、用餐:含2自助早餐+第2.3天酒店午餐+第1.2晚晚餐(菜式分量多少根据酒店当天入住人数情况安排)客人可自愿放弃此权益,不退任何费用。不占床不赠送餐只含单车位)
4、导游:提供随团工作人员服务
5、购物:全程不入购物点

费用不含

1、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内容、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及一切个人开支;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3、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以上线路游客需自付房间押金300~500元不等
*提前1天会收到出团短信。
*当天抵达酒店前台报名字出示身份证办理入住!
*订单一确认就不能改不能退,请跟客人说清楚。
*请在备注准明上车点,如不注明就代表默认在第一个上车点上车。
*周六酒店调价较快,下单前请先询问
*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团需监护人陪同或授权委托书;65岁以上老人参团需填写健康申明,70-75周岁(孕妇及超80周岁恕不接待)的老人须需填写健康申明、免责声明并有看护人陪同方可参团,否则不予接待,见谅;

温馨提示:
注:我社将实际人数定车型,并按客人报名的先后顺序,预先给客人编排车上座位,请客人自觉礼让,听从导游安排。游客必须遵守上车时间,过时不候,一切责任由客人自负,敬请谅解!
此线路可能顺路增加上、下车点,请知悉。

注:本司提供的多酒店拼车直通车服务,其下车点为各合作酒店的指定公共区域/集中下车点(酒店大门岗),暂无法逐一送达至每位乘客所入住酒店的大堂门口。
敬请知悉并提前规划行程。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极端天气、交通管制、酒店满房等)导致原定酒店无法入住,我社将就近安排同等级别酒店,并及时通知客人;因拼车服务特性,发车时间可能根据当日路况及接送顺序略有调整,请您预留充足时间并保持通讯畅通。

特别提示:该产品是直通车类别,旅行社只安排导游或工作人员接送客人往返,包含交通和酒店费用,没有行程,导游或工作人员协助客人办理入住酒店后,就要接返前批客人回程;客人在入住酒店期间是自由活动时间,提示客人必须执行酒店内所有配套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否则,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客人自己承担,与旅行社无关。*自由活动期间(含酒店入住、温泉体验、市内往返等)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财物损失、疾病突发、意外事故等,均属游客自主行为风险范畴,旅行社已尽安全提示义务,相关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

特别备注说明: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此线路属于旅行社直通车半自由行,不允许客人放弃车位临时改自驾游。若当天出现此情况,客人只能自补差价按散客价办理入住。
1、酒店房间约14-15点后才能安排入住,客人入住前需要到酒店前台交付押金约200-500元/间。
2、安全须知
本线路涉及浸泡温泉,建议酒后切勿浸泡,否则容易醉酒或出现其它不适症状。患有急性病症、传染病、高血压等症状的患者,不宜浸泡温泉,如要浸泡,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浸泡。肚子太饿或太饱都不适宜浸泡温泉,须稍作休息后方可浸泡温泉。此外,在温泉景区行走过程中,请小心慢行,注意防滑。
3、根据交通部门的通知,为保证游客乘车安全,严格要求旅行社的用车不能超载,如出行当天携带合同外(没有提前报名的)人员(包括手抱婴儿在内)出行,我社有权拒绝其上车随团出发,因此造成客人不能正常如期出行或退团,所产生的损失费用全部由客人自行承担,如不便,敬请谅解。

特别约定:
1、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
2、基于旅游体验的特殊性,若客人在行程中对任何旅游服务质量存有异议,请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以便旅行社能及时核查及采取补救措施,若客人没有及时提出或擅自解决而导致旅行社错过补救解决机会的,由此产生的扩大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关于温泉项目的温馨提示:
(1)浸泡温泉前,应了解并熟悉所在场所的有关规则;活动期间请按照所在场所要求,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2)浸泡温泉请避免空腹、饭后、酒后进行;不要长期在水里浸泡太久,浸泡10-15分钟应上岸适量喝水补充身体水分;温泉区域地面湿滑,特别要留意温泉区地面湿滑,避免摔倒;请客人根据自身情况而参加,例如有皮肤感染、传染病或身体不适等,切勿参加。(3)温泉区内禁止跳水、奔跑、打闹等危险行为;请勿将贵重物品带入温泉区,妥善保管随身财物;儿童及65岁以上老人须由健康成年人全程陪同浸泡,且单次浸泡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如遇身体不适,请立即停止浸泡并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或随车导游。④温泉区属公共开放场所,我社仅提供交通接驳及基础住宿服务,**不负责温泉区内任何设施使用、人员看护、财物保管及突发状况处置**;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疾病突发等一切后果,均由游客自行承担。敬请知悉:随车工作人员非医疗救护人员,亦不具备专业急救资质,仅能协助联系现场救援力量。⑤请务必确认自身健康状况适宜泡汤,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严重皮肤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或处于孕期的游客,恕不接待;如隐瞒病史参团,一切后果自负。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