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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韶关温泉>广州往返韶关汤溪全新汤泉谷温泉纯玩3天
跟团游 编号:478673

<韶关温泉>广州往返韶关汤溪全新汤泉谷温泉纯玩3天

¥399起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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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月多日期出发

入住韶关汤溪全新汤泉谷温泉2晚(一户一私汤,泡池/浴缸房随机安排)

含双人自助早餐+双人露天温泉+泳池+双人室内阳台共4池私泡(每晚2池水)

10月出发赠送1正餐(10-12人/围,若人数不足开餐,提前2天通知退30餐费/人)

8人以上同时报名,赠送自动麻将任打(每团限2副)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韶关

详细行程

第1天 无

早上于指定地点集中,由我公司专业导游陪同,乘坐豪华空调旅游车前往历史文化名城—韶关(车程3小时)。
到达韶关后安排午餐(自理) 餐后前往汤泉谷办理入住。 此团为直通车性质,工作人员需接送多家酒店。
酒店介绍: 汤泉谷位于“中国温泉之乡”——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汤溪温泉小镇,是一个集温泉养生、民宿度假、商务会议、住宿餐饮、游泳运动、露营聚会、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研学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景区。 ‌汤泉谷所在的汤溪温泉小镇因地质构造奇特,地热资源十分丰富,温泉点多达几十处,素有“泉都”之称。在众多温泉中,以汤泉谷最为盛名。泉眼水温高达80℃,属弱硫富锶高氟含氡偏硅酸天然温矿泉,不仅含有丰富的微量元素,而且其水质纯净,具有很好的医疗保健作用。 景区内有许多独特的景观,最具特色的是以盛唐名相张九龄文化为灵魂,依托优美的自然风光和优质的温矿泉资源打造的九龄温泉、风度民宿、风度园、揽月台等。
景区内还有望月露营基地、恒温露天游泳池、21个以温泉水化学元素命名的各具特色的温泉泡浴池、神秘奇特的水帘洞、海盗船儿童水上乐园、捉鱼池、玩沙池等体验性项目,每个景点都有其独特的魅力,适合不同需求的游客,尤其适合亲子游玩,是个人、家庭、团队放松身心的好去处。
约18:00 前往餐厅享用晚餐(10-12人/围,如遇当天当团不足10人不开餐,则退餐费30元/人)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围餐

住宿

韶关汤泉谷温泉

第2天 无

享用酒店早餐。全天自由活动。
享用房间泡池或酒店大游泳池,或享用酒店设施

温泉区开放参考时间: 09:00-23:30开放(23:00停止入园)
早餐开放参考时间:07:30-09:30(具体请以酒店开放时间为准)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围餐

住宿

韶关汤泉谷温泉

第3天 无

享用酒店早餐。
酒店自由活动。
适时享用午餐(自理)
约14:00 带着愉快的心情返回温馨的家园(约3 小时)。

【温馨提示】 请注意:此线路直通车如当天我社人数不足,旅行社会根据情况与经律论温泉主楼、经律论驿站、溪里颂酒店等直通车线路拼车出发。届时会按顺路原则先后接送客人到酒店办理入住。 1、因受交通条例管理约束,车辆停靠不得超过10分钟,请客人按时并提前10分钟到达,过时不候,敬请原谅! 2、为满足最大车型,此团会与同方向线路同车出发,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和游览景点,接送顺序和实际行车时间依情况而定,办理入住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望见谅!座位和返程时间以当天导游安排为准,客人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以上安排! 3、旺季期间入住时间一般为15:00之后,具体以酒店安排为准,请见谅!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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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按实际人数安排旅游巴士,保证每人一正座;
2、用餐:含2天早餐+1晚餐(早餐为套票包含,不用无费用退;正餐餐标为300元/围,10-12人一围,如当团不足10人则不开餐,退餐费30元/人)
3、住宿:韶关汤泉谷温泉(酒店不设三人房, 单人报名需要补房差210元/人)
4、门票:凭房卡含无限次公共泡池
5、导游:我社派随车工作人员(指引办理入住手续,当天往返)

费用不含

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内容、个人旅游意外保险、水费及一切个人开支;
1.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3.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行程中,如客人自动放弃任何景点、用餐或用车等项目,费用将不予退还,并请配合领队签名确认。
2、旅行团为个人共同一起参与的集体活动,请遵照我社指定的集合地点及时间集中,否则过时不侯,由此而引起的行程损失由个人自行承担,请各位团友谅解。
3、如出现排队等情况,请客人谅解并听从导游或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并保管好财物及照顾好您的小孩。
4、行程中请遵照景区内指示游览,注意安全。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