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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恩平温泉直通车】 恩平铭都名泉温泉(原帝都5A真温泉)纯玩半自助3天
跟团游 编号:478555

【恩平温泉直通车】 恩平铭都名泉温泉(原帝都5A真温泉)纯玩半自助3天

¥299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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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月多日期出发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江门

详细行程

第1天

早上指定时间和地点(集中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按导游通知为准),前往乘车前往恩平帝都温泉酒店,午餐客人自行安排。
请注意:由于此线路第一天不含团队午餐,午餐时间,直通车有可能会在中途温泉酒店附近的餐厅停车(停留时间约1小时,客人自行选择餐厅或者农家乐用餐)。
午餐后乘车前往素有“中国华侨之乡、温泉之镇”美誉之称--江门·恩平,到达恩平幸福里民宿办理入住,入住后游客可自行前往铭都名泉温泉区浸泡温泉,温泉园林水区,山林绿野,景色优美,空气清新,运用中国传统文化以及地方文化进行设计建造的大、中、小温泉浴池,内有大温泉瀑布群、温泉舞台和温泉浴池,也是大山水文化温泉。

【入住期间包含3次温泉门票,增加一次请现场购票128元/人,具体价格现场为准,温泉开放时间14:00-23:00,住宿地方距离温泉区约500米,步行约10分钟,温泉前台报名字浸泡】
2026年公寓接驳车到温泉时间:
去程
14:40分到15:00分
15:30分到15:50分
16:15分到16:30分
回程
16:15分到16:30分
17:00分到17:15分
19:00分到19:15分
(每天固定班次时间,实际按酒店现场时间为准)
下午可自行前往温泉区浸泡温泉或享用酒店设施。(酒店有免费乒乓球,羽毛球,前台预约,先到先得)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恩平幸福里民宿(房型随机安排不得指定)

第2天

早餐,早餐后游客可自由活动,下午可自行前往温泉区浸泡温泉或享用酒店设施。(酒店有免费乒乓球,羽毛球,前台预约,先到先得)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恩平幸福里民宿(房型随机安排不得指定)

第3天

早餐餐后,请于中午12点前自行办理退房,午餐自理。

下午约14:00—14:30在酒店大堂门口集中乘车返回广州(车程约3-4小时,集中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按导游通知为准,因交通路况及直通车其他温泉拼车原因,集中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按导游通知为准),结束愉快的旅程。
温馨提示:因温泉直通车线路,此线路会拼山泉湾/锦江温泉/温泉国际酒店出发,去程与回程座位有可能不一致,敬请谅解。另外直通车会根据收客情况以及顺路原则一路送客的同时会接回前一个排期出发的客人,请耐心等候!
备注:
1.行程插图仅供参考,观赏效果受天气变化、季节等因素影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请以景区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如有变化不属旅行社违约;
2.行程所列时间仅供参考,因当天出团日期未能意料是否交通畅通,旅行社将有权在当天调整行程景点顺序。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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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根据实际出行人数安排车型,保证一人一个正座。
2.住宿:恩平幸福里民宿连住2晚(房型随机安排不得指定),费用只含每人每天一个床位,成人一定要占床,酒店房型为双床/大床,无三人房型不设减房差,若出现单男单女,补房差100元,单人建议按成人报名,放弃床位,安排亲子房。
3.用餐:每床位含2天早餐【简早,前台领取,一人一份,可以带回房间享用】(占床者使用)
4.门票:入住期间3次铭都名泉温泉门票(占床者使用)
5.随车导游/工作人员服务。

费用不含

不含费用已含中没有提及的项目,以及个人其他消费,景区内自设的购物商铺、娱乐等项目,属于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本社不承担责任;个人旅游意外险(建议购买)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温馨提示:因温泉直通车线路,此线路会拼山泉湾/锦江温泉/温泉国际酒店出发,去程与回程座位有可能不一致,敬请谅解。另外直通车会根据收客情况以及顺路原则一路送客的同时会接回前一个排期出发的客人,请耐心等候!
如需升级套房请提前询问计调备注
*8人同行升级1间2房1厅自动麻将任打
2房1厅房型:【1双(2张1.2米床)+1大(1张1.5米床)1个共用洗手间】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