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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佛冈.直通车><吃足4餐>广州往返佛冈白云温泉山庄直通车3天2晚半自助游
跟团游 编号:478458

<佛冈.直通车><吃足4餐>广州往返佛冈白云温泉山庄直通车3天2晚半自助游

¥299起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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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出行日期

11月多日期出发

上车点:【A】09:30越秀公园地铁C出口【B】10:00杨箕地铁A出口(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导游通知为准)
行程特色:
1、连住2晚全新装修,标准双/大床房
2、无限次汤塘氡温泉,拥有多个露天日式温泉池
3、乒乓球、卡拉0K、麻将等酒店设施可供娱乐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清远

详细行程

第1天 无

早上指定时间地点集中,乘车前往白云温泉山庄;
09:30-10:00早上指定时间地点集中,乘车前往,白云温泉度假山庄;
1.到达清远享用午餐(午餐自理),不用餐的团友们可自由活动;午餐后送客人到达酒店;
2.客人自行到酒店前台交押金办理入住。享受酒店内的养生温泉与各种健康娱乐活动,自由活动时间;
3.自行到温泉区域游玩,与亲人朋友一起漫步,享受悠闲的饭后时光;麻将KTV为酒店设施需排队轮流使用
4.晚餐时间为17:30至19:00,9-10人/围8菜1汤,8人做6菜1汤,6人5菜1汤,2-4人简餐
5.娱乐休闲设施开放时间参考——
①温泉的开放时间:09:00--12:30,14:00--17:30 ,19:00--23:00
②KTV大厅开放时间:15:30--22:00
③公共麻将室开放时间:09:00-24:00
以上内容以酒店实际安排为准!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酒店围餐/简餐

住宿

白云温泉山庄标双/大床房

第2天 无

1. 早上睡到自然醒,后享用酒店提供的自助早餐。早餐后(早餐时间08:00--09:30),可到温泉区游玩,自由活动;
午餐围餐/简餐,用餐时间11点半~13点,9-10人/围8菜1汤,8人做6菜1汤,6人5菜1汤,2-4人简餐
18:00晚餐自理

餐饮

早餐:自助早餐 中餐:围餐/简餐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白云温泉山庄标双/大床房

第3天 无

1、早餐(08:00--09:30)
2.前客人自行退房,午餐自理
3.13.30分指定时间集合乘车返程广州,结束愉快行程!(具体时间地点以导游通知为准,时间仅供参考)

餐饮

早餐:自助早餐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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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住宿:
1、入住白云温泉山庄标双/大床房(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
2、餐:含自助早餐2餐+首晚晚餐+次日午餐。9一10人/围8菜1汤,8人做6菜1汤,6人5菜1汤,2-4人简餐
3、用车:将根据团队人数安排9座小车至55座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1个正座。(用车安排旅行社会根据情况与其他佛冈温泉直通车线路拼车出发。)
4、安排1名工作人员随车服务。
5、黄金周价格价格可能浮动,请以系统价格为准(如中秋、国庆)
6、近期因受广交会影响,上车时间可能延迟到10:00,为避免过晚抵达酒店,上车点暂时只保留越秀公园地铁C口,请谅解!
【备注说明】:费用只含每人一个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可同住,或请在出发前自补房差。

费用不含

【费用不含】
1.客人自费项目;
2.请客人办入住时自行到前台交纳押金(自备押金约200+)。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预订须知
1、当天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入住手续,小孩凭户口簿,否则不能办理入住酒店,后果自负;
2、住房押金由客人自行交付,以酒店当天收取为准约200元/间,退房退回押金。
3、因旅游旺季,入住酒店时间为14:00—16:00分之间,视酒店当天安排为准,敬请耐心等候!
4、自驾需要配合导游取房。时间:12-13点左右,具体出发前一天导游通知为准,如果被酒店发现自驾,需要前台补差价500-1000不等。
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其自带的商店非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旅游者在此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餐厅、公园、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制作工场附设商品销售为其配套设施,仅供了解当地特色文化之用,旅游者在此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旅游者在以上所列场所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