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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自营【赞轻奢】广州往返惠州 游盐洲岛·双鱼岛·赶海公园 入住巽寮湾华美达酒店  纯玩3天2晚
跟团游 编号:478219

自营【赞轻奢】广州往返惠州 游盐洲岛·双鱼岛·赶海公园 入住巽寮湾华美达酒店 纯玩3天2晚

¥699 ¥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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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出行日期

8月多日期出发

1.入住温德姆集团旗下国际品牌酒店巽寮湾华美达酒店

2.吃足7餐,豪叹自助早+168元海鲜自助晚餐

3.赠送快艇上双鱼岛,赶海、抓螃蟹

4.畅游900平方山泉水大泳池&水上乐园&双鱼岛沙滩

5.摄醉美盐洲岛


(巽寮湾华美达酒店,以下价格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前台价格为准)

早餐:成人68元/人,1.2-1.4儿童38元/人

晚餐:成人168元/人,1.2-1.4 儿童88元/人

船票:单车位/儿童都不需要补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惠州

详细行程

第1天

上车点:【A】8:00越秀公园地铁站出口【广州往返空调旅游车往返(按实际人数安排用车,一人一正座)上下车点可能会增加番禺、花都、大沥高速路口或周边地区,先后顺序以当天安排为准;如受交通管制,导游通知为准,当天有可能增加上下车点】回程只停越秀公园地铁站,番禺客人自行回番禺。

乘车前往【盐洲岛】 (车程约3小时,游览约1小时) 。盐洲岛(又名大洲岛)是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辖下的内陆岛屿,地处考洲洋中部,东南距陆地仅0.35公里,海岛面积3.6平方公里。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4′~115°01′、北纬22°39′~22°47′,毗邻红海湾,海岸线长约44.5千米。岛屿以红树林湿地生态为核心,拥有火山岩海岸线"黑排角"、风车山群峰等自然景观,建有国家级湿地公园,吸引大量白鹭及候鸟栖息。经生态修复,红树林面积从2014年不足500亩增至近万亩,形成鹭鸟天堂 。地貌特征集中体现于"盐洲八景",涵盖滩涂、日出观景点及玄武岩礁石等。
午餐吃围餐,餐标30元/人。
随后前往游览【黑排角】(车程约20分钟,游览1小时)“黑排角”海岸线位于广东惠州地区,这条海岸线穿越全长约14~15公里。可以媲美深圳的东西涌穿越。只因礁石是黑色的,被驴友起名为“黑排角”。据当地人讲,“黑排角”涨潮时候较多, 因为海势地理位置特殊,每天必有壮观的海浪冲击,很多时候都能看到海水冲击大石溅起的巨大的白花海浪,又能见到连绵不断的层层鱼纹型长浪。
随后前往【巽寮湾华美达酒店】(车程约1小时)。
晚餐在酒店享用海鲜自助餐,畅游酒店泳池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巽寮湾华美达酒店

第2天

享用酒店美味自助早餐,自由活动,可乘快艇上双鱼岛。午餐游客自理。午餐后,前往【蓝湾沙滩】(车程约15分钟,游览约1小时),走在椰林步道里,光影斑驳氛围感直接拉满。随后前往赶海公园(车程约10分钟,游览约1小时),体验赶海抓鱼摸虾的乐趣。晚餐游客自理。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巽寮湾华美达酒店

第3天

早上享用酒店的自助早餐,随后自由活动,午餐享用午餐围餐,随后返程,结束愉快的行程,返回温馨的家。(约14:00回程,导游通知为准)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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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用车将根据团队人数安排33-53座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1正座;
2.餐:2正餐+2自助早+1自助晚+2下午茶(自助早、自助晚仅占床者使用)
3.住:1间2晚惠州巽寮湾华美达酒店(2人一房,单人入住需补房差)
4.导游: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5.景点:指定景点的首道门票

费用不含

不含费用已含中没有提及的项目,以及个人其他消费,景区内自设的购物商铺、娱乐等项目,属于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本社不承担责任;个人旅游意外险(建议购买)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
2、安全注意事项:本线路含有涉水游乐等的风险项目,客人应遵照该活动项目经营者对年龄、身体的要求而谨慎选择参加;参加者须遵守活动项目要求和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穿好救生衣;切忌单独游玩,并应要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活动,切忌麻痹大意,一旦在水中感觉不适时应尽快上岸休息。雷雨天和夜晚均不准下水游泳。未成年人一定要在成人的陪同和看护下方可参加,水上活动结束后不宜立即食用冷饮、西瓜、海鲜等食品。敬请客人务必在参加以上项目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敬请客人务必在参加以上项目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如发生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