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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包团】从化“柿”不可挡 摘柿赏秋邂逅醉美异木棉粉色花海 奥莱淘宝纯玩1天
跟团游 编号:477727

【包团】从化“柿”不可挡 摘柿赏秋邂逅醉美异木棉粉色花海 奥莱淘宝纯玩1天

¥79起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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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出行日期

11月多日期出发

★★★ 打卡从化百年美丽小镇——南平静修小镇!


★★★ 游正果老街,品小食,漫步网红少数民族美食街!


★★★ 特别赠送我社安排清凉摘果活动,现场任摘任食!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从化

详细行程

第1天 无

早上于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出发,乘车前往广州后花园之称的【从化】,游玩【8号仓流溪河奥莱小镇】(游览时间约为1小时)位于广州市从化区的8号仓流溪河奥莱小镇;作为中国首个奥莱度假综合体,它以极具原创吸引力的八大主题场景,融合周边天然的文旅度假资源,带给消费者一站式的微度假购物体验。它不仅是广大市民休闲娱乐、消费购物的首选度假目的地,更将成为广州乃至湾区新晋商业地标项目,重塑湾区商业新风向。从设计规划布局,到商业内容打磨上,都别出心裁。该项目总体量达20万㎡,目前一期开业12万㎡,以“湾区超级大奥莱,广北生活新中心”为定位,主打“奥莱+城市微度假”。从欧陆风格小镇的街区风貌,到植入了自然户外体验的场景空间,再到亲子乐园和主题酒店,加入了更多的微度假元素,采用了“内容填空”设计,因地制宜的打造了八大主题游逛体验场景:“流溪瀑布”、“嬉水乐园”、“篮球公园”、“足球公园”、“漫步美术馆”、“美食公园”、“星光市集”、“八字楼梯”,激活空间互动价值,增加游逛体验感,整个项目一步一景,一步一画展……。
约12:00自理午餐;
前往从化风云岭公园(游览时间约为1小时)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道西南部(从城大道从化区中心医院对面),公园规划总面积约6322.5亩,是集自然风光、历史文化与休闲健身于一体的区级森林公园,被誉为从化城区的“市肺”。公园内植被茂密,以松树林和针阔混交林为主,空气清新,生态环境优越。公园南侧种植有近60亩异木棉,每年冬季(11-12月左右)花期时,形成壮观的粉色花海。山顶设有观景台,可360度俯瞰从化城区全貌、流溪河蜿蜒风光及周边田园美景;山脚有云岭湖、大草坪及风云岭湿地,水光潋滟,绿草如茵。(温馨提示:异木棉受天气以及农民收割季节等多种因素影响,具体以当天实际情况游览为准!!如遇观赏期不佳,我社不作任何赔偿,请知悉!)
随后前往【柿子园赏柿子】(游览时间约为45分钟,每人赠送一盒柿子,柿子园时令水果,如没更改其他水果园不再另行通知,请知悉,旅行社不作赔偿。)柿子林成了一道亮丽的景色,红彤彤亮晶晶特别诱人,满山遍野的柿子红红火火,像吉祥的红灯笼温暖着岁月点缀着清秋在万绿丛中点缀着似繁星点点的红组成一幅悠闲的田园风光图,清甜脆爽,柿香盈口更是独属秋天的美味;
游毕返回温馨的家,结束愉快行程 !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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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旅游空调车;按人数配车座,保证1人1正座,请客人自觉礼让座位,听从导游安排;
2.门票:行程所列景区,门票均为团队特定活动,不进园门票无费用可退!(园中园门票费用需自理);
3.服务:全程导游服务

费用不含

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内容、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及一切个人开支;
1.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3.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1、团费不含游客旅途中的一切个人消费和旅游意外保险, 强烈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2、景点小门票、正餐外酒水、个人消费及等其他行程计划外项目费用。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变更行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酒店内的通讯、酒水、洗衣等一切私人开支。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旅行社会按照本团游客的报名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坐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游客自觉礼让;
2、游客在旅途中应时刻留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尤其是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旅行社对财物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阻塞、塌方、台风、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行程变更或取消行程,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只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并参照按《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处理;
4、离团说明: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5、成团说明:此团20人以上成团出发,不成团我社将提前2天通知客人,全额将退回团款或改期,不另作补偿;
6、根据交通部门的通知,为保证游客乘车安全,严格要求旅行社的用车不能超载,若超载司机会被扣分或吊销牌照,并会进行罚款,所以即使是手抱婴儿也会安排一正座。一般1.2米以下的婴儿只收往返车位费,如出发当天携带合同外(没有提前报名的)人员(包括婴儿在内)出行,我司有权拒绝其上车随团出发!因此造成客人不能正常如期出发或退团的,所产生的损失费用全部由客人自行承担。
7、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团需监护人陪同或授权委托书;65岁以上老人参团需填写健康申明,70-75周岁(孕妇及超75周岁恕不接待)的老人须需填写健康申明、免责声明并有看护人陪同方可参团,否则不予接待,见谅。
8、注意:如人数不足,此线路和丰源,福泉温泉拼车;可能顺路增加上、下车点,请知悉。
9、特别备注说明: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10、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其自带的商店非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旅游者在此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餐厅、公园、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制作工场附设商品销售为其配套设施,仅供了解当地特色文化之用,旅游者在此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旅游者在以上所列场所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
11、本线路涉及浸泡温泉,建议酒后切勿浸泡,否则容易醉酒或出现其它不适症状。患有急性病症、传染病、高血压等症状的患者,不宜浸泡温泉,如要浸泡,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浸泡。肚子太饿或太饱都不适宜浸泡温泉,须稍作休息后方可浸泡温泉。此外,在温泉景区行走过程中,请小心慢行,注意防滑。

特别约定:
1、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
2、旅行社已经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了旅行社责任保险。
3、安全注意事项:本线路含有涉水游乐及登山等的高风险项目,客人应遵照该活动项目经营者对年龄、身体的要求而谨慎选择参加;参加者须遵守活动项目要求和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穿好救生衣;切忌单独游玩,并应要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活动,切忌麻痹大意,一旦在水中感觉不适时应尽快上岸休息。雷雨天和夜晚均不准下水游泳。未成年人一定要在成人的陪同和看护下方可参加,水上活动结束后不宜立即食用冷饮、西瓜、海鲜等食品。敬请客人务必在参加以上项目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敬请客人务必在参加以上项目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如发生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线路涉及浸泡温泉,建议酒后切勿浸泡,否则容易醉酒或出现其它不适症状。患有急性病症、传染病、高血压等症状的患者,不宜浸泡温泉,如要浸泡,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浸泡。肚子太饿或太饱都不适宜浸泡温泉,须稍作休息后方可浸泡温泉。此外,在温泉景区行走过程中,请小心慢行,注意防滑。
委托者(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报名的全体客人,对以上《行程及注意内容》表示备注内容已详细阅读,了解并同意相关条款的约定,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者(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报名的全体客人,对以上《行程及注意内容》表示备注内容已详细阅读,了解并同意相关条款的约定,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成团说明:此团20人以上成团出发,不成团我社将提前2天通知客人,全额将退回团款或改期,不另作补偿
1、行程中,如客人自动放弃任何景点、用餐或用车等项目,费用将不予退还,并请配合领队签名确认。
2、旅行团为个人共同一起参与的集体活动,请遵照我社指定的集合地点及时间集中,否则过时不侯,由此而引起的行程损失由个人自行承担,请各位团友谅解。
3、如出现排队等情况,请客人谅解并听从导游或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并保管好财物及照顾好您的小孩。
4、行程中请遵照景区内指示游览,注意安全。
4、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我社导游有权根据当天实际情况对行程的先后顺序进行调动,不减少游览项目。
如有免费的景点临时不开放或者是临时关闭,会安排其他免费的景点替代请知释!
●为了您人身、财产的安全,请您避免在公开场合暴露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上街时需时刻看管好首饰、相机等随身物品。目的地可能有部分私人经营的娱乐、消费场所,此类组织多数无合法经营资质,存在各种隐患。为了您的安全和健康考虑,我司提醒您,谨慎消费。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