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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ZM<醉美桂林·动车3天>广州出发桂林象鼻山、兴坪漓江、银子岩、遇龙河竹筏、阳朔西街
跟团游 编号:477631

ZM<醉美桂林·动车3天>广州出发桂林象鼻山、兴坪漓江、银子岩、遇龙河竹筏、阳朔西街

¥1799 ¥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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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出行日期

7月、8月多日期出发

美味珍馐:

◎含3正2早+1餐桂林米粉,正餐40标,全系餐送饮料、果盘,【桂北风味餐】、【阳朔壮家风情特色宴】、【阳朔啤酒鱼风味餐】、【特色桂林米粉】

豪华住宿:

阳朔入住1晚豪华酒店【华美达度假酒店、美豪丽致酒店、新西街丽呈华廷酒店或万枫酒店】

桂林入住1晚豪华酒店【桂山华星大酒店、桂林华美达酒店、桂林美居酒店或惠林顿智隐酒店】! 

醉美有礼:

◎赠送免费无限供应品牌矿泉水!                     

◎每人一份醉美伴手礼! 

导游服务:

◎指定醉美导游上团,优选8年以上经验纯玩导游!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桂林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南站乘动车前往桂林北/西(动车二等座,车程时间约2小时40分钟),桂林接团,下午观看【山水间或刘三姐大观园】(观赏时间约60分钟),演出是集观赏性、艺术性一体的大型桂林风情歌舞秀,以缤纷多彩的山水和独具魅力的少数民族文化为背景,娓娓讲述了在漓江河畔、象鼻山下诗歌般的田园生活,多维度、全方位地展现了迷人的南国风情以及人与大自然的和谐相处。 游览桂林城徽—【象鼻山】(游览时间约40分钟),象山地处市中心的漓江与桃花江汇流处,它酷似一头在江边饮水的大象,栩栩如生,引人入胜,观赏“水底有明月,水上明月浮”的“象山水月”奇观。 晚餐特别安排桂北风味餐-漓江上游的炖鱼鲜美与汤汁的交融,鲜嫩可口回味无穷。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已含

住宿

桂林

第2天

赴漓江最美古镇,拥有1400多年历史的【兴坪古镇】,乘游船游览【兴坪漓江】(游览约1.5小时,暑期、假期等旺季会出现长时等候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更改为阳朔段漓江竹筏游览),兴坪漓江段是漓江最精华,风景最美的一段。两岸群峰竞秀,碧水萦回,欣赏风景如画的兴坪佳境、20元人民币背景图案、黄布倒影等漓江绝色景观,亲身感受"人在天上走,船在画中游"的神奇仙境。 中餐:阳朔啤酒鱼风味餐。游览“世界溶洞奇观”—【银子岩】(游览时间不少于60分钟),因洞内钟乳石如银子般闪闪发亮而得名,是桂林最新最美丽的岩洞。自由漫步于中西文化交融地—【洋人街】(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导游服务与用车),以尽情享受小镇幽静的环境和独具情韵的休闲时光,体验浪漫的异国风情。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阳朔

第3天

早餐后【遇龙河多人竹筏】(游览时间约30分钟),这是一卷画轴,两岸山峦百态千姿,河畔翠竹叠嶂,蕉临四季常青,诗情画意尽显其中,欣赏田园诗般的阳朔风光。之后前往山水旅拍(含旅拍+赠送1张精修电子照片+1套少数民族服装体验,旅拍为赠送项目,如不参加无费用退回)! 中餐:壮家风情特色餐-广西最高迎宾礼高山流水。 之后返桂林(1.5小时车程),途中游览【世外桃源】(游览时间1.5小时)景区以晋代陶渊明《桃花源记》中 "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的意境为蓝本,结合桂北独特的田园山水风光与少数民族风情精心打造,完美呈现了"世外桃源" 的理想境界。景区曾是音乐电视《康美之恋》的主要取景地之一。。送站前免费赠送一碗桂林老字号张担担米粉(赠送项目不用不退)。 后可自由漫步于“东方威尼斯环城水系”桂林最大的中心公园【榕、杉湖景区】(观桂林地标建筑金银双塔)、【中心广场】、【正阳步行街】(自由活动逛街时间导游司机均不陪同,根据动车时间集合前往车站),后前往桂林北/西站乘动车返回广州南(动车二等座,优先下午或傍晚动车,旺季会根据实际高铁票情况调整),结束愉快的行程。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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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住宿】桂林入住2晚当地豪华酒店,阳朔入住网评四钻豪华酒店(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桂林阳朔属于当地三四线城市,整体酒店规模设施服务均不及广东),入住双人标间;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单女,客人须与其它同性客人同住,若不能服从旅行社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的,客人须当地补房差入住双人标间。
桂林参考酒店(网评四钻或国际品牌酒店X1晚):桂山华星大酒店、桂林华美达高新酒店、桂林美居酒店或惠林顿智隐酒店或同级
阳朔参考酒店(网评四钻或国际品牌酒店X1晚):阳朔华美达度假酒店、美豪丽致酒店、新西街丽呈华廷酒店或万枫酒店或同级
2、【用餐】含3正2早+桂林米粉(酒店房费含早餐),正餐40元/人,(小孩餐费减半,不用不退);正餐10人一围,八菜一汤不含酒水;此为团队用餐,若游客放弃用餐,恕不另行退费,请游客人谅解。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不含酒水,整团少于5人退餐。
3、【用车】用车将根据团队人数安排空调旅游车(9人以下为商务车),保证每人1正座。
4、【购物】0自费0购物0景中店(温馨提示:不含景区内设立的景中店、商店、过脚过路店,以及公路边设立的洗手间店)对景区内设立的商店、路店,请游客三思、如需购买或食用敬请谨慎,不做进店范畴。如自行购买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费用已含:大人含往返动车二等座车费,当地旅游观光汽车费用,住宿费,餐费,包价项目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当地优秀中文导游服务费。
1、小孩收费(优先按高度为标准,动车票可按年龄,报名时备注清楚):
婴儿:报价为2岁(含)内,只含当地车位费,其余均不含!
小童:为2-6岁(不含)以下+1.2米(不含)以下,价格含早餐,正餐半价,车位,导服,不含门票半票及动车半票,6岁起需补半票(另外一成人最多只能带一免票儿童,超出也需报名补半票或自理车上自行补票),超高门票自理!
中童:为6岁起到14岁(不含)+1.2(含)-1.5米(不含),报价含早餐,正餐半价,车位,导服,门票半价,动车半票!不足6岁可报名时告知不用出动车票退半票,满14岁起按大人票需补全票差价!
2、小孩动车票要求:6岁以下(不含)免票,6岁(含)-14岁内(不含14岁)出儿童半票,14岁以上(含)出成人票,一个大人只能带一个免票儿童,超出的出半票! 我社中童价格默认含动车半票,小童价格不含动车半票

费用不含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行程中发生的客人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个人伤病医疗费等)、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门票优惠:此行程为旅行社综合包价产品,若持学生证、军官证等有效证件享受门票优惠的,旅行社则按照采购价在团费中退减相应门票差价。
1、此团行程是跟团游(此线路3/4天会和醉美大漓江3/4天、纯美桂林系列3/4天散客线路一起拼团,住宿和景区部份不同,10人以下司机兼向导服务,司机兼向导(不含专业讲解,不具备导游证),由司机负责全程行程衔接,协助购买门票,安排酒店入住事宜。敬请注意),当客人到达当地后有可能存在等待其他客人的情况,请听从导游安排,请游客谅解,不允许单独离团!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在全体客人签名情况下,在保证游览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游览的景区,按旅行社的协议价退还;
3、在旅游期间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其未产生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4、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及自用应急药品放在托运行李中,以免丢失或影响急用。旅游过程中,也请妥善保管。
5、高铁报名请预留客人身份证复印件,发单请提供名字和证件号码,旅游旺季如所有假期、暑期等我社高铁票均为提早预留团体计划票,出票后2天内不能签改及退票,敬请注意,游客报名后两天内取消可能去程票全损票面费用+手续费费用,敬请注意!
6、旅行社对航班、铁路、船运等因运力、天气等因素延误、变更、取消等无法掌控,如遇此种情况,旅行社将尽力避免损失扩大,并与各大公司协调,旅行社可能因此将对行程做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谅解。
7、团友投诉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信息反馈单》为准,请各位团友认真、如实填写。
①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简称“组团社”)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如下:桂林市鼎宸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西北海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西跨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和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醉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金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正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详细地接社信息以及委派导游姓名和电话,在出团前(出团通知书)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②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有疑问,请联系操团计调。
6、收客指引:①60岁至69岁的游客参团,必须征得直系亲属书面同意,并在报名单记录非出游直系亲属或非出游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同时,参团人也要签署《游客健康申明》,参团人及其直系亲属需签署《老年人或孕妇参团免责承诺及协议》;②70 岁至 74岁的游客参团,除按照本报告第二部分第1点要求操作,还应强烈建议客人提交自出发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的身体检查报告;③75 岁及以上的游客参团,除按照本报告第二部分第1点及第2点要求操作,要求有 65 岁以下的同行人陪同;本行程较为紧凑,不适合80岁以上老年人参团。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