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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纯真桂林4天> 桂林象鼻山、七星景区、虞山公园、山水间演出、冠岩、漓江游船、兴坪古镇、多人竹筏漂流、蝴蝶泉动车四天游
跟团游 编号:477592

<纯真桂林4天> 桂林象鼻山、七星景区、虞山公园、山水间演出、冠岩、漓江游船、兴坪古镇、多人竹筏漂流、蝴蝶泉动车四天游

¥1299 ¥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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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月多日期出发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桂林

详细行程

第1天

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广州南站/佛山/肇庆乘高铁/动车前往桂林(二等座,车程时间约3小时,参考时间07:00-10:00),专业管家人员举接站牌等候,待您检查行李、随身物品无遗漏后,赴桂林市区入住酒店。晚上可自由慢步【正阳步行街、中心广场】(自由活动导游及车不陪同),感受桂林山水的气息;(地接导游会在您到达前一天20:00前和您取得联系,请您保持通讯畅通)。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桂林

第2天

早餐后,游览最具桂林市山水代表、城市象征——城徽【象鼻山景区】(游览时间约60分钟),桂林市地标性景区,其山酷似一头驻足漓江边临流饮水的大象,栩栩如生,引人入胜,山体前部的水月洞,弯如满月,穿透山体,清碧的江水从洞中穿鼻而过,洞影倒映江面,构成“水底有明月,水上明月浮”的奇观。远观【日月双塔】,日月双塔地处桂林市中心区,坐落在桂林城的中轴线上,与“象山水月”相邻。日塔通体均为纯铜装饰,整座铜塔创下了三项世界之最--世界上最高的铜塔,世界上最高的铜质建筑物,世界上最高的水中塔。象山是桂林的城徽,而双塔则是新桂林的标识。日塔、月塔与象山上的普贤塔、塔山上的寿佛塔,相互呼应,相互映衬,有“四塔同美”之说。 下午前往游览AAAA景区【冠岩景区】(游览时间约1.5小时,不含景区滑道/电瓶车往返80元/人),位于漓江江畔的一处巨型地下河溶洞,因山体形似紫金冠而得名。冠岩水洞由于长年封闭,景观保护良好,洞内千姿百态的石钟乳、石笋、石柱、石幔更具风采。景区整体规划按高起点、高标准设计建设,洞内配备了自动光控、声控导游系统,小火车、地下河浮桥和观光电梯与洞内奇绝的自然景观相辅相成,让冠岩景区成为国内独具特色和韵味的水、陆、空游览洞穴。亲自体验乘坐【网红小火车】穿越世界最长的观光滑道,也可乘洞内观光电梯俯瞰岩洞美景,探索地下河之奥秘,以全新海、陆、空游览方式之最,游览洞内景色。后前往【兴坪古镇】打卡20元人民币背景,码头位于兴坪镇古镇口滨江桥边,河道两岸风景秀美,山交水映花团簇,宁静悠然,极适宜三五伙伴或携老带幼游上一圈,感受置身自然深处,时间变慢的幸福和愉悦。夹岸的是特色,优雅的凤尾竹,随着微风佛过摇曳多姿,即使多见也不觉平凡,或隐于晨雾缭绕中,令人不禁要靠近寻找和窥探。也有生动活现的山头,还有浪漫的乌桕和桃树等等。任你四季要来,给你奇形怪状、色彩斑斓,绝不怠慢。游览结束后前往酒店入住休息。 晚上后可自由慢步【阳朔西街】闲逛驰名中外的中华第一洋人街,步西街独有的青石板街道,领略独特的欧陆风情!(自由活动导游及车不安排陪同)。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阳朔

第3天

早餐后,前往漓江码头乘坐三星级游船游览【漓江风光】(平乐段,游览时间约1.5小时)沿途欣赏绝美景色:连绵的山光水色,山水相间的和谐,山与水之间,夹杂了人村田园,沿江翠竹掩映, 炊烟袅袅; 所经之处皆是农村地带,山野自然趣味,宁静空旷,风光历历在目。游览【蝴蝶泉】(游览时间约60分钟),蝴蝶泉景区位于阳朔月亮山风景区“十里画廊”的精华旅游地段,是一个有效把自然景观、历史文化、登山保健、环保科普及休闲度假集为一体的生态旅游景区。集奇山、秀水、幽洞、田园风光为一体,有“不到蝶山顶,不知阳朔景”之美誉,是阳朔山水的典型代表。欣赏大型民俗风情表演【侗苗盛宴】,感受原汁原味、原生态及热情洋溢的侗苗族大歌表演! 后赠送体验【多人竹筏漂流】(游览时间约30分钟),以原生态的田园风光、沿河喀斯特峰林毓秀。两岸恬静的田园风光,让你仿佛进入到世外桃源仙境当中,正所谓“舟行碧波上,人在画中游”;网红打卡【天空之境】,阳光缓缓铺散开来,平静的水面,将天空拥入怀中,画面如此美丽,仿佛进入了一场梦境。在这里,水天相接,天地同相,空中行云转瞬流入平静的水中,仿佛坠入人心底的瑰丽世界。观【鱼鹰表演】,几只展翅欲飞的鸬鹚正酣畅的钻进河中捕鱼玩耍,抽着烟斗悠然自得的老翁独钓船头;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民俗完美融合,给游客沉浸式的竹筏情景完美体验!(注:赠送项目,如遇下暴雨涨水等特殊原因无法游览或自动放弃,则不退费用)。车览【遇龙河风光】,两岸山峦百态千姿,河畔翠竹叠嶂,诗情画意尽显其中,欣赏田园诗般的阳朔风光。后前往桂林入住酒店休息。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桂林

第4天

早餐后,游览桂林市最大的综合性--首批国家4A级风名胜景区【七星景区】(游览时间约60分钟)七星景区位于桂林市中心,七座山峰宛如北斗七星般相连,独特的地貌令人称奇。这里不仅有令人叹为观止的自然风光,集山清、水秀、洞奇、石美为一绝,堪称桂林山水的精华缩影,更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儒教四教文化在此交融。这里的山水繁衍了近600只野生猕猴,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亲子圣地。在【骆驼峰】为宾客精选了56套少数民族服饰,免费穿上绚丽的民族服饰与《鸬鹚合影》,让相机定格这惊艳的瞬间,用旅拍珍藏这份少数民族的独特之美,每一帧,都诉说着神秘而动人的故事。后赠送欣赏表演【山水间演出】(观看时间约60分钟),剧目采用芭蕾和杂技完美结合的表演形式,音响立体而玄妙,亚洲绝无仅有。特殊翻扬舞台及立体场景的创新使整台演出交替变幻出多种令人目眩的桂林舞台仙境,舞台表演,高空表演立体穿插结合,让您真正体验一次梦幻般的神秘之旅。 赠送游览【虞山公园】(游览时间约70分钟), 桂林山水游览的开山地和桂林历史渊源地观赏古迹碑刻,瞻仰被称为桂林福地的虞帝庙。四千多年前,尧风舜韵祭祀大典展现了虞舜帝驱水魔带领南方先民走和谐富足的美好生活!。后前往桂林正规资质市民超市为亲友挑选伴手礼(当地市民超市不算购物店)。结束愉快旅程!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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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往返动车二等座:广州南-桂林北/西-广州南(含手续费用),当地空调旅行车(确保每人一正座),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用车;广州-桂林参考时间07:00-12:00;桂林-广州参考时间18:00-20:00(具体车次时间以实际出票为准,在出团前提前1天通知)。(注:动车票均为随机订票,座位由电脑随机产生,旅行社无法满足旅游者可能提出的包括座位的连贯性、同团旅游者在同一个车厢内、车票同名、非软卧代二等座等特殊要求,但旅行社会保证所有旅游者能根据行程安排搭乘相关动车。节假日部分票为团体计划票,2天内不能签改退票,敬请注意,所以部分游客报名后两天内取消可能去程票全损,敬请注意!)
2、【住宿】全程入住双人标间;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单女,客人须与其它同性客人同住,若不能服从旅行社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的,客人须当地补房差入住双人标间。
桂林舒适型酒店(参考网评2-3钻):骏怡、金林·雅居、北桂、海悦大酒店、锦怡假日、华尚、城市江景、爱莲大酒店、临江悦、冠涛、柏曼、惠林顿电子科大店、翰祥、顺天、唐宫、漓江壹品、金色家族、雅斯特、派柏云、栖云、悦墅、维加斯、润东、南越、丽铂、港舍漫居、玉红国际、凯利·N&M、华美达安可、江悦美宿或同级。
阳朔舒适型酒店(参考网评2-3钻):素朝优宿、十里郎人文、金兰、海宸、汉庭、公园度假、锦绣、朵啡、啡啡、新月阁、水晶阁、青云阁、山舍精品、宜诚、君尚、田家河、港潮、安雅、聚缘、佳德、地中海、迷家优宿、迷家云墅、粤乡、沐景、文华山水、岚月云墅、金胜、港粤或同级。
3、【用餐】含3早3正,2正餐餐标30元/人/餐+1正宗桂林米粉(10元/人),小孩餐费减半;10人1桌8菜一汤(不含酒水),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整团少于6人退餐。(注:行程中的用餐会根据动车班次时间作适当的调整,用餐数不变)。
4、【门票】行程内第一道景点首门票;(温馨提示:部分景区内有请香和请太岁、拓画等活动,为景区项目,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全团已做接待成本综合调控,不因单一门票免费政策再个别调减团费事由,敬请谅解(包括但不限于:60岁及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离休干部、70岁及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
5、【儿童】6岁以下小童结算,含:半正餐、半早餐、车位、导服(景点验票标准十分严格,若超高产生费用家长自理现补半门票或全门票),不含往返高铁票(没座位)。6岁-13岁中童结算,含:往返半动车票、门票、早餐、半正餐、车位、导服,不含自费门票,不占床
6、【导游】当地优秀导游讲解服务(散客团友不得要求男女导游;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导游服务)。
7、【购物】全程0购物0擦边0加点(温馨提示:不含景区内设立的景中店、商店、过脚过路店,以及市民超市)对景区内设立的商店、路店,请游客三思、如需购买或食用敬请谨慎,不做进店范畴。如自行购买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8、【备注】10人以下司机兼向导服务(由司机兼向导(不含专业讲解,不具备导游证),由司机负责全程行程衔接,协助购买门票,安排酒店入住事宜)
①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简称“组团社”)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如下:桂林市鼎宸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西北海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西跨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和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醉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金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正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详细地接社信息以及委派导游姓名和电话,在出团前(出团通知书)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②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有疑问,请联系操团计调。
6、收客指引:①60岁至69岁的游客参团,必须征得直系亲属书面同意,并在报名单记录非出游直系亲属或非出游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同时,参团人也要签署《游客健康申明》,参团人及其直系亲属需签署《老年人或孕妇参团免责承诺及协议》;②70 岁至 74岁的游客参团,除按照本报告第二部分第1点要求操作,还应强烈建议客人提交自出发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的身体检查报告;③75 岁及以上的游客参团,除按照本报告第二部分第1点及第2点要求操作,要求有 65 岁以下的同行人陪同;本行程较为紧凑,不适合80岁以上老年人参团。

费用不含

1、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和餐费;
2、全程入住酒店产生的单房差、加床及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产生单房差由游客自行承担)
3、旅游意外保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4、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5、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6、“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全程使用空调旅游车,每人一个正座位,人数不足6人,提供司机兼管家服务。如有特别要求车辆,请提前说明,重新核价。旅游车到景点、餐厅期间客人统一下车,不在单独开车门给客人上车休息和开空调。贵重物品不能存放在车上;
2、由于旅行社组织的是散客拼团线路,未成年人须有成人陪伴出游,残疾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建议有家人朋友照顾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否则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3、桂林酒店标准比内地偏低,请旅游者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如遇旺季(每年3月1日至10月15日之间及特殊节假日)酒店资源紧张或政府临时征用等特殊情况,造成行程中备选酒店客满,我社有权调整为同等级标准以上酒店。酒店的退房时间为中午的12:00,返程为晚班机的旅游者可把行李寄存在酒店前台后自由活动或自补房差开钟点房休息;
4、行程中所含的餐食,早餐为酒店房含,不用不退。正餐按产品用餐标准操作,不含酒水。桂林用餐口味较辣,且普通团队餐厅菜式比较雷同。建议旅游者用餐可提前和导游沟通少辣,多辣;
5、行程所含门票指进入景区的首道门票,不包括该景区内电瓶车或景区内其他另行付费景点门票。行程中所含的所有景点门票已按景点折扣门票核算,故客人持有军官证、残疾证、老年证等优惠证件及其他特殊身份人士,则无退还。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赠送景点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景区后括号内备注游玩时间为抵达景区开始到离开景区为止时间,特殊情况(漓江水位、景区流量控制)等因素以实际游览为准;
6、本行程部分景区及酒店为方便旅游者有自设的商场及购物场所,并非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部份景区均有内导代为讲解,禁止行程导游进入),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如在自由活动期间有购物需求,请自行前往;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务必索要发票,当地特产有罗汉果、桂圆肉、桂花香水、桂林三宝(辣椒酱、豆腐乳、三花酒)、白果、桂花糕……请到正规大型超市购买,切忌到路边小店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7、维权事宜注意:客人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不满意”一栏后,可视为投诉范畴,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请组团社在收客的时候告诉各位游客必须认真仔细填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投诉问题在旅游目的地就地解决(决不把问题带回组团社),请组团社告知游客/领队/全陪,返程后我社不接收投诉!旅行社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
8、在您欣赏桂林阳朔美景的同时,敬请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私人财产。旅行期间敬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务轻信当地“野导”的免费廉价诱惑;
9、旅游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为保障游客“住得安心、吃得放心、玩的舒心”,从出行常识、旅游活动和特殊人群三方面为您提供旅游安全指南。出行前,提醒您仔细阅读相关内容,重视旅游安全,使您的出游真正成为“快乐之游、难忘之游、收获之游”;
10、办理电子客票退票时需提供乘车人购票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原件,售票员核对电子客票信息与乘车人身份证件一致后方可办理。退票一定要提供本人原件,复印件一律不能退票。为了保障客人身份信息,改签或取消退票的情况,旅行社将扣除动车票全损和出票手续费,客人自行拿有效证件退票或改签(南站/东站/火车站均可),敬请知悉!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