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
跟团游
编号:477492
【龙门.直通车】广州往返惠州龙门温泉直通车2天1晚半自助游(单去程)
¥90
起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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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出行日期
7月、8月、9月、10月、11月多日期出发
行程介绍
费用说明
退改政策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惠州
详细行程
第1天
无
单车位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查看更多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单车位
费用不含
1、 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2、 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3、 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退改政策
1、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
产品编号 477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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