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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ZM梦境黄姚•西溪温泉>广西黄姚古镇、百里水墨画廊、荷塘村、 爱莲湖风光、贺州西溪森林温泉度假村、西溪湿地公园、 动车3天
跟团游 编号:476806

<ZM梦境黄姚•西溪温泉>广西黄姚古镇、百里水墨画廊、荷塘村、 爱莲湖风光、贺州西溪森林温泉度假村、西溪湿地公园、 动车3天

¥1297 ¥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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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月多日期出发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呼和浩特

详细行程

第1天

出发地乘动车前往贺州(动车二等座,车程时间约2小时),导游接团。后自费前往黄姚镇,游览中国最美的十大古镇、中国最具旅游价值古城镇—【黄姚古镇】(深度游览约4小时,自费套票),观赏宝珠观、古戏台、光宁庙、司马弟、鲤鱼街、八卦迷宫街等明清建筑。此镇小桥流水、古树参天、亭台楼阁、秦砖汉瓦,极具历史风情。它既有苏州园林的曲径通幽,也有周庄的小桥流水人家,还有丽江的古乡古色,被称之为心灵的“梦境家园”!。晚餐品尝【黄姚豆豉宴】。后入住黄姚高端酒店,私享小镇的静谧时光!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已含

住宿

黄姚

第2天

早餐后前往美丽的钟山(车程约1小时),抵达后前往钟山【百里水墨画廊】(游览约90分钟,自费套票已含景区电瓶车),钟山百里水墨画廊景区位于世界长寿市——贺州市钟山县境内,这里是中国喀斯特峰林地貌发育最完美的地方之一,峰林山水延绵上百里,山峰如千重剑戟指天,似万排玉笋铺空,被《中国国家地理》杂志评为中国十大最美峰林之一。被誉为“山水相依的画廊、风华绝代的丹青”“贺州旅游的封面”。景区山水田园风光恬静迷人,桂东乡土文化特色鲜明。集山、水、田园、古村落于一体,融合了山水峰林“灵、秀、险、奇”的完美神韵。后前往游览【网红荷塘村】,保留着戏台、古树、湿地。青石路与古民居相映成趣,呈现“世外桃源”般的宁静氛围‌。村落始建于明朝末年,距今700多年历史,2016年被评为“中国传统村落”,2019年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后前往美丽的贺州南乡镇(车程约1小时),入住美丽的【贺州西溪森林温泉度假村】.下榻西溪温泉2024全新亮相悦泉居酒店私汤房,自由泡浴【西溪温泉】(自费套票已赠送)。晚餐享用【西溪温泉南乡宴】(套票已赠送)。贺州市温泉资源丰富,是“中国温泉之城”,西溪温泉度假邨青山环绕,森林覆盖率高达96%以上,自然环境得天独厚。清新的空气、宜人的气候与优质的温泉资源相得益彰,为度假邨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度假邨拥有各类大小特色温泉泡池近百个,这里的温泉出水口温度高达86.5℃,温泉水富含钙、硫等50多种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是罕见的偏硅酸养生温泉。度假村拥有45个温泉泡池,水质和药材质量都优于广东地区的温泉,受到广大游客的欢迎,拥有广西最美温泉的美誉。度假村坐落在林木茂密的山区,负氧离子含量高达12万个每立方厘米,仿佛置身于一个天然氧吧。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西溪

第3天

早上享用酒店丰富自助早,后尽情享受美妙的西溪时光。西溪温泉度假村作为贺州市休闲旅游核心驱动项目,致力于打造辐射粤、桂、湘三省的5A级原生态山水风情旅游核心集散地。度假村核心区域面积约1200亩,集温泉养生、富氧森林、秘境探奇、长寿美食、湿地风情等旅游度假休闲功能于一体,更有独具特色的风情住宿、原生温泉、养生餐饮等配套设施。探秘神奇的长寿之乡,和自己人一起分享快乐时光!后前往漫步【西溪湿地公园】,周围是广阔的田野和弥漫的雾霭山岚,漫步在西溪湿地公园,穿过九曲桥,欣赏生态养鱼养湖的美景,感受无限风光。自由午餐后集中返回贺州(车程约1小时)。前往打卡【贺州爱莲湖风光】(或安排永丰湖风光。花期观赏效果受天气气候等因素影响,敬请谅解),因北宋理学家周敦颐的《爱莲说》命名,以湖光山色而闻名。爱莲湖湖水清澈,环抱喀斯特山峦。统一集中,乘动车返回广州南站(动车二等座,车程约2小时),结束愉快旅程。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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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住宿】贺州入住当地超豪华酒店,黄姚入住当地豪华酒店,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入住双人标间;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单女,客人须与其它同性客人同住,若不能服从旅行社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的,客人须当地补房差入住双人标间。(贺州参考酒店:贺州西溪温泉酒店,如政府征用或满房则安排天沐温泉酒店或同级;黄姚参考酒店:黄姚雅园、尚客优、金樽酒店、城市便捷、乡约酒店或同级)
2、【用餐】含2早1正(酒店房费含早餐),正餐30元/人(小孩餐费减半);正餐八菜一汤不含酒水;此为团队用餐,若游客放弃用餐,恕不另行退费,请游客人谅解。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不含酒水,整团少于5人退餐。
3、【用车】用车将根据团队人数安排9-55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1正座。
4、【购物】全程0个购物。(温馨提示:不含景区内设立的景中店、商店、过脚过路店,以及公路边设立的洗手间店)对景区内设立的商店、路店,请游客三思、如需购买或食用敬请谨慎,不做进店范畴。如自行购买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费用已含:旅游观光汽车费用,住宿费,餐费,包价项目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当地优秀中文导游服务费、往返动车二等座车费。
2、费用未含: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
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行程中发生的客人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
酒水饮料费、个人伤病医疗费等)、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3、小孩收费:含当地旅游车位、早餐、正餐半价、导服、景点第一道门票半票(若超高请在当地自行补足门票、环保车及缆车
等景区内交通差价,1.4(含)起超高)、小孩均不含住宿床位;
4、小孩动车票:6岁以下(不含)免票,6岁(含)-14岁内(不含14岁)出儿童半票,14岁以上(含)出成人票,一个大人只能带一个免票儿童,超出的出半票!我社中童价格默认含动车半票!
5、婴儿收费:2周岁以下婴儿只含当地车位费200元,不含餐、床位、景点、导服、动车票费用,交通部门规定婴儿必须占座
位,不能超载!

①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简称“组团社”)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如下:桂林市鼎宸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西北海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西跨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和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醉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金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正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详细地接社信息以及委派导游姓名和电话,在出团前(出团通知书)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②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有疑问,请联系操团计调。
6、收客指引:①60岁至69岁的游客参团,必须征得直系亲属书面同意,并在报名单记录非出游直系亲属或非出游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同时,参团人也要签署《游客健康申明》,参团人及其直系亲属需签署《老年人或孕妇参团免责承诺及协议》;②70 岁至 74岁的游客参团,除按照本报告第二部分第1点要求操作,还应强烈建议客人提交自出发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的身体检查报告;③75 岁及以上的游客参团,除按照本报告第二部分第1点及第2点要求操作,要求有 65 岁以下的同行人陪同;本行程较为紧凑,不适合80岁以上老年人参团。

费用不含

1、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和餐费;
2、全程入住酒店产生的单房差、加床及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产生单房差由游客自行承担)
3、旅游意外保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4、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5、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6、“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此团行程是跟团游,当客人到达当地后有可能存在等待其他客人的情况,请听从导游安排,请游客谅解!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在全体客人签名情况下,在保证游览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游览的景区,按旅行社的协议价退还;
3、在旅游期间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其未产生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4、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及自用应急药品放在托运行李中,以免丢失或影响急用。 旅游过程中,也请妥善保管。
5、火车票为实名制订票,所分铺位随机产生,故不能保证铺位的合理性,客人退票需传真本人身份证给我社退票或自行到火车站退票。故如果客人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正常参团,火车票全损损失由客人承担(包括异地火车票),客人报名需要准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身份证为准),如果出现错误,产生损失客人自理。请谅解!
6、旅行社对航班因运力、天气等因素延误、变更、取消等无法掌控,如遇此种情况,旅行社将尽力避免损失扩大,并与航空公司协调。旅行社可能因此将对行程做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谅解。
7、团友投诉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信息反馈单》为准,请各位团友认真、如实填写。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