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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青岛往返 泰安五岳泰山  曲阜三孔大巴二日游
跟团游 编号:47661

青岛往返 泰安五岳泰山 曲阜三孔大巴二日游

齐鲁文化游 纯玩无购物,泰山、曲阜双景交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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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岳泰山新春祈福
1.*商务住宿,纯玩无购物
2. *含泰山60景交,曲阜20景交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青岛
目的地 泰山 泰安 曲阜

详细行程

第1天 青岛 曲阜 泰安

早上集合出发赴曲阜(指定地点沿途接人),抵达后游览【曲阜三孔】(含环保车)(游览不少于3.5小时):祭祀孔子的庙宇—孔庙,孔子后裔居住府邸—孔府,中国最大的家族墓地—孔林。结束游览后乘车赴泰安(正常行车约1.5小时左右),入住酒店。
备注:晚上根据时间可以自费欣赏《中华泰山•封禅大典》大型山水实景演出,2018年春晚山东分会场举办地,演出规模宏大,气势磅礴,音画一体,500人的封禅演绎与泰山春夏秋冬的景观变化,合成了泰山辉煌的交响。以泰山文化为创作素材 通过秦、汉、唐、宋、清五朝皇帝登山封禅的历史背景为创作主线。主要了表现了华夏民族敬畏天地的精神导向 弘扬和歌颂了中国历史文化上所呈现的“天人合一”精神。A区398元B区258元C区198元。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泰安

第2天 泰山 青岛

早餐后,游览五岳独尊---【泰山】(游览不少于5小时):乘环保中转车(已含)至中天门,由中天门徒步登山游览十八盘、南天门、天街、玉皇顶、日观峰等。步行下山至中天门,中天门乘环保中转车(已含)返山下。后乘车返回青岛(指定地点沿途送人)。

餐饮

早餐:包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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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用车:空调旅游车,根据最终人数选择车型,确保一人一正座。
2、住宿:酒店双人标准间(独卫、热水、电视、空调)
不提供自然单间,如客人住宿出现自然单间请游客自行现付单房差,或拼房调配,或安排三人间或加床调配。(提醒游客:全程酒店入住匙牌押金及酒店内消费客人自理,部分酒店不再提供免费一次性日用品,游客注意自备好卫生洗漱用品)
3、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第一大门票(不包括景区内另行收取的费用),赠送景点不参加不退费用。
持有特殊证件或客人自愿放弃景区,门票退费按照旅行社折扣差价为标准:免票泰山退100、半票泰山退50,曲阜60岁以上退120元。半票退60元。泰山中转车及曲阜环保车为景区交通,所以没有任何优惠。费用不含:泰山索道单程100元,往返200元
享受优惠免票及半票标准的客人,以景区规定说明为准。客人须在购买门票之前将相关优惠证件交与导游,如不交付,费用不退!
4、用餐:全程安排1早。注明:早餐为酒店团队房价包含,为酒店配送,不吃不退。
5、导游:持证导游服务。
6、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提前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
7、购物:行程中不安排具体购物场所(不含景区内及公路服务区内自设商店)。
8、儿童:儿童价只含正餐半餐、车位、导服,其它费用自理。补单房差50元/人,退单房差40元/人

费用不含

自费:
泰山爬山活动量较大,游客可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选择步行或自愿选择单索道或双索道上下山,乘索道自愿自费:单程100元/人往返200元/人自理,建议60岁以上游客选择索道上下山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此团为散客拼团,游客来自青岛不同城区,为方便大家出门旅行,沿途安排很多接送地点,请大家互相体谅!
2.出团时请带好有效期内的有效证件。
3.出游前请您留意旅游目的地天气情况,适当增减衣服。准备好常用药品:如晕车药、止泻药、消炎片、创可贴、霍香正气等。携带好防晒霜、太阳镜、相机、摄像机、充电器等。
4.每日行程结束后至次日行程开始前,均为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特别提醒,游客自行安排活动期间请注意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5.在旅游期间,个人贵重物品由游客本人自行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不要离开自己视线范围。
6.客人因个人原因临时放弃旅游景点、用餐、住宿等费用,恕不退还。如因为天气或交通原因,旅行社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行程顺序。
7.游客对接待服务质量有异议,需在团队结束前及时联系,我社将核实情况及时协商解决!如返程后,再提出异议我社不予处理。投诉受理以游客交回的《游客意见单》为依据,请您秉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游客意见单》。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投诉将无法受理。

出行提示

大巴接客点:辽阳路新业广场、李村东李鞋城、即墨墨河公园、城阳家佳源、胶州新利群、开发区宏运大酒店、胶南新市府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