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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韶关温泉>广州往返东南亚风情酒店 韶关汤溪水缘温泉纯玩3天
跟团游 编号:466880

<韶关温泉>广州往返东南亚风情酒店 韶关汤溪水缘温泉纯玩3天

¥399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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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出行日期

4月、5月多日期出发

上车点: 07:50地铁2号线越秀公园C出口;08:40地铁花都清塘B出口
每房赠送私家泡池2池水 天然硫磺温泉
连住2晚东南亚风格网红水缘温泉酒店 
享用酒店自助早餐
8人同时报名赠送麻将任打(每团仅限2副,先到先得)


【温馨提示】
请注意:此线路直通车如当天我社人数不足,旅行社会根据情况与经律论温泉主楼、经律论驿站等直通车线路拼车出发。届时会按顺路原则先后接送客人到酒店办理入住。

1、因受交通条例管理约束,车辆停靠不得超过10分钟,请客人按时并提前10分钟到达,过时不候,敬请原谅!
2、个别赠送项目如因景区或特殊原因不对外开放,我社不另行通知,不赔偿退费!
3、为满足最大车型,此团会与同方向线路同车出发,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和游览景点,接送顺序和实际行车时间依情况而定,办理入住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望见谅!座位和返程时间以当天导游安排为准,客人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以上安排!
4、旺季期间入住时间一般为15:00之后,具体以酒店安排为准,请见谅!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韶关

详细行程

第1天 出发--韶关--入住酒店

早上于指定地点集中,由我公司专业导游陪同,乘坐豪华空调旅游车前往历史文化名城—韶关(车程约3小时)。
到达后安排午餐(自理)
后工作人员协助前往酒店办理入住。度假养心东南亚风情,适合休闲度假、游览观光、温泉养生等活动,休闲娱乐 设露天温泉、休闲水吧、棋牌、儿童水上设施等。近年来,汤溪镇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温泉资源优势,坚持规划引领、多元发展、科技创新、将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休闲观光结合打造具有温泉特色的小镇。酒店有3个大型户外温泉池和7个功能不同的养生温泉泡池;
约18:00 自理晚餐;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水缘温泉酒店标准双人房

第2天 全天酒店自由活动

早餐后全天于酒店自由活动;
午餐、晚餐自理;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水缘温泉酒店标准双人房

第3天 早餐--自由活动-返程

享受一个在大自然的美妙呼唤,不被闹钟吵醒的早上。早餐后可于酒店内自由享受酒店设施
约11:00办理退房,午餐自理;
约14: 00-16:00 集中乘车返回广州(具体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结束愉快旅程!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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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用餐:全程包含2早,行程用餐不用不退!
2.住宿:行程所列标准酒店,包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客人须在出发前自补房差;
3.交通:旅游空调车;按人数配车座,保证1人1正座,请客人自觉礼让座位,听从导游安排;
4.门票:行程所列景区,门票均为团队特定活动,不进园门票无费用可退!(园中园门票费用需自理);
5.服务:全程贴心导游服务

费用不含

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内容、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及一切个人开支;
1.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3.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特别备注说明: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其自带的商店非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旅游者在此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餐厅、公园、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制作工场附设商品销售为其配套设施,仅供了解当地特色文化之用,旅游者在此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旅游者在以上所列场所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


.成团说明:此团20人以上成团出发,不成团我社将提前2天通知客人,全额将退回团款或改期,不另作补偿;
注意:此线路可能顺路增加上、下车点,请知悉。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