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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清远.直通车】广州往返清远际华园湖蝶湾温泉酒店2天,健身房+自动麻将任玩
跟团游 编号:463560

【清远.直通车】广州往返清远际华园湖蝶湾温泉酒店2天,健身房+自动麻将任玩

¥199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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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出行日期

3月、4月多日期出发

★含欢乐水世界门票6大3小(小孩需要另外购买车位)
★全程含1正(中式6人套餐:4菜+6人茶位+6碗米饭)
★每晚温泉泡池水2池(含养生药包)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清远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清远市---新银盏温泉度假村---午餐自理---自由活动---晚餐自理

早上指定时间地点集中,乘车前往广州市后花园——清远市(车程约1.5小时)。
◆09:50乘空调旅游车前往清远市——新银盏温泉度假村。
◆11:30-12:30前往周边餐厅,午餐自理
◆13:00-14:00左右到达【清远际华园温泉酒店】办理入住。

之后自由活动,酒店设施自由游玩(健身房、泳池等)



◆18:00晚餐自理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三房温泉别墅(2大床+1双床)

第2天 早餐自理---温泉度假村自由活动---安排午餐---返回广州

◆08:00睡到自然醒,早餐自理。
◆09:00于酒店温泉度假村内自由活动。


◆11:30分前客人自行退房
◆12:00安排午餐(安排4菜+6人茶位+6人米饭);
◆14.00分指定时间集合乘车返程广州,结束愉快行程!(具体时间地点以导游为准,时间仅供参考)
温馨提示:以上为行程安排参考时间,实际可能有所偏差,具体以当天实际情况为准。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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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按实际参团人数安排空调旅游巴士,每人1正座
2、用餐:全程含1正(此均为酒店包含套票,不用均无费用退)
3、住宿:三房温泉别墅(2大床+1双床)
(所有景点均为套餐包含景点,如放弃不参加则无任何景点门票费用可退)
4、导游:提供随团工作人员服务
5、购物:全程不入购物点

费用不含

1、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内容、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及一切个人开支;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3、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请游客准时到达出团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2.旅行社会按照本团游客的报名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坐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游客自觉礼让;
3.游客在旅途中应时刻留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尤其是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旅行社对财物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阻塞、塌方、台风、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行程变更或取消行程,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只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并参照按《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处理;
5.离团说明: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6.景点游览、住宿的先后顺序以旅行社安排为准,将严格执行行程标准承诺;我社按客人报名先后顺序排位,预先给客人编排好车位,请客人自觉礼让,听从导游安排;
7.根据交通部门的通知,为保证游客乘车安全,严格要求旅行社的用车不能超载,若超载司机会被扣分或吊销牌照,并会进行罚款,所以即使是手抱婴儿也会安排一正座。一般1.2米以下的婴儿只收往返车位费,如出发当天携带合同外(没有提前报名的)人员(包括婴儿在内)出行,我司有权拒绝其上车随团出发!因此造成客人不能正常如期出发或退团的,所产生的损失费用全部由客人自行承担!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8. 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团需监护人陪同或授权委托书;65岁以上老人参团需填写健康申明,70-75周岁(孕妇及超75周岁恕不接待)的老人须需填写健康申明、免责声明并有看护人陪同方可参团,否则不予接待,见谅!
10. 注意:此线路可能顺路增加上、下车点,请知悉。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