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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一价全包·3正1早】恩平锦江温泉、果园任摘任吃、叱石观音寺、塘口墟、纯玩2天
跟团游 编号:462174

【一价全包·3正1早】恩平锦江温泉、果园任摘任吃、叱石观音寺、塘口墟、纯玩2天

¥399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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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多日期出发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江门

详细行程

第1天 出发—江门叱石风景区—午餐—恩平锦江温泉度假村—自由活动—晚餐

▶早上于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出发,继而前往---江门开平塘口。
▶江门五邑著名风景区、“岭南八景”之一【叱石公园】(不含缆车费用,自愿自理,平日60元/人双程缆车、周六日70元/人双程缆车)叱石景区山势雄伟,万松竞秀,奇石遍布,清流飞瀑,早已形成“叱石松涛”、“一洗红尘”、“一天秀色”、“天然石室”、“叱石成羊”等驰名胜景,还有“叱石成羊”、“北燕岩”、“太子亭”、“白仙祠”等历史人文史迹和历史传说故事。【叱石观音寺】现已建成有大雄宝殿、三面观音、天王殿、普贤殿、文殊殿、藏经楼待十多座庙宇建筑群,并在叱石松林建设九层的万佛塔。
▶游玩后,前往享用午餐【烧鹅鲍鱼黄鳝饭】。
▶午餐后,前往入住【恩平锦江温泉度假区】温泉区内有:冲浪,漂流,儿童区,室内外游泳池,锦江温泉水质资源异常丰富,日涌水量超6200立方米,远景开发量近10000立方米,水温接近70度,水质清澈,晶莹爽滑。富含几十种对人体健康有益的微量元素,硅酸、氟、氡均达到国家命名标准,全国罕有,被专家誉为“三料”温泉,她极高的医疗保健价值而深受游客欢迎。锦江温泉是集住宿、饮食、娱乐、保健、商务、会务、休闲和大型露天温泉融为一体的中国温泉文化经典之度假胜地。锦江温泉露天温泉区环境优美自然,风景怡人。泉水清澈贯底、晶莹爽滑。含偏硅酸、氟、锂、锶、溴、碘、氡、硫等10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矿物质元素。锦江温泉建有50多种各具特色的温泉池,以全新的温泉理疗、健身、娱乐为一体的经营理念:“在运动中感受理疗,在激情中享受快感,在休闲中感悟人生”。锦江温泉以动感温泉为主题,有全国首创的大型温泉冲浪、温泉漂流、冷热温泉瀑布、超声波按摩喷泉、梦幻跳舞泉、大型温泉泳池,奇妙独特的冰泉、温泉特色养生园及温泉香薰SPA等。
▶于酒店内【享用晚餐】。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锦江温泉度假村(园景房)

第2天 酒店早餐—自由活动—退房—午餐—塘口墟·粮仓—四季果园—返程

▶早上于酒店内享用早餐,早餐后,自由活动。
▶约定时间,集中退房,继而前往餐厅享用午餐【开平生晒腊味焗饭宴】。
▶打卡网红【塘口墟·粮仓】江门开平的“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先锋天下粮仓书店,感受别样的文化魅力。变成书店的历史建筑融合了江门的文化底蕴和历史痕迹,创造了独特的文化体验。这个被誉为“最美公共文化空间”的书店,以其独特的魅力,让每一位踏入其中的人都能感受到文化的深沉与厚重。天下粮仓,这个坐落于塘口镇塘口墟的历史建筑,见证了时代的变迁。它曾是塘口粮管所的粮仓、办公和宿舍的所在地,如今被巧妙地改造为先锋书店,将历史的厚重与文化的气息完美地融合在一起。这里保留了五个上世纪70年代建设的“蒙古包式样”粮仓,以及粮食加工车间、宿舍楼、办公大楼和旧农机站等历史遗迹,每一处都充满了故事感。
▶【四季果园】(现场任摘任吃时令水果,3月份水果参考:杨桃,番石榴,桑葚【3月中下旬】)进园采摘期间请珍惜果农劳动成果,请勿破坏植物枝叶,如因人为破坏需照价赔付。
▶游玩后,结束愉快的行程,返回温暖的家。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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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用餐:含3正1早,早餐为住宿含自助早,正餐均为围餐,10-12人/围安排用餐,团队定制,不用不退;
2、住宿:恩平锦江温泉度假村,主楼园景房,小量三人房及大床房。
3、交通:旅游空调车,按人数配车座,保证1人1正座,请客人自觉礼让座位,听从导游安排;
4、门票:含景区首道门票,园中园门票费用需自理;
5、服务:贴心导游服务
6、保险:旅游社责任保险;(建议客人在出游前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7、赠品:矿泉水1支/人;
8、购物:0站(纯玩)景区内或沿途商铺展示商品,不属于购物范围内;

费用不含

1、旅行社已按国家旅游局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团费不含游客旅途中的一切个人消费和旅游意外保险, 强烈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2、景点小门票、正餐外酒水、个人消费及等其他行程计划外项目费用。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变更行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酒店内的通讯、酒水、洗衣等一切私人开支。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