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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跟团游>广州MH+马尔代夫 7 天 5 晚(KK)
跟团游 编号:462166

<跟团游>广州MH+马尔代夫 7 天 5 晚(KK)

¥7499 ¥7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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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出行日期

3月、4月多日期出发

优选航司:优选马来西亚航空
. 精选居民岛住宿:马蒂薇丽 mathiveri
. 9+1 起派领队 ,全程领队服务
. 特别安排:首都马累半日游观光
. 特别赠送: 1 晚葫芦马累过渡酒店/含接送机和早餐
. 岛屿亮点:沙滩 A 级 ,拖尾沙滩 ,果冻海玻璃海
. 出海活动:护士鲨/海龟浮潜/日落垂钓/无人沙洲/鲸鲨之旅等自由选择(费用自理)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马累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马累 参考航班:广州-吉隆坡 MH377 1440/1850 转 吉隆坡-马累 2100/2220

晚上指定时间在广州白云机场集合。稍后候机前往吉隆坡转机 ,从吉隆坡转机飞往马尔代夫。到达后接机前 往酒店。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马尔代夫 胡鲁马累过渡酒店

第2天 马尔代夫自由活动

早上指定时间送往马累机场 ,到达后接机快艇前往居民岛 ,全天自由活动 ,可自费酒店前台报名 ,参加以下
自费活动:
出海浮潜:马尔代夫的海清明如镜 ,青翠透明的绵延珊瑚礁群与神话梦境般的蓝色礁湖 ,把尘嚣里的你洗涤 得神清气爽。漂浮在海面上 ,望着海里各式各样形态妩媚的珊瑚 ,或潜入海底 ,像在镜子里面游泳 ,被各式 各样绚丽多姿的珊瑚围绕在浩瀚大海中 ,在海葵间悠游嬉戏 ,感觉就如同神话般美丽。 即使你不会游泳的,
只要穿上救生衣、蛙鞋并戴上换气的面镜 , 也可以尽情的享受与鱼群共舞的乐趣了。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马尔代夫 居民岛 马蒂薇丽 mathiveri

第3天 全天自由活动

今天可睡到自然醒 ,全天自由活动。
酒店附近沙滩漫步 ,细腻的白沙 ,绿宝石般的礁湖 ,都美得让人砰然心动。牵着 TA 的手 ,细数漫谈 ,爱意绵长。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马尔代夫 居民岛 马蒂薇丽 mathiveri

第4天 全天自由活动

今天可睡到自然醒 ,全天自由活动。
酒店附近沙滩漫步 ,细腻的白沙 ,绿宝石般的礁湖 ,都美得让人砰然心动。牵着 TA 的手 ,细数漫谈 ,爱意绵长。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马尔代夫 居民岛 马蒂薇丽 mathiveri

第5天 全天自由活动

今天可睡到自然醒 ,全天自由活动。
酒店附近沙滩漫步 ,细腻的白沙 ,绿宝石般的礁湖 ,都美得让人砰然心动。牵着 TA 的手 ,细数漫谈 ,爱意绵长。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马尔代夫 居民岛 马蒂薇丽 mathiveri

第6天 马累 吉隆坡 T1 参考航班 MH486 23:00 06:55+1

早上于指定快艇回马累 ,之后赠送 :首都马累半日游 10 大景点:
中马友谊大桥/总统府/蓝色清真寺/鸽子广场/果蔬市场/最大鱼市场/码头看魔鬼鱼风暴/马累风情街/独立广 场/马累警察局于指定时间送往机场 ,搭乘当天航班飞回吉隆坡转机。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第7天 吉隆坡 T1 广州 参考航班: MH376 09:25 13:35

从吉隆坡飞往广州 ,抵达广州机场后 ,结束愉快的旅程!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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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酒店(两人一房 ,如入住单间则另外付单房差)
●行程表所列用餐
●全程国际机票及全程机场税、保安税、燃油附加费(团队机票不允许改名/改票/改期/退票)

费用不含

●不含全程杂费¥500 元/人(与团款一起结清)
●马尔代夫 5 晚单间差¥ 2500 元/人(若产生单人住宿 ,请补齐单间差,与团款一起结清)
●马尔代夫免签
●行程未包含的项目和所有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航空公司临时加收的燃油附加费
●行李物品搬运、保管费
●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和非我公司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我公司有权取消或 变更行程 ,超出费用(住食、交通费、 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公司有权追加差价;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注意 :2 人起发团 ,9+1 人起派领队

退改政策

1、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