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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佛山出发】惠州龙门南昆山入住林丰温泉3天
跟团游 编号:458772

【佛山出发】惠州龙门南昆山入住林丰温泉3天

¥499 ¥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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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月多日期出发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龙门

详细行程

第1天 佛山-南平静修小镇-午餐自理-林丰温泉度假山庄-酒店晚餐

早上乘车出发前往从化【南平静修小镇】位于粤港澳大湾区腹地的南平,地处广州从化区与增城区交界处,被凤凰山系以双龙抱珠之势环绕,凤溪贯穿整个南平,紧邻派潭镇大封门森林公园、石门森林公园、从化温泉风景名胜区、南昆山及白水寨景区,距从莞深高速公路灌村出入口仅3公里。产荔枝、红柿、青梅、乌榄等果品,保存客家古村落风貌。南平静修小镇被凤凰山系以双龙抱珠之势环绕,凤溪贯穿整个南平,家家户户依山傍水,每走一步都是风景。有瀑布、溪石、竹林、枫林等景观,盛产荔枝、红柿、青梅、乌榄等果品,保存客家古村落风貌。
11:30-13:00附近的餐厅自费享用农家菜午餐;
13:00乘车出发前往【龙门县】(车程约1.5小时),南昆山1993年被批为“国家森林公园”、“北回归线上的绿洲”、“南国避暑天堂”、“珠三角后花园”之美誉;
14:30到达酒店【林丰温泉度假山庄】整体占地面积600多亩,涵盖溪流、森林、坡地、竹林,自然资源多样丰富。竹溪环绕,群山簇拥,远观重峦叠嶂,近看茂林修竹,乡村美景尽收眼底。国内罕有的硅酸氟温泉富含氟、氡等二十多种有益健康的微量元素60余个各类功能温泉泡池错落有致地隐映于园林之中。2017年,酒店重新投入巨资,进行升级改造,新建了大型露天温泉区,能容纳 400 多人同时就餐的中餐厅,增加了多功能会议室设施 ,并完善了篮球场,羽毛球场,卡拉 OK,麻将房等康体娱乐设施。从而跻身于龙门最爱欢迎的温泉酒店之一。
晚餐酒店内用(酒店视当然入住情况安排围餐/自助晚餐,我社无法指定用餐方式)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已含

住宿

林丰温泉园景双/大床房

第2天 酒店自助早-自由活动-午餐-自由活动-酒店晚餐

早上睡到自然醒,享用酒店自助早餐,餐后自由活动,自由浸泡温泉。
午餐酒店内享用,酒店安排大盆菜。
可自行前往【南昆山】(酒店位于山下,上山的交通需自行安排。免门票,小景点费用自理)坐落在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西南部,是国家AAAA级大自然生态旅游景区,风景秀美四面青山环绕,空气清新,旅游景区内含有高量清新的负离子世界,在南昆山景区可以享受到大自然生态森林氧吧淋浴和洗肺的长寿之旅收获,将会给游客带回一种回归大自然的感觉。南昆山面积给124平方公里,主峰天堂顶海拔1228米。南昆山恰好处在北回归线附近,故有“北回归线上的绿洲”之称。境内峰峦叠嶂,林木茂盛,幽篁遍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给南昆山遗留下奇松、怪石、平湖等36处神奇的景点。
酒店享用晚餐(酒店视当然入住情况安排围餐/自助晚餐,我社无法指定用餐方式)。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林丰温泉园景双/大床房

第3天 酒店自助早-自由活动-午餐-返程

早上睡到自然醒,享用酒店自助早餐。
午餐酒店内享用,酒店安排套餐
12:30酒店大堂集中返程佛山。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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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用餐:全程包含2早+4正餐,早餐/围餐房费赠送,2午餐(大盆菜+套餐),2晚餐酒店视当天入住情况安排套餐/自助餐。行程用餐不用不退!
2.住宿:行程所列标准酒店,包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客人须在出发前自补房差;
3.交通:旅游空调车;按人数配车座,保证1人1正座,请客人自觉礼让座位,听从导游安排;
4.门票:行程所列景区,门票均为团队特定活动,不进园门票无费用可退!(园中园门票费用需自理);
5.服务:全程贴心导游服务
6.保险:包含旅游社责任保险,建议在出游前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7.赠品:全程矿泉水1支/人;
8.购物:不进店,景区内或沿途商铺展示商品,不属于购物范围内;

费用不含

1、旅行社已按国家旅游局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团费不含游客旅途中的一切个人消费和旅游意外保险, 强烈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2、景点小门票、正餐外酒水、个人消费及等其他行程计划外项目费用。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变更行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酒店内的通讯、酒水、洗衣等一切私人开支。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