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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潇洒行>广州往返 翁源三生三世李洞水墨桃花谷 东华禅寺绚烂樱花纯玩3天
跟团游 编号:441949

<潇洒行>广州往返 翁源三生三世李洞水墨桃花谷 东华禅寺绚烂樱花纯玩3天

¥299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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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月多日期出发

· 央视《乡约》拍摄地李洞桃花谷赏水墨桃花
· 樱之恋东华禅寺禅意静心礼佛、落樱缤纷赏樱花
· 游览韶关文化老街百年东街&风采楼
· 漫步小清明上河图湖心坝客家围屋村赏油菜花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韶关

详细行程

第1天 第一天:集合地点>东华禅寺>湖心坝客家群楼>入住酒店

早上于指定时间集中,乘车前往美丽的旅游城市--韶关(车程约3小时)
约11:30 享用午餐【费用自理】;
约13:00前往韶关版“布达拉宫”【东华寺】位于翁源县郊,东华禅寺的缘起乃是印度高僧智药三藏禅师,于南朝梁武帝年间,航海广州北上,途经翁源,见此山酷似印度的灵鹫山,如是取名灵鹫山。又观此山风景如画,气度非凡,便创建灵鹫寺,并预言将来有肉身菩萨来此,三年后到曲江曹溪创建宝林寺。后来,六祖惠能在湖北黄梅五祖授衣钵后,南归时遇此山而隐修,重建灵鹫寺并改称东华禅寺,后去曲江宝林寺。至今翁邑有传“先有东华,后有南华。林海之中,恍若置身世外桃源。(樱花为季节性产品,受季节性、天气等多种因素影响,具体以实际情况游览为准!如遇花期不佳不另做赔偿,敬请知悉)
14:30 前往参观“小清明上河图”【翁源湖心坝客家群楼】建于明朝正统年间(公元1436-1449年),至今有550多年历史。这是一处古老而又神奇的客家人聚居地,至今保存着明、清时期建造的古代客家围楼59座,在茫茫田野上构成一幅立体的《清明上河图》;百亩油菜花田,
犹如一块巨大的黄色地毯铺在田野上。(油菜花为季节性产品,受季节性、天气等多种因素影响,具体以实际情况游览为准!如遇花期不佳不另做赔偿,敬请知悉)

约17:00 前往入住【翁源酒店】办理入住,入住后自由活动;
晚餐【自理】;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翁源舒适住宿

第2天 第二天:早餐>李洞桃花谷>风采楼>百年东街>入住酒店

睡到自然醒,后享用早餐后;
10:00 前往翁源【李洞桃花谷】水墨桃花千里缘,原来翁源是桃园 。韶关翁源气候怡人、土地肥沃,适宜桃树生长,有着“ 中国九仙桃 之乡”的美誉。今年春暖得早,万物复苏,刚出新春就又到了翁源赏花时。(桃花为季节性产品,受季节性、天气等多种因素影响,具体以实际情况游览为准!如遇花期不佳不另做赔偿,敬请知悉)
12:00 享用午餐【费用自理】
13:00 前往打卡韶关城市地标【风采楼】(游览约45分钟)西望武水,东临浈江,是明代宏治年间韶州知府钱镛为纪念北宋名臣余靖而建,屡经重修。因余靖有“更加风采动朝端”之誉,故名风采楼。明代学者陈白沙所书“风采楼”墨迹柔韧苍劲、潇洒俊逸,镌刻成石匾高挂门楼。风采楼高约22米,楼体重檐碧瓦,顶为三重飞檐翘角,正中有华饰小圆顶,楼底可通行车辆。整座建筑物雄伟独特,气势轩昂,是韶关市的标志性建筑,也是韶关市文物保护单位。
游览【百年东街】(游览约45分钟)曾是华南历史上最繁荣的商贸街之一。通过保留老街区原有风格风貌和传承历史文化的方式,以有百年历史的南洋骑楼为建筑风格,特色商业组团,滨江广场绿色长廊等,再现韶关东堤北路过去百年商业的繁荣。晚餐自理
18:00乘车前往【韶关当地舒适型酒店】办理入住,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闹中取静,环境干净卫生。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韶关嘉华商务酒店/三禾商务酒店或同级

第3天 早餐>韶阳楼>返程

睡到自然醒;游客可自行前往酒店享用早餐;
约9:00安排退房手续后享用酒店早餐,前往广东韶关最有代表性的地标建筑【韶阳楼】(游览约1.5小时)也是很多游客来到韶关必须打卡的一个重要景点。“韶阳楼”建于韶关国家森林公园的莲花山顶峰,就在韶关市的市区,“韶阳楼”跟武汉举世闻名的“黄鹤楼”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还是挺让人眼前一亮的。“韶阳楼”高42.8米,一共五层,每一层分别取金木水火土五行之意,将中国传统哲学融入了建筑艺术之中。“韶阳楼”整体采用唐宋时期的中国古典建筑风格,而在细节部分则突出粤北古建筑的特征,展现了韶关的建筑特色。在“韶阳楼”兴建时,还偶然发现了一座“古塔基遗址”,现在韶阳楼内的塔基遗址则是按原地原状保护起来的,对于研究韶关历史具有重要意义。
当游客登顶“韶阳楼”之后,就会获得极佳的视野,可以在此俯瞰韶关城区,也是在“韶阳楼”游玩的另一大乐趣哦!约11:30 享用午餐,费用自理。启程返回温馨的家,结束愉快的旅程。
约13:30启程返回广州温馨的家,结束愉快的旅程。(约2.5小时车程)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我社导游有权根据当天实际情况对行程的先后顺序进行调动,不减少游览项目。如有免费的景点因为不可抗力原因不开放则会替换其他景点游览不做任何赔偿请知释!
6.成团说明:此团30人以上成团出发,不成团我社将提前2天通知客人,全额将退回团款或改期,不另作补偿;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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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按实际参团人数安排空调旅游巴士,每人1正座;
2、用餐:含2早餐(为包含套餐,不用均无费用退);
3、门票:行程所含景点首道大门票(园内园景点门票自理);
4、住宿:翁源舒适型酒店1间1晚,韶关市区舒适型酒店1间1晚;(具体房型按酒店安排为准,酒店不设三人房,不可加床,不设退房差,单成人需补房差/放弃床位);
5、服务:含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6、购物:纯玩无购物。

费用不含

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内容、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及一切个人开支;
1.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3.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行程中,如客人自动放弃任何景点、用餐或用车等项目,费用将不予退还,并请配合领队签名确认。
2、旅行团为个人共同一起参与的集体活动,请遵照我社指定的集合地点及时间集中,否则过时不侯,由此而引起的行程损失由个人自行承担,请各位团友谅解。
3、如出现排队等情况,请客人谅解并听从导游或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并保管好财物及照顾好您的小孩。
4、行程中请遵照景区内指示游览,注意安全。

四、温馨提示: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我社导游有权根据当天实际情况对行程的先后顺序进行调动,不减少游览项目。
●为了您人身、财产的安全,请您避免在公开场合暴露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上街时需时刻看管好首饰、相机等随身物品。目的地可能有部分私人经营的娱乐、消费场所,此类组织多数无合法经营资质,存在各种隐患。为了您的安全和健康考虑,我司提醒您,谨慎消费。

特别备注说明: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注意事项:
1.请游客准时到达出团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2.旅行社会按照本团游客的报名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坐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游客自觉礼让;
3.游客在旅途中应时刻留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尤其是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旅行社对财物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阻塞、塌方、台风、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行程变更或取消行程,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只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并参照按《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处理;
5.离团说明: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6.成团说明:此团40人以上成团出发,不成团我社将提前2天通知客人,全额将退回团款或改期,不另作补偿;
7.景点游览、住宿的先后顺序以旅行社安排为准,将严格执行行程标准承诺;我社按客人报名先后顺序排位,预先给客人编排好车位,请客人自觉礼让,听从导游安排;
8.根据交通部门的通知,为保证游客乘车安全,严格要求旅行社的用车不能超载,若超载司机会被扣分或吊销牌照,并会进行罚款,所以即使是手抱婴儿也会安排一正座。一般1.2米以下的婴儿只收往返车位费,如出发当天携带合同外(没有提前报名的)人员(包括婴儿在内)出行,我司有权拒绝其上车随团出发!因此造成客人不能正常如期出发或退团的,所产生的损失费用全部由客人自行承担!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9. 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团需监护人陪同或授权委托书;65岁以上老人参团需填写健康申明,70-75周岁(孕妇及超75周岁恕不接待)的老人须需填写健康申明、免责声明并有看护人陪同方可参团,否则不予接待,见谅!
10. 注意:此线路可能顺路增加上、下车点,请知悉。

特别约定:
客人在车内、室内、人多的地方必须配带口罩,在游览过程中不聚众,与前后游客保持安全的距离。
2、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
3、旅行社已经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了旅行社责任保险。
4、安全注意事项:
1、请按照景区、景点的指示路线行走,不要穿越围栏之外;徒步山路,请扶好沿途围栏,禁止做出危险行为动作;
2、照像时,先观察附近环境是否有危险发生,后请站立在安全地带,并做好预警工作;
3、如发生意外,请第一时间联络景区工作人员及当团导游,以协助就医;
4、心脏病、高血压、腿脚不便等不宜进行登山活动,请各位团友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参加团队活动,如须暂时脱离团队且自由活动,请向当团导游提前声明并提出书面报告。

委托者(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报名的全体客人,对以上《行程及注意内容》表示备注内容已详细阅读,了解并同意相关条款的约定,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 旅行社(经办人)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