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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岭南过大年> 广州+佛山广东千古情纯玩2天
跟团游 编号:424696

<岭南过大年> 广州+佛山广东千古情纯玩2天

¥499 ¥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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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总值438元门票,重本包含238元一生必看《广东千古情》主秀演出+168元珠江夜游门票★
★一次打卡岭南九大精华景点★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佛山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南越王-陈家祠-永庆坊-海心沙(外观广州塔)-阅江城轨-珠江夜游-入住酒店

早上指定时间地点集合,接上各位贵宾出发前往【西汉南越王宫】南越国宫署遗址是番禺城最核心的地区(现处广州市区),在这里先后发现了宫殿、宫墙、宫苑等遗迹,出土了大量的砖、瓦、石等建筑材料以及木简、陶文等重要文物。这些遗迹和文物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王宫选址的科学性,景观设计的独特性,真切地感受到一个尘封的南越王国。(游览时间约1小时)
10:00-11:00 前往【陈家祠】陈家祠始建于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是广东地区保存较完整的富有代表性的清末民间建筑,可以看到非常有特色的雕塑。初建时,为本族各地读书人赴广州参加科举考试提供住处。它有着古老的建筑风格,充满了广州风情和岭南特色。(游览约1小时)
11:00-12:00前往【永庆坊】,永庆坊是极具广州都市人文底蕴的西关旧址地域,也是广州首个非物质文化遗产街区。位于广州市最美骑楼街——荔湾区是广州最著名的历史文化街区,遍布广州老字号和历史建筑,承载着千年商都的文化记忆。
中午集体享用午餐。
15:00-16:00 前往【海心沙广场】(游览约 1小时)海心沙,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珠江内江心沙洲岛屿。海心沙是流经广州市区的珠江之上的一座小岛,位处广州CBD珠江新城,过去二十多年间,它一直大隐隐于市。直到2010年11月,第十六届广州亚运会开幕式在此召开,海心沙才一夕成名。亚运会后,海心沙被改建成亚运主题公园,现已经免费开放。远观广州塔是拍照的好去处。
16:00-17:00 前往乘坐【阅江城轨】,电车始于万胜围站,止于广州塔站,共设11座车站,全为地面站,线路全长7.7公里。不似其他城市公交系统,穿梭在拥堵的城市中心,途径高楼大厦,承载过量行人;电车更出彩的地方在于它兼具旅游观光功能,特别规划的线路令沿途风景美不胜收,四季变换(游览约1小时)
17:00-18:00 前往北京路步行街,可自由品尝地道粤式美食,晚餐自理。
18:30-20:00 指定时间在大沙头码头集合乘船参加特色【珠江夜游】(游船约1小时,参考乘船航班18:30)阅尽广州文化风情。
20:30-21:00 乘车前往佛山市区入住酒店。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佛山市区酒店

第2天 酒店早餐-祖庙-岭南新天地-午餐-广东千古情-返程

08:00-09:00 可睡到自然醒 ,享用酒店早餐 。
09:30-10:30 统一退房 ,前往【佛山祖庙】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广东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广东省中华文化传承基地、广东十个文明旅游景区示范点之一。 祖庙博物馆是一座集明清古建筑艺术和佛山传统文化的民俗类博物馆,辖区包括祖庙古建筑群、孔庙、黄飞鸿纪念馆、叶问堂等。祖庙博物馆馆藏文物以道教及佛山地方民俗文物为主。(游览约1小时)
10:30-11:30 前往【岭南新天地】,是一个融合了传统岭南文化和现代时尚元素的综合性旅游区。以其独特的建筑风格和精心设计的景点而闻名。这里有着大片的清末民国时期的岭南民居风格建筑。沿街商铺不断,咖啡厅、陶艺店、文艺杂货铺等,与这些古旧房屋完美并存,是逛街休闲的好去处。这里的简氏别墅、龙塘诗社等历史建筑均保存完好,沿街的诱人美食、文艺商铺都值得慢慢发掘(游览约1小时)。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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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 :按实际人数安排旅游大巴 ,保证一人一正座;
2、住宿 :佛山市区标准酒店双人房(具体房型按酒店安排为准 ,酒店不设三人房 , 不设退房差 ,单成人必需补房差200元/间)2、 门票 :行程所列景区首道大门票 (不含园中园门票 ) ;
3、导游 :全程导游服务;
4、用餐 :含2正1早(均为旅行社提前预订 ,不用不退费用)
5、门票:行程所列首道大门票

费用不含

1、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3、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特别提醒:如出发当天携带合同外(没有提前报名的)人员(包括婴儿在内)出行,我司有权拒绝其上车随团出发!因此造成客人不能正常如期出发或退团的,所产生的损失费用全部由客人自行承担!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