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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经典万柿胜意>广州往返黄姚古镇、恭城月柿节、兴坪漓江、荔江湾、篝火晚会动车3天
跟团游 编号:420876

<经典万柿胜意>广州往返黄姚古镇、恭城月柿节、兴坪漓江、荔江湾、篝火晚会动车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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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盛宴:享受高山流水【长桌宴】+【篝火晚会】+【民族音乐秀】感受火的热烈和人的激情!共享火狂欢!
★千年古镇:新晋5A景区【黄姚古镇】,这里有保存完好的明清古建筑三百多栋,小桥流水,古樟遮天,遇见黄姚,享受慢时光……
★自然探奇:水帘洞天【天宫岩】,怪石林立、倒影生辉、朝夕变幻、奇妙无穷,堪称世界溶洞一绝!
★深秋红柿:畅游【红岩柿子园】,火红的柿子像灯笼一样挂满枝头,行摄恭城秋韵!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桂林 贺州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贺州→黄姚古镇

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广州南站/佛山/肇庆乘高铁/动车前往贺州(二等座,车程时间约1.5小时,参考时间07:00-11:00),导游接团后,游览“中国最具旅游价值古城镇”、“中国最值得外国人去的50个地方之一”堪称“诗境家园”---新晋国家5A景区【黄姚古镇】(车程约1小时,游览约3小时),领略明清两代的特色建筑(广西省工会旧址,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戏台、龙爪榕、宝珠观、鲤鱼街、八仙睡榕、岭南第一石板街等。镇内的建筑按九宫八卦阵势布局,属岭南风格建筑,与周围环境形成一体,被称为“人与自然完美结合的艺术殿堂”。入住古镇客栈。晚上可自由漫步古镇小吃街,领略明清两代的特色建筑,赏古镇灯火阑珊•夜色朦胧。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黄瑶客栈

第2天 黄姚→恭城→荔浦→阳朔

早餐后, 乘车前往恭城(车程约1.5小时),恭城素有中国月柿之乡,魅力乡村、生态农业旅游典范、欢乐柿乡的美誉,游览【红岩新村、自由拍摄红火火像灯笼一样挂满枝头美景】(自由观赏约90分钟,不含换乘车费用)一路可以欣赏到红红火火的柿子像灯笼一样挂满枝头,点缀漫山遍野,构成了一幅幅美丽的山水画。中餐自理品尝当地特色小吃。后乘车前往荔浦(车程约1.5小时),游览有着“水中水,山中山,桂林山水第一湾”的美誉【荔江湾景区】(已含大门票,游览约2小时,含龙船+划龙舟+天宫岩门票)【乘坐古典龙船】观山、水、人、鱼鹰捕鱼,在青山绿水中寻觅观赏亿万年前自然形成的山体壁画:仙女下凡图、神龙壁画、裸女壁画,壁画自然天成、形象逼真、生动传神、世属罕见。景区内有【让游客参与的划龙舟比赛】,让您在中国民间盛大的划龙舟比赛中畅游荔江河畔,聆听千年号歌,过足一把英雄瘾。穿越【天宫岩】仿佛到了人间仙境,洞体幅跨距大,平整自然,怪石林立、湖泊密布、瀑水相连、倒影生辉、朝夕变幻、奇妙无穷。穿过天宫岩,从山下搭乘【索道缆车】(不含缆车费用100元/人,可自愿选择乘坐)晚餐为您呈上丰盛的晚宴——【长桌宴】体验高山流水民俗风情,少数民族热情好客、团结友爱、和谐大同的文化象征。“一”字型摆开长桌,大家一边畅谈,一边享受少数民族美食佳肴,赠送参加【民族音乐秀+篝火晚会】真正的狂欢才揭开序幕。伴随着音乐声响起,与穿着艳丽民族服装的少数民族阿哥阿妹们,绕着熊熊篝火,载歌载舞(赠送项目,不参与不退费用)。客人可选择三五成群自由组织自行前往【西街】(自由逛街活动,无司机导游陪同,非经营性公共场所,请注意安全!)异国风情浓郁,尽享休闲乐趣,或到西街的酒吧里狂欢,让人忍不住沉醉其中,只为彻底放松疲惫的身心。
晚上可自由选择自费观看阳朔由著名导演张艺谋执导的世界上最大的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268元/新贵宾席,演出约60分钟),或桂林千古情(268元/人,观看时间约70分钟)(表演属希缺资源,场次由演出公司随机安排,敬请见谅!)。
注意:季节性产品,观看受天气因素影响比较大,景点以实际当地为准,行程介绍仅供参考,敬请知悉!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已含

住宿

阳朔

第3天 阳朔→广州

早餐后,参观国家AAA级景区【马岭鼓寨】(参观约2小时),不落锁的大门见证了侗家人的信仰——萨崇拜;枯井,灰白的青砖墙诉说着侗族的历史,侗族的文化,灰白的青砖墙诉说着侗族的历史,侗族的文化,让我们走进他们家里做客,真正了解侗族这个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该景点可能产生消费,为景区经营行为,客人敬请自愿)。乘车前往兴坪古镇,慢步【兴坪古镇】(漫步游览约40分钟):打卡20元人民币背景.兴坪古街是一条长1公里多的石板街从兴坪古镇东南至漓江榕树潭、古渡码头,便于居民、客商来往,各省的会馆建筑于古街的两旁,各类砖瓦结构的古建筑大部分保存完好。古街的东南侧狮子旦为熙平县城遗址。乘船游览沿途观赏美丽的田园风光欣赏漓江的精华段【兴坪漓江】(游览时间约80分钟),四周奇山异景,风景秀丽,江水清澈,东有朝笏、罗汉、僧尼、狮子诸山;北有寿星、骆驼山;西有笔架、美女山;西南有螺蛳、鲤鱼山,在这里您可以欣赏黄布倒影(20元人民币的背景),并合影留念。时间充裕带领大家前往正规资质市民超市为亲友挑选伴手礼(当地市民超市不算购物店)。阳朔/桂林乘动车返回广州南(车程时间约3小时,二等票,参考时间18:30-20:00),结束愉快旅程!
注意:季节性产品,观看受天气因素影响比较大,景点以实际当地为准,行程介绍仅供参考,敬请知悉!
注意:1、由于旅行社按团队票出票,铁路票务系统都是随机出票,故无法指定连座或指定同一车厢,敬请知悉!
2、大交通信息以当天出票为准,此前行程所示或销售所述的大交通时间仅供参考。
备注:以上行程安排如因动车班次、天气、路况等因素,在不影响行程及接待标准前提下,经全体游客协商同意后,进行调整!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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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往返动车二等票:广州南-贺州,阳朔/桂林-广州南(含手续费用),当地空调旅行车(确保每人一正座,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用车);广州南-贺州参考时间07:00-11:00;阳朔/桂林-广州南参考时间18:30-20:00(具体车次时间以实际出票为准,在出团前提前1天通知)。(注:动车票均为随机订票,座位由电脑随机产生,旅行社无法满足旅游者可能提出的包括座位的连贯性、同团旅游者在同一个车厢内、车票同名、非软卧代二等座等特殊要求,但旅行社会保证所有旅游者能根据行程安排搭乘相关动车。节假日部分票为团体计划票,2天内不能改签退票,敬请注意!改签或取消退票注意事项:为了保障客人身份信息,改签或取消退票的情况,旅行社将扣除动车票全损和出票手续费,客人自行拿有效证件退票或改签(南站/东站/火车站均可),敬请知悉!
2、【住宿】全程入住双人标间;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单女,客人须与其它同性客人同住,若不能服从旅行社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的,客人须当地补房差入住双人标间。
黄姚参考客栈/酒店:黄姚大酒店,黄姚假日客栈,怡兴客栈、黄姚信仪客栈、缤纷假日、辉煌宾馆、缘上源、墨迹、写生基地、雅姚便捷、尚客优精选或同级
阳朔参考酒店:十里郎人文、君尚、素朝优宿(循美)、粤乡、宜诚、迷家云墅、迷家优宿、田家河、港潮、河谷、谷雅、海宸、汉庭、晶水鑫潮、公园度假、河岸竹林、锦绣、万紫千红、朵啡、新月阁、丽盛、水晶阁、紫薇、画中游、明月、啡啡、地中海、沐景、山舍、蚁丛或同级
3、【用餐】含2早2正,正餐餐标30元/正/人(小孩餐费减半);10人1桌8菜一汤(不含酒水),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整团少于6人退餐。用餐条件与广东有一定的差异,大家应有心理准备。(注:行程中的用餐会根据动车班次时间作适当的调整,用餐数不变)
4、【门票】行程内第一道景点首门票;(温馨提示:部分景区内有请香和请太岁、拓画等活动,为景区项目,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本团全团已做接待成本综合调控,不因单一门票免费政策(含:60岁及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离休干部、70岁及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再个别调减团费事由,敬请客人谅解。

自费:
1、以上是旅行社代订的服务项目,如需交通工具前往的,上述价格已包含。
2、报名后因客人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出行,少去某景点均无任何退费。
3、如因客观因素造成客人无法参加该自费娱乐项目的,旅行社只需退还已交费用,无需承担其他责任。
赠送:
赠送项目因客人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出行或人力不可抗拒取消该景点均无任何退费,旅行社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5、【儿童】6岁以下小童结算,含:半正餐、半早餐、车位、导服(景点验票标准十分严格,若超高产生费用家长自理现补半门票或全门票),不含往返高铁票(没座位)。6岁-14岁中童结算,含:往返半动车票、门票、早餐、半正餐、车位、导服,不含自费门票,不占床。
6、【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不含旅游意外保险、航空保险等,建议客人自行购买)
7、【导游】全程优秀导游讲解服务(散客团友不得要求男女导游;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导游服务)
8、【购物】全程0购物0自费(温馨提示:不含景区内设立的景中店、商店、过脚过路店,以及公路边设立的洗手间店)对景区内设立的商店、路店,请游客三思、如需购买或食用敬请谨慎,不做进店范畴。如自行购买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收客指引:70-75周岁的老年人,必须由其本人签定《老年人旅游承诺免责书》;75-80周岁的老年人须提供《身体健康证明》、《老年人旅游承诺免责书》,还应请成年直系亲属签字,且有较年轻的同行人(不限于直系亲属)陪同出行才接受报名行程较为紧凑,不适合80岁以上老年人参团。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费用不含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建议游客出团前自愿购买);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行程中发生的客人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个人伤病医疗费等);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等;少数民族侗寨内的合作社存在购物场所,对景区内设立的商店、路店,请游客三思、如需购买或食用敬请谨慎,不做进店范畴。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此团行程是跟团游,当客人到达当地后有可能存在等待其他客人的情况,请听从导游安排,请游客谅解!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在全体客人签名情况下,在保证游览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游览的景区,按旅行社的协议价退还;
3、在旅游期间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其未产生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4、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及自用应急药品放在托运行李中,以免丢失或影响急用。旅游过程中,也请妥善保管。
5、办理电子客票退票时需提供乘车人购票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原件,售票员核对电子客票信息与乘车人身份证件一致后方可办理。退票一定要提供本人原件,复印件一律不能退票。为了保障客人身份信息,改签或取消退票的情况,旅行社将扣除动车票全损和出票手续费,客人自行拿有效证件退票或改签(南站/东站/火车站均可),敬请知悉!!
6、旅行社对航班因运力、天气等因素延误、变更、取消等无法掌控,如遇此种情况,旅行社将尽力避免损失扩大,并与航空公司协调。旅行社可能因此将对行程做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谅解。
7、团友投诉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信息反馈单》为准,请各位团友认真、如实填写。
须知:
①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简称“组团社”)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如下:桂林市鼎宸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西北海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西跨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和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醉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金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正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湛江港程旅行社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详细地接社信息以及委派导游姓名和电话,在出团前(出团通知书)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②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有疑问,请联系操团计调。
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
甲方(旅行社):_______ 乙方(旅游者):_______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自费活动:
当地小交通费用:恭城红岩新村环保车10元/人(必须使用,当地导游收)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自费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自费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如在团队出发前即协商确认的则相关费用交组团社
6.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乙方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如甲方违反上述第二条第1.2点约定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团队行程结束30天内向组团社要求退回自费款项,组团社需无条件退回自费旅游项目费用。
7.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旅行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8.游客需理性谨慎选择所需购买的商品,尽量避免冲动消费,购物点的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略有差异,请谨慎选择。如所购商品无质量问题,旅行社将不负责协助退换货物。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
乙方(旅游者签名):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时间: 年 月 日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