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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蓝梦邮轮<蓝梦之歌号>深圳-香港-深圳3天2晚
跟团游 编号:414645

蓝梦邮轮<蓝梦之歌号>深圳-香港-深圳3天2晚

¥1699 ¥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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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香港

详细行程

第1天 深圳蛇口港-蓝梦之歌号(离港时间21:30)

是日,自行前往深圳蛇口港登船。启程前,请确保您已完成行李托运及登船手续。我们期待与您一同穿越碧蓝的海面,迎来一段充满愉悦和难忘回忆的海上航程!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已含

住宿

邮轮上

第2天 中国香港海港城码头(抵港时间9:00-离港时间19:00)

从邮轮码头出发,您将踏入一个购物的天堂。铜锣湾的繁华街道上,汇聚了世界顶级的品牌和潮流时尚的精品;尖沙咀的海港城,琳琅满目的商品让人目不暇接。美食也是香港的一大亮点。无论是传统的茶餐厅,还是高级的米其林餐厅,都能为您带来一场味蕾的盛宴。品尝正宗的港式点心、烧腊,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佳肴。当夜幕降临,霓虹灯闪烁,整个城市犹如一座璀璨的不夜城。登上太平山顶,俯瞰维多利亚港两岸的壮丽景色,感受这座城市的心跳。这里还有丰富的文化和历史遗迹等待您探索。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已含

住宿

邮轮上

第3天 蓝梦之歌号-深圳蛇口港(抵港时间7:00)

在蓝梦之歌的旅程即将告一段落,感谢您选择蓝梦邮轮,与我们共度珍贵的时光!陪伴您穿越波澜壮阔的海域,是我们的荣幸。期待着在未来的某一天,再次与您相遇!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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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住宿:所选客舱房型住宿2晚;
2、用餐:邮轮上所有免费餐厅提供的用餐;
3、娱乐:邮轮上指定免费设施/场所,免费观看/参加指定的娱乐节目及活动。
4、港务费:邮轮港务费500元/人

费用不含

1、邮轮服务费:内舱/海景/阳台150港币/人/晚; 主题内舱/主题阳台/套房 200港币/人/晚;(含VIP礼遇管家费)
2、游轮上的私人消费(如:WIFI、通话、衣物清洗、购物、SPA 消费等)及未提及的其他项目费用;
3、个人旅游意外险(强烈建议购买);
4、往返蛇口港码头的交通费用。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乘客信息:每一间预订舱房至少保证一名乘客信息,自预订之日起至航次结束保持不变,否则该预订将被视作取消后再重新生成的新预订,并根据取消政策收取相应取消费用;其余乘客信息修改将收取每人每次200元人民币变更费。另:出团前5个工作日不接受任何变更。
2、付款说明:邮轮服务小费总计金额将自动计入您的船上消费账单中,并在下船前由船方统一自动扣除。
3、付款时限:在确认单失效日前支付定金500元/人可暂时预留舱位;若规定有效期内未付尾款,我社将视为取消占位且定金无退。

温馨提示

1、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疫情、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罢工、战争等政治因素等),邮轮公司有权依照国际惯例变更行程或缩短游览时间等,游客应积极配合并接受对行程的合理调整,在调整过程中发生的合理额外费用,由游客承担。
2、以上行程的靠岸及离岸时间均为参考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改动,具体以通知书为准,请务必留意日报最晚回船时间,合理安排岸上游览行程,以免错过登船。
3、经停港码头地址仅供参考,须以邮轮实际运营时停靠地址为准。您可在停靠当天邮轮日报上获取详细信息。
4、蓝梦之歌号的船上货币单位为港币,任何【现金币种】都将折算成港币后最终入账。支持支付宝和微信支付。
5、行程中到港城市的描述并非岸上游项目的内容,我社保留根据具体情况更改岸上观光行程的权利。 具体船上设施及活动安排以邮轮日报为准。
预定须知
1、关于本产品所需证件:(具体以出行前下达的出团通知书为准)
1.1.中国大陆宾客:
因私港澳通行证原件及有效签注;
 两张港澳通行证首页复印件,原始大小、A4打印;
1.2.非中国大陆宾客:
“港澳台”宾客须携带有效的回乡证或者台胞证原件出行。
持有旅行证或香港身份书的宾客还须携带有效的旅行证/香港身份书原件出行;
外籍宾客请确保持有行程涉及国家的有效签证,如需返回中国大陆,还需确认持有多次进入中国大陆的有效签证或等效证件。
如因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或其他问题,相应损失需您承担!

2、关于特殊群体预定限制
a)婴儿出行:考虑到宾客旅行的安全性和舒适度,航次出发当日出生未满6个月的婴儿不能登船。如您需要自行携带婴儿车上船,请您至少在开航前10天向蓝梦邮轮客户服务中心报备,客户服务中心人员将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b)儿童出行:18周岁以下的宾客需由一位18周岁以上的宾客陪同(以下称:随行监护人)。如非法定监护人陪同出行,需确保已取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并提供纸质授权委托书,蓝梦邮轮对随行监护人进行的任何形式的询问、说明、声明、通知,均视为已向法定监护人同等做出并被承认。
c)孕妇出行:由于船舶没有配备帮助孕妇或分娩人士的设施,因此孕期超过22周(含)的孕妇不能预订邮轮行程(以邮轮航程结束之日计算),怀孕未超过22周的孕妇,需要出具医院证明。
d)长者出行:对于长者未设年龄限制,但长者需确保出行时的健康状况适合搭乘邮轮出行。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游客需提供3个月内三甲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80周岁以上的游客需同时有家属陪同。我们建议您随身携带医生开具的健康证明文件或体检报告,并确保购买了个人境外旅游保险签署免责协议。如有慢性病的记得携带常用药品和相关病史报告。
*邮轮公司有权要求任何乘客出示适宜旅游的医疗证明,以此评估乘客是否能够依照适用的国际、欧盟或某国家的法律被安全地运载。

3、关于退订政策
因邮轮船票的特殊性,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取消,如果发生取消或更改需要按照以下条款收取损失费用:
航次出发前 59天-41天内取消,须支付船票费用的 20%
航次出发前 40天-28天内取消,须支付船票费用的 40%
航次出发前 27天-14天内取消,须支付船票费用的 60%
航次出发前 13天-7天内取消,须支付船票费用的 80%
航次出发前 6 天之内取消,须支付船票费用的 100%

补充说明

1、船上的用餐及娱乐项目绝大部分免费。部分收费的项目有:收费餐厅、咖啡厅、酒吧、娱乐厅、剧院等单独出售的所有饮料;特殊咖啡(如卡布基诺、特浓咖啡等)、含酒精类饮料、酒类、可乐、汽水等;私人开销:如卫星电话费、美容美发、按摩、商店购物等;上网费用;娱乐场的筹码;船舱内的瓶装矿泉水;就诊挂号费用、治疗费及药费。(具体以船上收费为准)。
2、游客可以携带由医院开出的药品或针剂。船上提供免费的晕船药。同时船上配备医生和护士,就诊挂号费用、治疗费及药费需额外收取。
3、游轮上大部分区域为非吸烟区,游客可在指定的吸烟区域吸烟。如违反规定,将被处以罚款。
4、为了您的人身安全,请勿擅自离团;晚上外出请了解当地治安情况,尽量选择结伴而行;自由活动期间请携带领馆电话备用。
5、请参团长者、未成年人随身携带个人信息卡,便于遇走散后等紧急情况下即时取得联系。
6、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地中海邮轮安全控制流程,下列物品禁止携带上船。如果在登船过程中, 在行李内发现任何此类物品,我们将禁止您登船。除非客人妥善处理此类物品,否则船方将一律没收,且不再退还。
•危险物品:包括枪支、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毒害物、放射性物品,所有刀具(刀片、匕首、瑞士军刀、剪刀) 等;
•食物及各类水果及酒水饮料:任何未经加工或者需要冷冻的食品、开封并部分吃过的食物:这种食物包括三明治、寿司、 汉堡包、糕点/蛋糕、零食、熟食类等;啤酒,葡萄酒,烈酒,香槟等;
•家用电器:包括电热水壶、电饭煲、烤箱、电熨斗、直发器以及插排等;
•武术及自卫器械:所有武术及自卫器械都是严令禁止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警棍、皮革包裹的铅头短棍、金属指节套环、拳套、钥匙棍、胡椒喷雾剂、各类武术用具、条棍、双节棍、电击枪、各类飞镖、手铐;
•易腐蚀的化学药物及其他危险品:氯、漂白剂喷漆、催泪瓦斯、变压器、插线板、蓄电池(电动轮椅电池除外)、小型储气瓶、灭火器、其他压缩气体钢瓶 (空的潜水气瓶和医用气瓶除外)、高频率对讲机。

退改政策

1、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的费用之外需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2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6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的 7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行社违约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 30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 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