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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广州出发>小三亚珠海轻奢五钻悦椿2天
跟团游 编号:414603

<广州出发>小三亚珠海轻奢五钻悦椿2天

¥599 ¥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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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华入住 入住价值1088元悦榕庄集团旗下悦椿酒店65㎡超大客房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珠海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出发-日月贝-渔女-午餐含-圆明新园-入住酒店-晚餐自理

早上于指定地点和时间集合完毕后
上午:从广州出发前往珠海,抵达后首先前往珠海渔女景点。珠海渔女雕塑坐落于珠海市东部城区香炉湾,是珠海城市的标志。该雕塑由雕塑家潘鹤在 1982 年创作而成,通高 8.7 米,用花岗岩石材 10 吨,分 70 件组合而成。渔女亭亭玉立,双手高高托起一颗晶莹璀璨的珍珠,预示着向人类奉献珍宝,向世界昭示光明。在这里可以拍照留念,聆听关于渔女的原型传说,感受珠海的文化底蕴。
中午:午餐含。
下午:前往珠海日月贝,它是中国唯一建在海岛上的大剧院,位于情侣路野狸岛海滨。由陈可石主创设计,总占地面积约 17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5.9 万平方米,投资约 10.8 亿元。整个建筑由一大一小 “贝壳” 组成,“大贝” 高 90 米,“小贝” 高 60 米

随后前往圆明新园,它融古典皇家建筑群、江南古典园林建筑群和西洋建筑群为一体,再现了清朝盛世风华。园内有海晏堂,其正门平台下临水池,水池两侧安排十二生肖雕像,正午十二点喷水时,十二生肖一齐喷水,蔚为奇观;还有金水桥、万花阵、蓬岛瑶台等众多景点。


前往【珠海横琴悦椿】办理入住(车程约 50分钟) 。悦榕集团(“悦榕控股有限公司”或“集团”)是一家全球领先的独立运营酒店集团,始终坚持以开拓创新精神打造设计为先的旅行体验,并践行负责任的旅行承诺。集团在全球 20多个国家拥有70家酒店和度假村,超过60个Spa 中心和艺品阁,以及14 个住宅等多元化产业版图。旗下包括旗舰品牌悦榕庄在内的12个各具特色的品牌均已加入集团忠诚计划“与悦榕”。
珠海横琴悦椿酒店位于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区内,占地约6.2万平方米。酒店的建造融入当地自然环境与旅修概念,以城市绿洲打造身心私密憩所,园区内绿植环绕,同时种植了各式具有药用价值的草本植物供欣赏。(入住后自由活动,晚餐自理)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珠海横琴悦椿酒店

第2天 酒店自助早餐-花海长廊-午餐自理-励骏庞都广场-返程

07:00-9:30 早上可睡到自然醒 ,享用酒店自助早餐 ,可在退房享用酒店全景落地玻璃健身房
10:00 花海长廊不仅有美丽的花卉,还有精心设计的步道,步道采用环保材料铺设,蜿蜒穿梭于花海之间,走在上面舒适又安全。您可以悠闲地漫步,欣赏花海美景,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空气中弥漫着花香,沁人心脾。沿途还设有木质休息亭,亭子造型古朴,周围环绕着鲜花,累了可以坐下歇歇脚,细细品味这份宁静与美好。

前往励骏庞都广场。这座广场地理位置优越,综合性商业广场,建筑风格独特,融合了欧式风情与现代元素,外观宏伟壮观,细节之处彰显精致,远远望去,宛如一座欧式宫殿,让人眼前一亮。

午餐自理
13:30结束行程 ,乘车返回广州温馨的家!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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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用车将根据团队人数安排22-53座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1正座;
2.餐:1早(仅占床者含)+1正餐;
3.住:1晚横琴悦椿度假酒店默认标准双床房;
4.导游: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5.景点:指定景点的首道门票;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客人购买个人意外保险)。
7.占床者赠送一次椿林汤泉,提前团队预定不去不改不退任何费用。

费用不含

不含费用已含中没有提及的项目,以及个人其他消费,景区内自设的购物商铺、娱乐等项目,属于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本社不承担责任;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特别提醒:如出发当天携带合同外(没有提前报名的)人员(包括婴儿在内)出行,我司有权拒绝其上车随团出发!因此造成客人不能正常如期出发或退团的,所产生的损失费用全部由客人自行承担!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