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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北京出发乌兰察布黄花沟双汽3日跟团游,精华景点
跟团游 编号:411811

北京出发乌兰察布黄花沟双汽3日跟团游,精华景点

¥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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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选酒店 特色美食 王牌景区
一晚当地商务酒店 手把羊肉 网红打卡地乌兰哈达火山
一晚草原蒙古包标间 内蒙特色莜面 4A景区黄花沟地质公园
尽享品质旅程 尽享品质旅程 尽享品质旅程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北京
目的地 乌兰察布

详细行程

第1天 北京—辉腾锡勒草原

早乘车前往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蒙古语译为“红山崖口”,因清初会盟于红山口(今呼和浩特市东北大青山脚下)而得名,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中途午餐,继续前往辉腾锡勒草原,【辉腾锡勒草原】是亚洲最大的风电之都,素有“空中三峡”的美称;也是世界三大高山草原之一,被称作“高山草甸鲜花草原”。抵达草原后接受蒙古族最高礼节——敬献下马酒。淳朴热情的蒙古人手捧银碗,奉上草原的美酒、尊贵的哈达,欢迎来自远方的客人!下午草原自由活动,推荐骑马体验(自理,活动时间约 30 分钟),不适合骑马的贵宾也不用担心,我们为您专门准备了草原勒勒车(自理)
晚餐品尝手把肉 。
之后参加篝火晚会,夜幕降临,草原燃起篝火,在蒙古族姑娘小伙们的带领下跳起欢快的安代舞,融入进歌的海洋、舞的故乡! 夜晚的草原静谧安详,璀璨星空伴您入眠(天气原因取消,不退费用)

餐饮

早餐: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含

住宿

蒙古包

第2天 辉腾锡勒草原—察右后旗(120KM,2H)

早观草原日出,早餐后乘车游览【黄花沟景区】(单程索道、小火车、蓄力车、观光车)。黄花沟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辉腾锡勒草原腹地,是典型的高山草原地形。平均海拔 2000 米以上,总面积 600 多平方公里。由于地形的特殊,这里山峦起伏,沟壑纵横,两崖壁立,蜿蜒伸展。每当盛夏,更以绚烂的黄花闻名。历史上,曾有多少古代民族踞此而争雄。当彪悍的敕勒人赶着高轮大车,从遥远的贝加尔湖迁徙到这一带游牧后,便留下了”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的千古绝唱,
午餐后下午观看《相会敖包》表演,《相会敖包》大型文化艺术实景精品剧目以草原人民传统的敖包祭祀与草原那达慕活动为创意之源,民族风情与歌舞器乐相辉映,通过两位草原青年男女从相识、相恋到相爱的爱情故事贯穿整个剧情,以游牧文化极具魅力的艺术特征,再现了敖包祭祀的神圣礼仪以及那达慕盛会的欢腾景象。传递了马背民族崇拜自然、天人合一的淳朴理念,体现了草原儿女纯真的爱情与幸福多彩的游牧生活,让观众在实景演艺中领略草原文化的绚丽多彩博大精深,尽享视听盛宴

餐饮

早餐:含 中餐: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察右后旗

第3天 察右后旗-乌兰哈达火山-北京 (440KM,6小时)

早餐后前往【乌兰哈达火山】,(火山景区目前政策为免费,如有变动产生门票现付当地)火山群位于内蒙古察哈尔右翼后旗,是1亿多年前火山爆发形成的死火山,最近的一次喷发距今大约6000万年以前。6座形态各异的火山连成了一线,首尾相距约10公里,大部分锥体主要由玄武质熔结集块岩及碎成熔岩组成,已遭受一定剥蚀,但多数火山口形态仍清晰可辨,游览后午餐,结束后乘车返回北京,结束愉快的草原之行!

餐饮

早餐:含 中餐: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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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2. 用车:北京起止空调旅游车
3. 住宿:察右后旗准三商务酒店
草原蒙古包(双人间独卫)
4. 用餐:两早三正餐 (正餐餐标30元/人/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如遇人数不足,菜量均减,餐标不变)。
5. 导服:当地优秀中文导游
6. 门票:景点首道大门票
黄花沟地质公园单程索道+小火车+观光车+蓄力车+相会敖包表演、乌兰哈达火山。

费用不含

1.小交通:景区内用车(行程线路标示已含的除外)。
2.单房差:如出现单人,请补齐房差,不占床的游客须自行购买早餐。
3.补充: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客人自理。
4.旅游意外险: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建议客人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团队行程中非自由活动期间,未经导游同意,旅游者不得擅自脱团、离团。经导游同意后,您应签署离团责任书,并应确保该期间内发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个人承担。未完成部分视为自行放弃,无任何费用退还。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