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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丰宁坝上草原+神仙谷*七彩森林+皇家鹿苑嘉年华双汽二日游
跟团游 编号:411526

丰宁坝上草原+神仙谷*七彩森林+皇家鹿苑嘉年华双汽二日游

¥388
该产品的价格和团期会实时变动,下单后需要客服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

精品住宿:安排一晚坝上草原酒店双标间,舒适您的旅行;
特色美食:特别安排一顿满蒙风情八大碗,感受当地美食文化;
独家赠送:畅玩鹿苑草原嘉年华20项娱乐套票,嗨翻草原!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北京
目的地 丰宁

详细行程

第1天 北京-坝上草原(280公里)

早由客户指定地点集合出发一路北上前往心驰神往的【丰宁坝上草原】,沿途观赏燕山塞外俊美风光(车程约4小时左右),抵达后前往草原宾馆安排入住。
12:00安排特色午餐【满蒙风情八大碗】
13:00餐后集合前往【神仙谷·七彩森林景区】门票包含,自费乘坐草原小火车景观内容:听雨轩、百花坡、铁索桥、幽静长廊、白桦林、天镜湖、相思泉、五彩池、森林部落、树梢上的脚步、大雁谷、动物乐园等内容。景区内丰富的自然资源森林植物,随着四季更替变化,不同季节呈现异彩纷呈的美丽。
可自费选择套票包含:骑马漫游,体验骑骆驼,环游大马车,乘坐松鼠号湖畔列车等。
16:30草原穿越深度游乘坐【四驱越野车草原穿越2小时】(标准版费用需自理) 进入草原深处,“赏”天然原始白桦林“观”坝上草原俊美风光,“品”’草原纯朴乡间民风。一路上时而轻松愉悦;走走停停, 时而上山下坡紧张刺激。旅途中大家创意拍照留念;丘陵、河谷、山川,蓝天白云绿地,美丽的草原风景尽收眼底。
18:30安排晚餐自理(豪华版含自助烧烤),其他标准可自费选择【草原BBQ自助烧烤、草原特色铁锅炖、草原特色小火锅等】
20:00赠送【草原之夜篝火晚会】音乐响起,点燃篝火,狂欢正式开始!五湖四海皆朋友,相聚就是缘~!大家手挽手肩并肩 忘掉烦恼,共同跳舞唱歌。熊熊的篝火,璀璨的草原星空,让我们尽情欢乐吧!

餐饮

早餐:含 中餐: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丰宁大滩

第2天 坝上草原-北京(路程280公里)

早4:30-5:30自行观看草原日出(草原日出多为凌晨5点左右,可自行前往,无导游陪同)
07:30早餐,餐后稍作休息
08:30赠送【鹿苑草原嘉年华/畅玩 20 余项娱乐套票】,抵达后接受蒙古族最高礼仪【草原迎宾礼:献哈达,下马酒】进入景区,套票内包含:滑草,射箭,马术表演、机械战警、自控飞机、追风少年、彩虹滑道、射箭、碰碰车、狂呼、摩天轮、摇头飞椅、神州飞碟、海盗船、疯狂过山车、网红秋千、爱情魔方、双人飞天、梅花鹿乐园等20多项娱乐项目畅玩。
11:00游玩结束后前往【土特产超市】自由参观,自愿选择。
12:00午餐品尝草原特色午餐,餐后乘车返回,结束愉快的草原之旅!
(抵达北京芍药居地铁口统一下车)

餐饮

早餐:含 中餐: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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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往返空调旅游用车,以报团实际人数安排车型【保证每人一正座】
2.用餐:一早两正 (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主食不限,酒水自理)
3.住宿:酒店住宿一晚【标间,独立卫浴、液晶电视、热水、WiFi,可提供三人间】
4.赠送:大型篝火晚会、品尝烤全羊一份(七彩森林景区内领取)
5.导服:优秀中文导游全程陪同,自由活动时间除外。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每人一份。
7.门票:包含七彩森林景区门票、鹿苑草原嘉年华门票。

费用不含

1.七彩森林单程小火车+湖畔列车+马车100元/人2.骑骆驼150元/人3.越野车150元/人(2小时)
4.骑马100元/人5、自助烧烤98元/位(各种串类不限量含啤酒畅饮)6.其他草原娱乐项目参考挂牌价
以上所列项目均是自费项目,客人本着“自费自愿”的原则选择参加,绝无强制消费购物等行为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 按照2成人入住1间房计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可提供3人间费用不退,不接受拼房请补房差
2.儿童出行只含车位费,用餐费。不含住宿及景区门票等费用。对特儿童有优惠政策请自行购买。
3.如您的小孩身高超过1.2米需要占床请直接选择成人价,
4.游客入住酒店后如需升级或者更换房型,需补交升级或者更换的房差费用。
5.请在约定的时间到达地点集合,切勿迟到,以免耽误行程。若因迟到导致无法随车游览,责任自负,
6.出行前1天下午电话向您发送《出团通知书》或导游的确认电话,如未收到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7.坝上早晚温差大,请带好防寒衣物及防晒和洗漱用品,晕车的客人请备好晕车药,
8.请在正规马队骑马,如不在正规马队骑马出现意外旅行社度假村不承担任何责任。
9.请相互照应,注意安全,有事时随时与陪同联系。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