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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潮汕出发泉州欧乐堡海洋王国方特梦幻王国汽车3天2晚跟团游<泉州欧乐堡厦门方特>
跟团游 编号:407342

潮汕出发泉州欧乐堡海洋王国方特梦幻王国汽车3天2晚跟团游<泉州欧乐堡厦门方特>

¥998 ¥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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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乐堡海洋王国:环游南北极+四大洋,看俄罗斯大马戏,城堡光影秀,烟花秀;
厦门方特:要欢乐,找方特,一票畅玩浪漫主题乐园。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汕头
目的地 泉州

详细行程

第1天 潮汕—泉州

早上于指定时间前往魅力古城、世遗泉州。直奔乐园-【泉州欧乐堡海洋王国】一天带你环游南北极+四大洋”880 亩的超大自然空间带来神秘惊喜,带宝贝拥抱自然,开启海洋之旅~拥有北极霸主北极熊、南极企鹅、北冰洋白鲸、太平洋海豚等 10000 余只世界各地珍稀海洋生物,快带宝贝来大开眼界。探秘热带雨林 (了解雨林植物的特色生长以及淡水观赏鱼的特征性)→鲸鱼湾→ 海豚馆→天鹅堡→企鹅馆→海洋之心 (大圆缸) → 鲨鱼湾→ 圆梦海底 (游览海底隧道,置身于神秘幻妙的大海之中 )→白鲸奇遇剧场观看【白鲸表演&海象表演】;后前往水母宫、人鱼奇缘剧场观看【美人鱼表演】 (感受美人鱼姑娘水下的风 采,深刻感悟“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华丽背后的付出) 、走进幕后了解海水是怎样来的,观看【海豚表演&海狮表演】;随后参观极地馆 (参观北极熊、斑海豹、企鹅、北海狮等极地动物)。【俄罗斯大马戏】俄罗斯国际大马戏,融合高空技巧、滑稽表演、惊险杂技,带来一场无与伦比的视觉盛宴。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泉州/厦门

第2天 泉州一地

早餐后游览网红打卡点【西街·小西埕】小西埕广场写着白岩松先生的一句感 慨:“泉州,这是你一生至少要去一次的城市!这行字的这面古墙,已经红遍抖音、in s 等社交平台,是名副其实的“网红墙 ”。游【蟳埔渔村】蟳埔村是一个地道的渔村,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 其独特的地理环境使得这里以盛产红蟳、蚵虾而闻名。蟳埔村有两大特色文化,蚵壳厝建筑和头戴簪花的蟳埔女。下午前往厦门方特【东方神画】采用全球顶尖的VR、MR、AR等高科技手段。女娲补天,穿越火焰山,梁山伯与祝英台,牛郎织女,哪吒闹海……形式逼真、生动的将一个个民间传说展现在你眼前,让你置身于神话故事之中。文化传承 见证非遗经典  长街长,尽显国韵精粹,烟花繁,领略非遗风采。非遗小镇,融汇了全国各地的特色小吃、传统手工艺商品以及精彩的民间技艺表演,再配以古色古香的土楼风格建筑。体验未来感受科技神韵, 年轻人都有着一颗血脉膨胀的内心,总是向往激情,方特东方神画同样能带给你最惊险刺激的欢乐体验。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厦门

第3天 厦门-潮汕

早餐后前往厦门方特【梦幻王国】园内所有项目游玩不另收费,不限游玩次数),它是一个以高科技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文化科技主题公园。坐落于美丽的海滨古城厦门同安,是由深圳华强集团投资巨额兴建的大型高科技第四代主题公园。其最大特点是以科幻和互动体验为最大特色,将动漫卡通、电影特技等国际时尚娱乐元素与中国传统文化符号巧妙融合,创造出充满幻想和创意的神奇天地,被誉为“东方梦幻乐园”、“亚洲科幻神奇”。于指定时间集中乘车返回潮汕,结束愉快旅行程。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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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去程潮汕-泉州站,回程厦门北-潮汕,二等座动车票(直达或中转,节假日动车票紧张,无法保证座位连坐,尽请理解),全程空调旅游车,一人一正坐  
2、门票:含行程中首道门票
3、正餐:含2早1正餐
4、住宿:泉州/晋江/厦门酒店(单人房差补160元/人,退120元/人)
5、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7、购物:全程纯玩无购物

费用不含

1、个人餐饮:旅行中未包含的个人用餐费(晚餐、小吃、饮料等),根据个人的消费情况而定
2、意外保险:请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也可委托报名旅行社购买
3、自理项目:个人消费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证件要求】请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随行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姓名,行程中也请您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国内游客:身份证、军官证,国际游客:护照),住宿及景区同样出示证件!敬请配合旅行社工作!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包括失信人),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