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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遇见西沙>广州往返三亚,南海之梦号、西沙群岛、南中国大酒店双飞5天自由行
跟团游 编号:400410

<遇见西沙>广州往返三亚,南海之梦号、西沙群岛、南中国大酒店双飞5天自由行

¥6699 ¥16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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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多日期出发

1.走进神秘西沙,乘坐西沙邮轮南海之梦,走进祖国的南端
2.参加升国旗仪式、宣誓主权,扬我国威,爱我西沙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海南州 三亚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三亚

提前2小时抵达机场,根据航班(参考航班:广州-三亚 AQ1111/19:20-20:50,以实际出票航班信息为准),出发前往三亚凤凰机场,抵达机场后前往酒店;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三亚南中国大酒店或同级

第2天 三亚—南海之梦邮轮—西沙

睡到自然醒,享用酒店丰富的自助早餐,酒店内自由活动;
约13:30—司机接在指定的时间接您出发前往三亚凤凰岛邮轮码头
约14:30—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码头集合、发放登船卡,起航西沙
约17:00 —参观“南海之梦”号船舶
约18:00—进行【逃生演习】 讲解安全须知、救生衣穿着演示
约18:30—海棠湾自助餐厅晚餐
约20:00—星空剧场举行【梦迴西沙】主题宣讲会,观看电影【南海风云】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已含

住宿

南海之梦邮轮

第3天 西沙—银屿岛—全富岛

约05:40—【早安南海,日出摄影】(观海上日出、海上摄影),拍摄醉美的海上日出
约06:20—【海上瑜伽】体验有氧健身课程
约06:30—海棠湾自助餐厅早餐
约08:30—前往【银屿岛】参加原生态登岛体验岛屿观光、横幅【签字留念】、【沙滩画】【环保卫士】
约10:00—【爱国主义活动】(升国旗活动、宣誓、集体照留念)
约10:30—岛屿观光、拍照留念
约11:30—返回邮轮,品尝海棠湾自助餐厅午餐
约13:30—午休时光
约14:30—前往【全富岛】,屿岛是一座无人岛,到上面积为0.01平方公里,海拔仅2米,由于海拔低,所以经常会被海水淹没,游客参加原生态登岛体验岛屿观光、【灯塔打卡】、【发烧摄影】、【珊瑚贝壳拼图】;
约18:00—返回邮轮,品尝海棠湾自助餐厅晚餐
约20:00—【海洋欢乐颂】晚间精彩歌舞演出
约21:00—星空剧场怀旧【西沙海战片】或相关视频观赏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南海之梦邮轮

第4天 西沙—银屿岛—全富岛

在西沙的第二个清晨,邀请您在晨曦中参加我们的露天有氧健身操课程,将全民健身运动进行到底。
上午:早餐后,再次开启登艇上岛活动,昨天的镜头如有遗憾,今天必须补上,一定要拍出美美的照片,给自己纪念,也为西沙代言;
岛上的活动精彩纷呈,飞盘、沙滩排球……愿您在这留下的是脚印,带走的是抹不去的愉快记忆.
下午:继续开启我们的登银屿岛活动,再次体会银屿的礁盘风光魅力,您可以穿上泳衣,与西沙来个亲密接触,在海里欢快的戏水,
再带您去银屿岛灯塔旁完成一次海上打卡,再前往银屿岛碑,合影留念。除此而外,您还可以参加我们精心组织的一系列水上娱乐项目,如浮潜、水下摄影、海钓体验、玻璃底船海钓等(属自愿有偿服务)。当然,您也可以参加中国南海博物馆海上流动博物馆的 免费讲解活动,逛逛船上的 各类小店,买些心仪的西沙纪念品。
夜晚:露天晚会现场,西沙领队将把这几天捕捉的精彩瞬间分享给大家。今夜,把欢歌笑语洒向夜空,把美丽的瞬间印入脑海。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南海之梦邮轮

第5天 三亚—广州

游轮上自助早餐(宴会厅),嘉宾填写问卷,办理离船手续。
08:00-09:00 船舶抵达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码头,结束本次西沙航行。
自由活动         
后根据航班时间前往三亚机场,返回温馨的家。
返程航班参考:(三亚-广州 AQ1112/21:55-23:25,以实际出票航班为准)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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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广州—三亚往返经济舱机票含税(以实际出票航班信息为准。备注:如安排九元航空,则航班免费托运行李额为10KG,如超重敬请自理),机场至酒店接机用车服务;南海之梦号远航西沙船票及来往小岛间小快艇。
2、住宿:1晚三亚南中国大酒店/明申高尔夫酒店或同级、3晚南海之梦号相对应房型(南海之梦号管家服务)
备注:内舱六人间/海景六人间/海景四人间为男女混住;内六/海六无独立卫生间,有公共卫生间;海大/海套需2人起订,单人预定需补房差;西沙属于特种旅游资源,邮轮上设施设备有限,无法与其它豪华邮轮相比,敬请谅解。
3、用餐:酒店自助早餐,酒店南海之梦邮轮上用3早5正,全程为自助餐;
4、门票:西沙全富岛、银屿岛门票;
5、保险:含海南当地旅行社责任保险。
6、其他:本行程为自由行,仅含机场至酒店的接机服务(景点自由游览)

费用不含

1、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建议客人在报名时或团队出发前在旅行社前台购买。
2、行李超重费用及旅途中一切个人消费。
3、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需要更改行程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自然灾害、航班延误或取消、火车或轮船故障、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堵塞)等所造成的损失一切由客人承担,与本社无关!
4、本行程为自由行,不含当地导游服务
5、自选套餐+199元/人享三亚大小洞天+天涯海角+鹿回头公园一日游!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注意事项:
一、报名限制条件
1.1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公民。
2.非中国大陆公民:持港、澳、台、华侨和外籍人士谢绝参加。
3.曾有特殊病史: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严重鼻窦炎、严重贫血、眩晕症、癫痫病、哮喘病、狂躁症、抑郁症等精神疾病谢绝参加。
4.醉酒者、重度晕船者、孕妇谢绝参加。
5.公安机关在案、在刑、在逃、取保候审人员,曾有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言论者,曾参加传播反动思想的邪教组织者谢绝参加。

二、个人携带物品建议
1、建议出行装备:太阳帽、太阳镜、防晒衣、外套、沙滩鞋(谢绝拖鞋)、运动鞋、便于行动衣着、游泳衣、个人药品、相机、电池、充电宝(以备不时之需)、及洗漱用品(为了环保建议自备)。
登船时,每人限带一件行李(豪华商务舱、特等舱除外),重量不超过30千克,体积不超过0.3立方米,长度不超过1.5米(杆形物品2米)。
2、船上限量携带物品:
气体打火机不超过5个,指甲油、去污剂、染发剂不超过20毫升,香水不超过100毫升,家用杀虫剂、空气清新剂不超过300毫升。
3、船上禁带携带物品:
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毒品、淫秽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品,各种臭味、腥味物品,灵柩、尸骨、骨灰及活动物等严禁上船。


三、重要提示
1、报名时敬请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按要求填写好《西沙旅游申请表》《告知书》,并携带好原件登船,否则因所提供名单不正确或不清晰、无携带申请表和告知书而造成的损失费用由客人承担。
2、出发时请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本(已满16周岁但又未有身份证客人应准备其他乘机有效证件如:临时身份证明原件和户口簿正本)
3、游客一经报名,即表示已确认此行程并同意执行《广东省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4、我社已按规定为阁下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及建议客人购买旅游意外险,
5、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无法成行或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客人承担。
6、收费标准中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团队出现单男单女时,我社导游有权调配房间,安排与其他团友同房或加床,客人如不接受此种方式,须在出发前补房差。
7、具体行程如有调整,以导游当日宣布为准。
8、此团为自由行产品,不派全陪。本团只安排接送司机,不安排导游,但我们将事先做好衔接工作,请游客放心,如不成团的情况下,我社提前7天通知客人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在7天以内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我社按照《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进行补偿。
9、如旅游者确认报名后因自身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承担已产生的费用及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照《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执行。
10、本旅行社郑重提示:请报名参加的游客认真阅读行程介绍,并全面谨慎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后决定是否参加旅行及哪种形式的旅行;对自己身体、精神状况可能不适合的,应当书面告知本旅行社。本旅行社在了解后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报名、出行。对隐瞒事实参加旅行后发生事故的,本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1、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辞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置,予以积极的配合。
12、 适逢旺季,交通费、当地房费及车费或者升幅较大,导致不同日期报名,且同团出发的客人,团费有较大差异,敬请旅客注意!
13、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景区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游客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游客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
14、我司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如下:广州海之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逍遥民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海南燕归来旅行社有限公司等,详细地接社信息以及委派导游姓名和电话,在出团前(出团通知书)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如有疑问,请联系操团计调。
15、此产品一经报名,即产生费用,西沙邮轮临时退改政策:出发前30-15天取消赔付50%团款费用,出发前14-8天取消赔付70%团款费用,出发前7天内取消赔付80%团费费用,出发当天或出发后取消赔付100%团款。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