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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爆款特价 】东莞长安海悦纯玩2天
跟团游 编号:393986

【爆款特价 】东莞长安海悦纯玩2天

¥199 ¥199
该产品的价格和团期会实时变动,下单后需要客服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

1、畅游东莞鼓浪屿-下坝坊、广东四大明园-可园、八景之首-旗峰公园;
2、进入天然氧吧-水濂山森林公园;
3、升级1晚五钻长安海悦花园;
4、打卡明清古建筑-西溪古村;
5、纯玩团无购物,一站式直达目的地,舒服体验品质风景游;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东莞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可园-下坝坊-午餐烧鹅濑粉-水濂山森林公园-办理入住-自由活动-晚餐烧鸡宴

8:00海珠广场地铁E出口集中出发,乘车前往东莞市(车程约1.5小时)。

到达东莞市后,前往[可园公园]参观(停留约1小时),游客可自行进入清代广东四大名园之一[东莞可园博物馆](每周的星期二闭园不对外开放。园林区域免票,需预约;古建筑区域需另行付费,费用自理,价格为:进园收门票8元。6-18周岁学生半票,6岁以下/1.2以下儿童免费,军人免费,男60岁/女55岁以上免费)。(特别提醒:春节期间2月10日-24日内,免费开放,具体以园区通知为准。)

随后乘车前往具有东莞鼓浪屿[下坝坊](车程约10分钟,停留约1.5小时),午餐自理。

午餐后乘车前往水濂山森林公园,自由游览(车程约30分钟,停留约1.5小时)。

游览结束后前往长安海悦花园大酒店办理入住(车程约45分钟),晚餐自理。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住长安海悦花园酒店

第2天 长安海悦花园大酒店-西溪古村-午餐茶花雀金牌煲仔饭-旗峰公园-广州

早上吃完早餐后于9:30办理退房手续后集合。

随后乘车前往西溪古村进行游览(车程约0.5小时,停留约2小时),午餐自理。

用完午餐后前往牙香街(车程约7分钟,停留时间约1小时)。

观赏结束后集合返回广州,结束愉快的旅程(回程统一送海珠广场散团,如受交通管制,具体以导游通知为准)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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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用车将根据团队人数安排22-53座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1正座;
2.餐:1早3正(1早仅占床者使用);
3.住:1晚五钻长安海悦花园大酒店;
4.导游: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5.景点:指定景点的首道门票;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客人购买个人意外保险)。

费用不含

不含费用已含中没有提及的项目,以及个人其他消费,景区内自设的购物商铺、娱乐等项目,属于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本社不承担责任;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本线路20人以上成团发团,不成团提前三天通知改期或改其他线路或退团!!!!不作任何赔偿。
当天出发有可能增加上落车点,具体以导游通知为准。1、我社按客人报名先后顺序排位,预先给客人编排好车位,请客人自觉礼让,听从导游安排,自觉礼让、尊老爱幼;
2、游客在旅途中应时刻留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尤其是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旅行社对财物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阻塞、塌方、台风、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行程变更或取消行程,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只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并参照按《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处理
4、离团说明: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5、根据交通部门的通知,为保证游客乘车安全,严格要求旅行社的用车不能超载,若超载司机会被扣分或吊销牌照,并会进行罚款,所以即使是手抱婴儿也会安排一正座。一般1.2米以下的婴儿只收往返车位费,出发当天不能携带未报名的游客;
6、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团需监护人陪同或授权委托书;65岁以上老人参团需填写健康申明,70-75周岁(孕妇及超75周岁恕不接待)的老人须需填写健康申明、免责声明并有看护人陪同方可参团,否则不予接待,见谅;
7、此线路可能会增加番禺、花都等地上、下车点,请知悉。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