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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广州往返,崀漫繁花 贺街李花+贺州文庙+陶庄山楂园+崀山八角寨+象鼻山动车四天
跟团游 编号:393882

广州往返,崀漫繁花 贺街李花+贺州文庙+陶庄山楂园+崀山八角寨+象鼻山动车四天

¥599 ¥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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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桂林 贺州 新宁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东】-【贺州】-【贺街李花】-【临贺古城】-【文庙】

◇指定时间前往广州南乘坐动车(动车二等座,车程时间约2小时,实际以出票为准,中餐动车上自理).前往贺州
◇【贺街花海】贺街的漫山遍野渐次盛开,茫茫雪海般的李花!那蛰伏了一冬的眷恋,终于迎来了这一季锦瑟韶光,温暖而轻盈地在春的枝头上绽放。(观赏效果受天气气候等因素影响,敬请谅解。如观赏效果不佳则安排临贺故城)
◇【临贺古城】故城包括旧县肚城址、洲尾城址、河西古城、河东古城等四个城址、六大古墓群、寺庙二座及宋代营盘一处,内存有大量富于地方特色的古建筑。故城历史脉络清楚,延续时间长,文化内涵丰富,是广西已发现的西汉四大城址中唯一保存完好的历史古城。
◇【贺州孔庙】在全世界同类孔庙中具有第一大榕树、第一大孔庙广场、第一大明伦堂“,三个世界第一”的地位。古朴精巧,雕梁画栋,一砖一栏,皆有故宫之妙,游人穿梭而过,确感“如在画”。
◇后前往入住酒店
◇晚餐品尝温泉欢迎晚宴
注意:季节性产品,天气因素影响比较大,景点以实际当地为准,行程介绍仅供参考,敬请知悉!
温馨提示:
1:我们的导游将在出行前一 天19:00前以短信方式通知到您相关出行信息,请注意查收短信或接听导游电话.全程保持通讯畅通。
2:需自备泳衣,必消项目含泡浴温泉。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已含

住宿

贺州

第2天 【贺州】-【恭城山楂花/恭城桃李花】-【崀山天一巷】

◇酒店阳光早餐
◇前往“中国最美瑶乡”美誉的恭城瑶族自治县(车程约2小时)抵达后前往有“中国最美春色”美誉的【陶庄笔架峰山楂园】一起遇见浪漫纯净的《山楂树之恋》满山山楂花淡雅恬静,阵阵清香,真是美哭了!这里大片大片花开如海,莹白似雪,清丽脱俗,深陷其中陶醉不已!(观赏效果受天气气候等因素影响,敬请谅解。如观赏效果不佳则安排赏恭城桃花)。【大岭山桃李花海】西岭镇的大岭山,似银装素裹。大岭山也是观赏桃花的好去处,这里有着略独特的瑶乡文化,洁白的李花点缀在片片桃粉中,广西的山水配上万亩落英,绝对令人惊艳。
◇午餐品尝恭城油茶风味餐
◇后开车前往湖南新宁崀山,车程约3小时。游览【崀山天一巷】(必消套餐)天一巷景区原名牛鼻寨景区,因其东面有许多成双成对形似牛鼻的石孔而得名。“巷”是此景区的特色,以“天下第一巷”为代表的大小“一线天”共有九条,是典型的丹霞地貌一线天群落。主要景点有天一巷、遇仙巷、马蹄巷、遇仙桥、仙人桥、百丈崖、月光岩等。被称为崀山第一绝的天下第一巷,全长238.8米,最宽处0.8米,最窄处0.33米,可谓世界一线天景观绝景!
◇晚上赠送观赏崀山【水舞秀】一束束水花时而裙摆飞扬,热情奔放;时而旋转舞身,束成含苞羞花,摇曳生姿,赠送参加崀山【篝火晚会】跟着花瑶美女载歌载舞,围着火把狂欢。(赠送项目,为周五/周六政府组织安排,如非此时间出发或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正常,安排则取消,赠送项目不退任何费用,敬请见谅!)
◇入住崀山舒适型酒店(崀山部分酒店无洗漱用品,建议自带)
注意:季节性产品,天气因素影响比较大,景点以实际当地为准,行程介绍仅供参考,敬请知悉!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崀山

第3天 【天一巷】-【辣椒峰】/【骆驼峰】-【崀山油菜花】-【崀山八角寨】-【桂林】

◇酒店阳光早餐
◇ 前往游览【辣椒峰景区】(必消套餐) 辣椒峰景区是崀山开发最早的景区,远观辣椒峰、骆驼峰、蜡烛峰等景点。2002年著名的法国“蜘蛛人”阿兰·罗伯特徒手攀上了辣椒峰,创造了新神话,辣椒峰也由此名扬世界。“辣椒峰”因其山体酷似一个倒立的辣椒而得名。在中国,湖南人吃辣椒是出名的,“辣椒峰”因此也就在人们心中倍增亲切。【骆驼峰】也位于辣椒峰景区,远处观赏骆驼峰,其形象逼真,惟妙惟肖,与周边的田园村庄构成一幅美丽画卷。
◇【崀山油菜花】石田村辣椒峰脚下的油菜花争相开放,一簇簇、一片片的花朵显露出春天的气息,构成了一幅幅美丽的乡村画卷。蜂蝶飞舞,花香四溢,仿佛步入春天金黄色的海洋。
◇前往湖南新宁崀山【八角寨景区】(必消套餐)不含往返索道费用,可徒步登上八角寨,又名云台山,位于湖南新宁县和广西资源县之间。主峰海拔818米,因主峰有八个翘角而得名。其发育丰富程度及品位世界罕见,被有关专家誉为“丹霞之魂、国家瑰宝 ”摄影爱好者的天堂,被《中国地理杂志》评为中国七大最美丹霞之一,被地质、园林、旅游专家誉为“世界丹霞奇观”“世界丹霞之魂”!
◇乘车前往桂林参观同仁堂养生馆(约120分钟)
◇ 入住酒店
注意:季节性产品,天气因素影响比较大,景点以实际当地为准,行程介绍仅供参考,敬请知悉!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桂林

第4天 【桂林】-【南溪山樱花】/【象鼻山】-【广东】

◇酒店自助早餐
◇游览【侗情水庄】(含门票)不落锁的大门见证了侗家人的信仰——萨崇拜:了解侗族这个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感受村民古老、恬静、悠慢的生活. (该景点可能产生消费,为景区经营行为,客人敬请自愿)
◇参观健康养生体验馆(约120分钟)。
◇【南溪山樱花节】南溪樱花园,是桂林人心目中最佳的赏樱胜地。目前,该公园已种植樱花26个品种,数量也超过了2000株。园中樱花从1月开始出现,并此起彼伏的持续开放到4月,赏花期累计约有100天时间,公园赏樱时间已从“樱花七日”变成了“樱花季“,不同品种、不同特点的樱花先后出现,点亮了桂林城内的春季花事。(观赏效果受天气气候等因素影响,敬请谅解。如观赏效果不佳则安排游览象鼻山)
◇前往桂林城徽——【象鼻山】因整座山形似一头驻足江边饮水的大象,栩栩如生,故得名象鼻山,这里历来为旅游胜地,其旖旎的风光,神奇的形象,还有动人的传说。石象饮水,领略“水底有明月,水上明月浮,水流月不去,月去水还流”的佳景。
◇ 前往桂林,乘动车返广东,后结束愉快旅程,返回温馨的家。
注意:1.由于旅行社按团队票出票,铁路票务系统都是随机出票,故无法指定连座或指定同一车厢,敬请知悉!
2.大交通信息以当天出票为准,此前行程所示或销售所述的大交通时间仅供参考。
3.季节性产品,天气因素影响比较大,景点以实际当地为准,行程介绍仅供参考,敬请知悉!
备注:以上行程安排如因动车班次、天气、路况等因素,在不影响行程及接待标准前提下,经全体游客协商同意后,进行调整!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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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住宿】 全程入住指定标准酒店(酒店参考下方)
贺州参考:贺州温泉度假酒店 如房满则安排:贺州正菱国际酒店/日月恒酒店/同级
崀山参考: 崀山人酒店、崀山印象、丹霞印象、四季崀山酒店、小百花度假酒店、盈捷度假酒店、万豪假日酒店或同级
桂林参考:桂林大公馆酒店 如房满则安排:桂林碧玉国际/漓江大瀑布饭店/同级
温馨提示:我社不提供自然单间,如出现单人,可退房差使用标间或客人自行补足房差包房,部分酒店没有三人间.或仅有少量三人间、如需可提前咨询我们,我们尽量安排。
【用餐】 3早餐酒店含+2个正餐.少数民族地区口味不能同大城市比,请降低期望值。行程内用餐(正/早餐)自行放弃不用,无费用退。
【交通】 含往返大交通(深圳北/广州南-贺州;桂林-广州南/深圳、高铁票二等座、请提供实名身份证复印件)
含往返行程内用车、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1正座,按团人数安排车辆大小)。
【景点】 行程所列景点门票、不含景区电瓶车及自理项目;赠送项目,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成行,门票不退、本团全团已做接待成本综合调控,不因单一门票免费政策(含:60岁及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离休干部、70岁及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再个别调减团费事由,敬请客人谅解。
【购物】 全程2个购物店。不含景区内设立的景中店,游览过程中经过,可按个人需求自由消费,不做进店范畴!另市区或大型的超市、如需购买或食用敬请谨慎,不做进店范畴。以上情形,如自行购买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儿童】 1、儿童收费包含:中童含半高铁票、含半正餐、早餐,当地旅游车位,全程导游服务、景点第一道门票半票(若超高请在当地自行补足门票1.4(含)起超高补50/人)
2、儿童收费不含:不提供住宿床位.不含下午茶。满6周岁未满14周岁的中童、价格含了半价高铁票+出票费,14周岁以上的需半补全票+150/人(含高铁票+出票费)或家长上车自行半补全票。
3、高铁半票为广州南出发价格。如深圳/珠海出发,需补出发地-广州南高铁票差.
4、婴儿收费:2周岁以下婴儿,不含餐、床位、景点、动车费用,交通部门规定婴儿必须占座位,不能超载收车费250元!
5、中童定义:6-13周岁 小童定义:2-5.9周岁 婴儿定义:2岁以内
6、特别约定:1、适逢旺季,交通费、当地房费及车费升幅较大,也有可能会出现后期甩位降价等因素,导致不同日期报名,且同团出发的客人,团费有较大差异,敬请旅客注意!
2、自由活动期间,游客所发生的问题责任不在旅行社。
3、我社高铁票均为提早预打票,部分高铁票为团体计划票,2天内不能签改退票,敬请注意,所以部分游客报名后两天内取消可能去程票全损,敬请注意!对此旅游者表示同意,并配合旅行社安排。
4、温馨提示:此线路30人以上成团出发,若人数不足我社将提前通知,客人可选择转团或延后出发或退回全额团费或拼散拼产品。
5、①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简称“组团社”)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如下:桂林市鼎宸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西北海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西跨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欢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东兴海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醉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金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正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东精彩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广东青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东兴越南),详细地接社信息以及委派导游姓名和电话,在出团前(出团通知书)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②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有疑问,请联系操团计调。
6、收客指引:70-75周岁的老年人,必须由其本人签定《老年人旅游承诺免责书》;75-80周岁的老年人须提供《身体健康证明》、《老年人旅游承诺免责书》,还应请成年直系亲属签字,且有较年轻的同行人(不限于直系亲属)陪同出行才接受报名;本行程较为紧凑,不适合80岁以上老年人参团

费用不含

不含费用:贺州温泉泡汤+崀山【八角寨】 +【天一巷】+【辣椒峰】+崀山农家宴(第三天午餐)+小南国家宴(第四天午餐) 原价368/人 必消套餐优惠价:成人299元/人,1.2以下 、小童199/人,1.2以上儿童/长者 299/人(必须使用,当地导游收);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行程中发生的客人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个人伤病医疗费等);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等;少数民族侗寨内的合作社存在购物场所,对景区内设立的商店、路店,请游客三思、如需购买或食用敬请谨慎,不做进店范畴。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注意事项
1、出发时间请以票面为准;因第三方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更改,我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费用。
非旅行社造成的如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景点无法按时游览或无法游览,旅行社只解决景点门票退款(以当地旅行社折扣价退还,赠送景点不退)或换成其它景点,或是调换游览顺序,旅行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2、广西天气多变,为保证行程顺利,以上景点我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顺序,但不减少景点和接待标准。
本团为散客拼团,我社将根据具体参团人数,安排在当地拼团,淡季会出现不同线路拼成团,但不影响游客行程。可能会出现不同抵离时间的游客。需要客人在机场或者车站等候相近时间段的客人,等待时间不超过40分钟。如客人不愿等待可自行抵达酒店(费用自理)。
3、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自愿放弃以上一项或多项服务,则被视作自动放弃,费用不退还,自动离团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与旅行社无关。
行程内所标明车程时间仅供参考,不做为投诉依据。
该线路为散客拼团行程散客拼团会出现换车、换导游现象,但是导游之间会衔接好工作,请游客放心。
4、为确保游客能有个愉快的旅程及人身安全,游客抵达桂林后,一切活动须听从我社导游安排,如有客人擅自离团或参加其他团体,我社视为合同提前终止,余下所有行程将不再安排,同时我社将不退还任何费用,由此引起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我社一概不负责;
5、报名请提供名字和证件号码,预留身份证复印件。儿童不含动车票,我社动车票部分为提早预打票,所以非游客实名,游客报名需知情并配合我社安排进站事宜,部分车票为团体计划票,2天内不能签改退票,敬请注意,报名后两天内取消可能去程票全损,敬请注意!
6、以上景点游玩时间仅供参考,具体以游览中实际发生为准,因自然原因(如漓江水位大等)游览时间会有所增减。
本公司散客产品为打包定价,若因客人自身因素自愿放弃、取消或持有免费有效证件(如:军官证、导游证、记者证等)可免门票的情况,本公司不退任何费用(包括赠送景点)。景点游览顺序,请以当地安排为准,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形需要调整游览顺序;
所有景区内均有商业行为,旅行社未专门安排旅游购物店;
7、桂林酒店各项标准偏低,主要以卫生舒适为主,提前做好心理准备!旅游旺季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任何一家酒店,但不低于此标准。阳朔酒店需下午4点后才可入住,如需提前回酒店请客人在酒店大堂等侯酒店做完卫生。
旅游车到景点及餐厅期间客人统一下车,不单独开车门供客人上车休息。贵重物品请勿存放在车上。
8、团友投诉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信息反馈单》为准,请各位团友认真、如实填写。
9、行程仅作界定旅游线路,接待标准以及游览项目之用,由我社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我社委派的领队姓名和电话以及航班时间、最终行程(游览顺序)及入住酒店的具体名称等信息,一并在出团前(集合地)派发的行程表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具体包含项目以行程为准)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