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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潇洒行】<十全十美赏花季>广州往返清远禾雀花基地、南岸公园+樱花大道;含餐1天
跟团游 编号:393291

【潇洒行】<十全十美赏花季>广州往返清远禾雀花基地、南岸公园+樱花大道;含餐1天

¥99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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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出行日期

1月、2月多日期出发

上车点:08:00海珠广场F口华夏酒店;08:40花都花果山地铁A1口(出发前1天导游通知为准)

◇清远北江边最大的公园--南岸公园
◇樱花大道赏春日花满城,一朝看尽樱花景。
◇午餐品百花齐放宴+精心安排下午茶,油炸禾雀花
◇全程纯玩,0购物0自费!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清远

详细行程

第1天 出发—南岸公园—午餐(百花齐放宴)—樱花大道—禾雀花基地—下午茶——返程

早上8:00于指定地点集合,一路欢唱前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广州后花园——清远市。
10:30前往【南岸公园】南岸公园位于清远市清城区北江南岸,建设用地总面积约为 81.1 万平方米,是清远市积极推进全省建设“万里碧道”工作的重点工程,总投资约 5 亿元。远观【清远网红桥夜景打卡】这座刷爆了清远朋友圈的“网红桥”,被市民称为以后过北江就像踏着星河一般~从此,洲心不只 有“洲心烧肉”,还有一座新地标——洲心大桥。
11:30午餐品尝【百花齐放宴】菜单:1.霸王花煲龙骨汤,2.玫瑰豉油鸡,3.豉汁蒸北江河鱼,4.兰花拌潮式鲜虾卷,5.黄花菜云耳炒土猪肉,6.椰菜花炒连州腊味,7.虫草花蒸芙蓉蛋,8.繁花似锦杂锦丁,9.鲜花烩山水豆腐,10.蒜蓉油菜花,11.稻香米饭
14:00漫步【江边樱花大道】(花期受天气等原因影响,请以实际观赏情况为准,如遇观赏不佳,敬请见谅)
3000米大道、6000棵樱花即将盛开,樱花迎风盛开,远远望去,红粉霏霏,恍似天上的彩霞,弥漫着浓郁的浪漫气息,超级美了!漫步江边,伴着柔风,风吹来,空气里都是甜甜的樱花香......
15:00参观【禾雀花基地】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黄金布上下企岭,生态环境得天独厚,常年四季如春,鸟语花香,是人们观光休闲的理想胜地。设有六大配套分区和一个接待中心。六大配套分区:一是禾雀花幼苗培育分区;二是禾雀花观光分区;三是亲子家庭乐园分区;四是中国名鸡养殖基地分区;五、禾雀花文化展览馆分区;六是鱼翅瓜观赏分区;基地内总共种植禾雀花特色品种7个,分别有红色、紫色、粉红色、粉玉色、浅绿色、米黄色、白色。禾雀花因为花朵形状奇特而出名,十分似禾雀(花期受天气等原因影响,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持续花期1月中-2月底,下午茶每人一个炸禾雀花)
16:30结束愉快的行程结束,返程温暖家!!
--------------------行程结束——祝您旅途愉快———————
【具体行程景点的游览顺序,在不减少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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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按实际参团人数安排空调旅游巴士(保证 1 人 1 正座)
2、景点:行程表内所列的景点首道门票.
3、用餐:全程含1正(百花齐放宴)+下午茶(每人一个炸禾雀花)
4、导游:全程优秀专业导游服务;
5、购物:全程纯玩无购物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含

1、不含景点园中园门票、行程中自费项目或个人消费!
2、强烈建议购买旅游意外险,需要购买个人意外险,需跟组团社自费购买!
3、行程中未提及的其他费用。
4、洗衣、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5、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机器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导致的额外费用。
6、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和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行程中,如客人自动放弃任何景点、用餐或用车等项目,费用将不予退还,并请配合领队签名确认。
2、旅行团为个人共同一起参与的集体活动,请遵照我社指定的集合地点及时间集中,否则过时不侯,由此而引起的行程损失由个人自行承担,请各位团友谅解。
3、如出现排队等情况,请客人谅解并听从导游或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并保管好财物及照顾好您的小孩。
4、行程中请遵照景区内指示游览,注意安全。
5、游客配合务必携带身份证件入住酒店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