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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潇洒行】广州往返清远英西峰林峰林晓镇金鱼草、品尝九龙特色豆腐宴纯玩1天
跟团游 编号:390465

【潇洒行】广州往返清远英西峰林峰林晓镇金鱼草、品尝九龙特色豆腐宴纯玩1天

¥99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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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特色:
1、峰林晓镇盛开金鱼草  
2、打卡四季花海 游醉美乡村 品尝“九龙特色豆腐宴”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清远

详细行程

第1天 集中出发——英西峰林醉美乡村—午餐(九龙特色豆腐宴)——峰林晓镇·金鱼草—返程

08:00集中前往—珠江三角洲后花园—清远市连江口镇一路欣赏粤北风光(车程约2.5小时)。
10:30- 观赏:粤北小桂林,好山好水人间仙境---英西峰林车游游览广东省山水风光最美、最密集的峰林游廊(精华段长7.2公里)——『岭南第一峰林走廊』,岭南第一峰林美誉的峰林走廊区,它处处成景,步步皆画,牧牛炊烟、竹林村舍、宁静的原始田园风光,让你有一种回归大自然的感觉。游览黄花公园,黄花驿站,十里画廊,小赵州桥等景区;
12:00前往餐厅品尝“九龙特色豆腐宴”
13:00前往【九龙峰林小镇】,峰林小镇是国家4A级景区、中国美丽乡村百佳范例、占地7000多亩,地处于九龙镇英西峰林核心段,内有千多座呈线型排列的石灰岩质山峰,山势雄伟,景色奇特,千亩花海烂漫盛开,置身其间,风光绮丽、景致醉人,大有蓝天、青山、碧水回归大自然的神韵,园区内种植有网红【打卡:金鱼草】,花期在1月中旬至2月上旬,金鱼草呈红色及黄色。
园区内还可参观【九龙小长城】【红色影视体验基地】【启 福 源“夜明珠”】【溶洞科幻馆】,还可自费乘坐【峰林观光小火车】(费用自理,单程20元/人/程)国内首创穿越花田、桃林、湖面的水上观光小火车,全长约3公里,可同时容纳20人,行程约半小时,可以说是世界上仍在营运的速度最慢的小火车。

【备注:花期盛开情况受天气之影响,如花期不佳不作退款。由于花期较短,请先咨询旅行社】

【七彩花田】(由于花草植物因气候等因素而异,故花期不在计算当中,产生误差推广旅行社不作退款。)以不同时期,不同色彩的种植物搭配,种植出不同的形象图案,清风徐来,花香飘动。寻着花香进入花田,成片的黄、红、粉、紫等各色鲜花沐浴着阳光迎风绽放,形成多姿多彩的迷人七色花海。阳春三月,桃花吐妍,成片的桃花、樱花含苞待放,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打卡,如同穿越到桃花源记中,一起从日常的琐事中脱身,到英西峰林倾听花开的声音吧。
16:00游毕后返回温馨家园,结束愉快旅程!

以上具体行程景点的游览顺序,我社将会在不减少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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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用车】全程空调旅游车往返,保证每人一正座。
2、【大门票】景点首道门票
3、【导服】优秀地接导游服务
4、【购物】:全程不入购物点。
5、【正餐】含一正餐(300/围)10-12人一围

费用不含

1、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内容、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及一切个人开支;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3.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请游客准时到达出团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2.旅行社会按照本团游客的报名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坐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游客自觉礼让;
3.游客在旅途中应时刻留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尤其是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旅行社对财物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阻塞、塌方、台风、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行程变更或取消行程,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只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并参照按《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处理;
5.离团说明: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