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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行.休闲>茂名化州南山寺+冼太庙+御水古+浪漫海岸+鳄鱼公园+龙眼母树纯玩3天
跟团游 编号:390089

<行.休闲>茂名化州南山寺+冼太庙+御水古+浪漫海岸+鳄鱼公园+龙眼母树纯玩3天

¥699 ¥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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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茂名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化州—南山寺—冼太庙—茂名御水古温泉

7:00团一大地铁A出口/8:00番禺百越广场东门(不备注默认团一大上车),乘车前往中国南海之滨【茂名】
午餐后乘车前往化州【南山寺】始建于盛唐时期,距今已有1200多年历史,是当时高州府辖区最早、影响最大的寺院之一。北宋史学家、政治家名臣范祖禹曾寓居于此。
游览结束后乘车前往【冼太庙】也称高城冼太庙,位于高州市区文明路东侧冼太文化公园(原潘州公园)北面,是目前粤西地区规模最大的冼太庙,为纪念中国古代百越民族领袖冼夫人而建。
结束后乘车前往茂名【AAAA御水古温泉度假村】,畅游【御水古温泉度假村】,茂名古文化主题酒店;度假区四处俱是幽雅环境,空气清新,奇石千姿百态,荔林似海,沃野稻花飘香,自然风光得天独厚。设有巴厘岛风情的温泉池区43个形状不一、功能各异的温泉池错落有致地分布在绿树林荫之中。温泉泡浴、温泉冲浪、温泉鱼疗、温泉磁沙、养生保健、干湿蒸等。温泉水质:度假区地处华南地质断裂带上,形成百分百的天然涌泉,经权威机构鉴定其综合水质属氡、氟、镭、偏硅酸等多种元素及矿物质含量的温泉水,在国内十分罕见,极具医疗保健及养生的价值。也可以欣赏景区内表演汉服古装秀/荔枝仙子巡游/汉服古韵秀/舞台剧等(实际以景区开放为准,如不开放,旅行社不作赔偿)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茂名御水古

第2天 早餐—浪漫海岸—御水古温泉

早餐后;前往【浪漫海岸】(门票需自理60元/人):坐落于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地理位置优越,自然风光秀丽怡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拥有长达5.3公里海岸线是集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美食海鲜、海上娱乐商务会议、婚礼庆典等为一体的滨海度假区。
可自由前往御水古温泉区享泡温泉(温泉开放时间以景区为准)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茂名御水古

第3天 早餐—鳄鱼公园—龙眼母树—广州

早餐后,根据导游通知时间退房,乘车前往【鳄鱼公园】,现有养殖面积500余亩,标准硬化的鳄鱼大池塘40个,恒温恒湿的种苗孵化室16个,暹罗鳄鳄鱼10万多尾,且每年产出幼鳄5万多尾,资产规模超过4亿元。依照鳄鱼的野生习性,养殖场地模拟沼泽湿地,鱼池周围种有名贵树木黄花梨及沉香树,绿树成荫,给鳄鱼生长繁殖创造了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
午餐后游览【龙眼母树】,高州市分界镇储良村有一棵储良龙眼树,由她繁殖的子子孙孙,遍布广东、广西、海南等省区以及东南亚诸国数量上亿株,成为名副其实的“英雄母树”
游览结束后乘车返回广州,结束愉快的旅程!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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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旅游空调车(按人数配车座,保证1人1正座),请客人自觉礼让座位,听从导游安排;
2、用餐:含2早餐3正餐(团队定制不用餐,不设退)
3、门票:行程所含景点首道大门票,不含园中园门票(门票为旅行社统一打包优惠价,任何年龄及证件均不再享受二次优惠或免票)
4、住宿:入住2晚茂名御水古温泉酒店;如补房差¥580元/人;
5、服务:贴心导游1名;

费用不含

费用包含中未提及的内容、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及一切个人开支
1.个人购物、娱乐等消费。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及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等。
3.旅游意外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接待说明:【游客参团前应如实告知身体健康情况及患病史,在确定身体健康能够出行的情况下方可参团;如65岁以上客人参团,须由家人子女在了解行程后,在确保参团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方可签合同参团,并确保至少有一名身体健康、年龄在18-65岁间家人陪同照顾;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陪同方可参团;】
三.注意事项:
1.请游客准时到达出团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2.旅行社会按照本团游客的报名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坐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游客自觉礼让
3.游客在旅途中应时刻留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尤其是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旅行社对财物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阻塞、塌方、台风、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行程变更或取消行程,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只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并参照按《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处理
5.离团说明: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6.成团说明:此团45人以上成团出发,不成团我社将提前3天通知客人,全额将退回团款或改期,不另作补偿。
7.景点游览、住宿的先后顺序以旅行社安排为准,将严格执行行程标准承诺;我社按客人报名先后顺序排位,预先给客人编排好车位,请客人自觉礼让,听从导游安排。
8.根据交通部门的通知,为保证游客乘车安全,严格要求旅行社的用车不能超载,若超载司机会被扣分或吊销牌照,并会进行罚款,所以即使是手抱婴儿也会安排一正座。一般1.2米以下的婴儿只收往返车位费,出发当天不能携带未报名的游客。
9. 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团需监护人陪同或授权委托书;65岁以上老人参团需填写健康申明,70-75周岁(孕妇及超75周岁恕不接待)的老人须需填写健康申明、免责声明并有看护人陪同方可参团,否则不予接待,见谅!
10. 请注意:上下车点可能会增加黄埔、金沙洲、番禺、花都、大沥高速路口或周边地区,以当天安排为准。
11、特别备注说明: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