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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沙滩 直通车】广州往返巽寮湾红树湾畔酒店纯玩 2天1晚半自助游
跟团游 编号:388035

【沙滩 直通车】广州往返巽寮湾红树湾畔酒店纯玩 2天1晚半自助游

¥159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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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多日期出发

★ 自由、休闲、无购物;
★ 酒店多元化选择;
★ 享受阳光、沙滩;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惠州

详细行程

第1天 第一天:广州-午餐自理-巽寮湾红树湾畔酒店


07:30海珠广场
08:00体育西
(具体时间以导游出团通知为准)
集中乘车前往有“中国马尔代夫”之称的巽寮湾。
12:00 中午,司机、导游在巽寮湾进行午餐并稍作休息,客人午餐自行安排,丰俭由人。
14:00 午餐后,按照客人报名的酒店类型进行酒店入住安排(酒店安排次序以导游安排为准,酒店入住时间在下午3点后,请客人耐心等待安排入住)
16:00 后自行到【巽寮湾风景区】沙滩游玩。该区海岸线长20多公里,海面隐隐约约分布着大大小小数十个岛屿,沙滩洁白细嫩,海水清澈透明。
如想多玩项目,可让导游代定出海捕鱼、三角洲岛、冰雪乐园等项目。
18:00 晚餐自理后继续自由活动。如想丰富游玩项目,导游可提供代订华家班汽车特技表演、烧烤等项目的服务。

(如当天我社人数不足,将会与广州地区其他旅行社共同拼车出发)。
请注意:由于此线路不含团队午餐,午餐时间,直通车有可能会在中途附近的餐厅停车(停留时间约1小时,客人自行选择餐厅或者农家乐用餐)。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巽寮湾红树湾畔酒店

第2天 第二天:早餐-巽寮湾红树湾畔酒店—广州

08:00 早上睡到自然醒,然后自由活动,建议行程有出海捕鱼、游览天后宫、自行车观光等。
11:30 酒店前台办理退房手续,然后自理午餐。
13:00-14:00 酒店门口集合,乘坐巴士返程,结束愉快旅程。
【广州散团点】天河城。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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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本表所列交通费;(2)本表所列住宿费(含早餐,住宿)。

小孩收费:1.2米以上的小孩收费可按不占床单车位收费,此收费仅包括车位费(其余全不包含),由于各景点对小孩门票收费的身高标准规定不同,其景点门票费用由客人按各景点的收费标准自行购买。
婴儿收费:1.2以下执行婴儿收费,此收费仅包括车位费(其余全不包含)。

费用不含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建议游客出团前自愿购买);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行程中发生的客人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个人伤病医疗费等);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特别提示:该产品是直通车类别,旅行社只安排导游或工作人员接送客人往返,包含交通和酒店费用,没有行程,导游或工作人员协助客人办理入住酒店后,就要接返前批客人回程;客人在入住酒店期间是自由活动时间,提示客人必须执行酒店内所有配套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否则,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客人自己承担,与旅行社无关。
特别备注说明: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1、用车:将根据团队人数安排9座小车至55座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1个正座。(用车安排旅行社会根据情况与巽寮湾&双月湾直通车等线路拼车往返,会根据交通情况调整抵达温泉的先后顺序,会安排上下客),上下车点可能会增加番禺、花都、大沥高速路口或周边地区,以当天安排为准。
2、安排1名工作人员随车服务。
3、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4、基于旅游体验的特殊性,若客人在行程中对任何旅游服务质量存有异议,请立即向导游提出,以便旅行社能及时核查及采取补救措施,若客人没有及时提出或擅自解决而导致旅行社错过补救解决机会的,由此产生的扩大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5、安全注意事项:如旅游路线含有涉水游乐的高风险项目,客人应遵照该活动项目经营者对年龄、身体的要求而谨慎选择参加;参加者须遵守活动项目要求和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穿好救生衣;切忌单独游玩,并应要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活动,切忌麻痹大意,一旦在水中感觉不适时应尽快上岸休息。雷雨天和夜晚均不准下水游泳。未成年人一定要在成人的陪同和看护下参加,水上活动结束后不宜立即食用冷饮、西瓜、海鲜等食品。敬请客人务必在参加以上项目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
6、因沙滩海岸线较长,请客人务必前往正规且有救生员及救生设备的开放游泳点下海游泳,请遵守游泳规则,珍爱生命!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