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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特惠游>“世外桃源”中山生态美食纯玩休闲1天
跟团游 编号:386490

<特惠游>“世外桃源”中山生态美食纯玩休闲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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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神秘的仙人掌基地:国家3A级景区【仙踪龙园】
午餐于仙踪龙园内享用:【滋补腊味煲仔饭(每人一份)】
游览百年老字号·咀香园博物馆
游览历史名所·孙中山故居纪念馆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中山

详细行程

第1天 出发-仙踪龙园景区-午餐-孙中山故居-咀香园-回程

上车点:
08:00海珠广场地铁E出口(广州宾馆得云宫)
09:00 番禺百越广场东门(市桥地铁C出口)
回程下车点:番禺广场/海珠广场
【如受交通管制,导游通知为准,当天有可能增加上下车点】
早上指定地点出发,前往中山五桂山(车程1.5小时)抵达仙踪龙园景区(停留约2小时)仙踪龙园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五桂山生态保护区,这里群山环绕、森林密布、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有“天然大氧吧”之美誉!是一个以仙人掌文化、龙文化、沉香养生文化、传统孝德文化为载体,以感恩活动、寻宝游戏、地下河钓鱼、沉香种植、DIY仙人掌酥饼烘焙体验、捉鱼、放生、美食为主题的大型的中国传统文化生活体验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于景区内享用午餐【滋补腊味煲仔饭(每人一份)】
约13:00集中前往【孙中山文化故居纪念馆】(车程30分钟,停留约1.5小时)孙中山故居位于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村,南、北、西三面环山,东临珠江口,隔珠江口与深圳、香港相望。包括孙中山纪念展示区、翠亨民居展示区、农耕文化展示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区、辛亥革命纪念公园及杨殷、陆皓东纪念展示区等六大区域,形成以“孙中山及其成长的社会环境”为主题、兼具历史纪念性和民俗性,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的展示体系。
约15:00集中前往【咀香园】(车程30分钟、游览约1小时)。到达后自由参观游览,可以动手体验diy的制饼过程,这是一家百年老字号的饼文化博览馆,备受大家的喜爱,传承非遗的独特手艺。后集中返程结束愉快旅程。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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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交通:按实际参团人数安排空调旅游巴士,每人1正座
用餐:腊味煲仔饭
导游:提供专业导游服务
购物; 纯玩
景点:行程景区首道门票(园内园景点门票自理;所有景点均为套餐包含景点,如放弃不参加则无任何景点门票费用可退)
保险:敬请自行购买个人意外保险

费用不含

行程中未提到的其他费用和个人消费和购买手信的费用;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额外费用;因游客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本团20人成团,若不成团则提前两日通知,不另作赔偿,报名则默认该条款。
特别备注说明: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老人出行】
1,本团为活动团队,门票为旅行社团体采购,已享受景区政策优惠,所以其他优惠证件(含: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离休干部、70岁(含70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不再享受任何优惠;客人自愿放弃游览不退任何费用。
1、请自愿购买旅游意外保险,1.4米以下小童、55岁以上老人、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游客敬请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线路参团;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75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2、请出发当天带身份证原件、收据或合同前往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出发当天请游客提前10分钟到达,凡未准时到达者我司将按广东省国内旅游合同处理;
3、旅行社已按国家旅游局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团费不含游客旅途中的一切个人消费和旅游意外保险,请游客自愿购买团体旅游意外保险;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风雪、塌方、交通堵塞等)造成的延误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我司将按广东省国内旅游合同处理;
6、景点游览、住宿的先后顺序以旅行社安排为准,景点绝不减少;
7、本团不发旅行袋/旅游帽/矿泉水;
8、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如没有成人陪同出行,必须有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书方可参团;
9、旅行社会按照本团客人的报名先后顺序安排乘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客人自觉礼让;
10、车上空调较凉请自备保暖衣物,如晕车请带上晕车药,途中怕饿的朋友可以提前准备一些干粮;
11、我社将按实际人数安排合适车型,并按照本团客人的报名先后顺序安排乘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客人自觉礼让),上车后请对号入座;车牌号、座位号以及陪同联系方式将在出行前一天以短信形式通知,敬请留意。
12、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13、离团说明: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14、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旅行社在保证行程标准景点不变的情况下可做出相应的调整,具体以出团通知及当地实际安排为准。
15、基于旅游体验的特殊性,若客人在行程中对任何旅游服务质量存有异议,请立即向导游提出,以便旅行社能及时核查及采取补救措施,若客人没有及时提出或擅自解决而导致旅行社错过补救解决机会的,由此产生的扩大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16、景点游览、住宿的先后顺序以旅行社安排为准,将严格执行行程标准承诺;我社按客人报名先后顺序排位,预先给客人编排好车位,请客人自觉礼让,听从导游安排。
17、根据交通部门的通知,为保证游客乘车安全,严格要求旅行社的用车不能超载,若超载司机会被扣分或吊销牌照,并会进行罚款,所以即使是手抱婴儿也会安排一正座。一般1.2米以下的婴儿只收往返车位费,出发当天不能携带未报名的游客。
注意:此线路上下车点可能会增加黄埔、金沙洲、番禺、花都、大沥高速路口或周边地区,以当天安排为准。请知悉。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