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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住海边酒店】广州往返深圳美人鱼拍摄地 杨梅坑汕尾金町湾保利雅途星海酒店休闲2天
跟团游 编号:386040

【住海边酒店】广州往返深圳美人鱼拍摄地 杨梅坑汕尾金町湾保利雅途星海酒店休闲2天

¥399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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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金町湾.】海上香格里拉”.“阿娜亚”.白色教堂.
【住宿享受】住2023年新开业保利雅途星海酒店,出门就是海滩,玩海踏浪0距离。
【网红打卡】打卡 星爷 电影【美人鱼】拍摄地—深圳 杨梅坑.
【美食体验】含1正餐1早餐1下午茶 消暑燕窝+牛肉丸,觅食小天堂-二马路美食街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汕尾

详细行程

第1天 第一天: 广州--深圳-杨梅坑—午餐-汕尾金町湾-晚餐自理-入住酒店

【A】6:45百越广场 【B】08:00海珠广场 【具体导游通知为准】
不备注默认为海珠广场 上车,当天有可能增加上下车点。
08:00广州出发,前往深圳,午餐自理后,游览最美的溪谷之美称【杨梅坑】(车程约3.5小时,游览约3小时)位于深圳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杨梅坑是一个婚纱摄影的美丽天堂,杨梅坑这里汇聚国内知名婚纱摄影拍摄基地。杨梅坑据称是深圳最美的溪谷。山海辉映,碧水接天。仰而望山,俯而听涛。此杨梅坑游之乐也。是由两条大坑汇合而成。一条是正尾坑,源头在大雁顶与三角山之间;另一条便是大坑湖,源头是七娘山。杨梅坑是婚纱摄影的最佳取景地,经常能看到新娘身穿洁白的婚纱,背对蔚蓝的大海,与新浪互相亲密地依偎着,留下他们人生中美丽的瞬间。移步有个叫【青锣湾】的地方,这里还是星爷电影《美人鱼》人鱼洞取景地;周星驰编剧、导演的电影《美人鱼》的场景基本都在广东取景拍摄,展现了广东优美的海岸线,其中有很多场景就在深圳大鹏半岛的鹿嘴取景,此地临海峭壁矗立,断崖高耸,穿行在山间、田野、海边,观海赏景,右边伴山、左边伴海;沿途风景尽收眼底…(杨梅坑至青锣湾步行约40分钟,电瓶车单程约20元/人,坐船往返约50元/人,费用自理,景区公布为准)
12:00—13:00午餐;
13:30乘车前往汕尾金町湾(车程约3.5小时) ,
安排入住2023年新开业保利雅途星海酒店,出门就是海滩,玩海踏浪0距离,随后自由活动,自由活动期间,注意安全!
温馨提示:
安全说明:进入景区后两面沙滩,若沙滩上插红旗则禁止游泳,若沙滩上插绿旗则允许游泳;游泳时必须在安全浮标范围内。自由活动期间,导游不作陪同,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保利雅途星海酒店园景房或同级

第2天 第二天:早餐—白色教堂--二马路美食街-自由活动—午餐自理—下午茶—返程广州

07:30—09:00早上睡到自然醒,酒店享用自助早餐。随后乘车前往誉称为汕尾“小卡帕莱”的金町湾,拥有7公里原生海岸线,美丽的大海、 阳光、 沙滩标签,她的气质从来与璀璨、浪漫、汇聚世界上最美的景致,她孕育了全市唯5幢一线海景公寓作品,背山面海,尽享极致诗意生活。正如三亚起初只有三亚湾、大东海,后来才有了亚龙湾、海棠湾一样,广东汕尾的金町湾也是后起之秀,却是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浪。帆船出海、浪漫热气球、露营野餐、逐戏沙滩、拍照打卡......,这些是金町湾旅游度假区的元素。还可以组队玩沙滩网球哟,输的一方晚上在沙滩边请大家吃烧烤。更有刺激的海上项目等你玩,乘坐快艇、摩托艇、游艇、海上牵引伞…每一种项目光想想就肾上腺素飚升。驾着帆船,征服大海,感受速度与激情,做大海的主人。或沐浴阳光,或追逐潮水,便是汕尾人对忙碌生活的有力反抗。
打卡“南方阿那亚”白色教堂,背后是蔚蓝天空,耳畔是海浪的伴奏,可谓浪漫满分!
随后前往汕尾美食天堂 觅食二马路美食街:汕尾老城区的一条老街,隐藏着许多汕尾的古早味
午餐可以在二马路美食街寻觅潮汕美食
结束后乘车前往汕尾【百年老字号老德头】特产中心,每人赠送下午茶:1份小吃:海燕窝+牛肉丸或鱼肉丸1份自由选购。
约14:00结束愉快的行程,乘车返回温馨家园。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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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 住宿费用:保利雅途星海酒店园景房或同级1晚(双人房或大床房)(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如遇政策原因酒店被征用,我社将换用同等级别酒店,但不赔偿任何损失;
* 用餐费用:1正餐+1早餐+赠送1下午茶.(正餐/围餐10-12人/围,团队定制美食不使用不退费);
* 导游费用:全程专业优秀导游服务;
* 旅游车费:往返旅游交通车费;
* 小童费用:169元/人(1.2M米以下小童)提供往返车位,不提供酒店床位;

费用不含

* 景点内游览车费用,园中园门票;全程不参加费用不退费,未含红海湾遮浪半岛旅游区门票16元/人
* (床位不设退,无三人房/加床);若出现单男单女请补单房差;
* 行程外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
* 请购买旅游意外险;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此游客务必带上有效身份证原件,入住酒店必须一人一证(否则无法入住酒店)。入住酒店后,如需外出建议结伴而行,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此线路为散拼团线,40人以上成团,若人数不够40人,我社将提前1天(不含出发当天)通知客人,建议客人改期、改线路或者退团处理,我社将不做合同以外的赔偿;
※团费按2人安排双人房定价,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游客拼住,客人必须补交相应差房;
※为避免漏接,导游会于出团前一天晚上20:00前通知客人集合时间地点。如客人提前一天没接到导游电话,务必联系旅行社工作人员;
※请游客提前15分钟前往集中地点(过时不候,敬请体谅);
※游客在活动期间不遵守相关规定、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责任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特别提醒: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或存放在景区贵重物品保管箱;
※旅游车辆严禁超载,小童及婴儿均需占有车位,敬请客人按实际报名人数出行,未经旅行社同意不能临时增加人员(包括小童及婴儿),如遇车位不足,我社将拒绝上车;
※旅游旺季,各景点游客较多,可能会出现拥挤、排队等现象,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行程为参考旅游行程,如遇旅行社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塞车、天气、航班延误、车辆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旅行社负责协助解决或退还未产生的门票款,由此产生的其它费用游客自理,旅行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请自愿购买旅游意外保险,1.4米以下小童、55岁以上老人、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游客敬请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线路参团;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75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特别提示】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意外保险投保承保年龄范围调整为2-75周岁,其中70周岁以上游客出险按保额的50%赔付,属于急性病的只承担医疗费用,不再承担其他保险责任。

※ 旅行社的沙滩、海岛线路仅安排游客到沙滩或海边游览。如游客自行下水游泳,请自行衡量该景点是否具备游泳条件。请游客保证自身的身体状况适合游泳和具备一定游泳技能,并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1、在旅游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游客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除特殊团队外,旅行社不安排赛车、赛马、攀岩、滑翔、探险性漂流、滑雪、下海、潜水、滑板、跳伞、热气球、蹦极、冲浪、跳伞等高风险活动,也敬请游客在旅游中的自由活动期间慎重考虑是否参与并自行评估风险。
2、海边游泳是自愿行为,游客游泳不可超出海滩设置的防护网区域,在早中晚无救生人员的情况下请勿下海。3、心脏病、高血压患者,孕妇、有外伤者等不可下水的游客,禁止下水游泳。
4、下水前,不要吃得太饱,并要做好热身运动。
5、雷雨天和夜晚不准下水游泳。
6、游泳时,需有同伴陪同,切忌单独游玩,且勿超越安全线,时刻留意海面的情况,发现异常,请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
7、在海边游泳要注意潮水的时间,高潮后就将退潮,请尽量不要在退潮时游泳,以免退潮时往回游时体力消耗过大发生意外。
8、不要在非游泳区游泳,非游泳区水域中水情复杂,常常有暗礁、水草、淤泥和漩流,稍有大意,就可能发生意外。
9、游泳前勿喝酒,酒后游泳体内储备的葡萄糖大量消耗会出现低血糖。另外,酒精能抑制肝脏正常生理功能,妨碍体内葡萄糖转化及储备,从而发生意外。同时因酒精会影响大脑的判断能力,而增加游泳意外的发生机会。
10、剧烈运动后别马上游泳,不然使心脏加重负担;体温的急剧下降,会抵抗力减弱,引起感冒、咽喉炎等。
11、游泳后别马上进食,游泳后宜休息片刻再进食,否则会突然增加胃肠的负担,久之容易引起胃肠道疾病。游泳时间别过久,皮肤对寒冷刺激一般有三个反应期。第一期:入水后,受冷的刺激,皮肤血管收缩,肤色呈苍白。第二期:在水中停留一定时间后,体表血流扩张,皮肤由苍白转呈浅红色,肤体由冷转暖。第三期:停留过久,体温热散大于热发,皮肤出现鸡皮疙瘩和寒颤现象。这是夏游的禁忌期,应及时出水。游泳持续时间一般不应超过1.5-2小时。
12、有树立安全警示牌的区域,禁止游客下海。
13、参加快艇的游客,上艇前必须先领取并穿上救生衣,禁止未穿救生衣上艇,请以安全为重!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