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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经典>广州往返,湖南4月天森一对+韶山+张家界+天门山+芙蓉镇+凤凰G双高4天
跟团游 编号:386015

<经典>广州往返,湖南4月天森一对+韶山+张家界+天门山+芙蓉镇+凤凰G双高4天

¥1999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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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行程】一次游韶山、张家界、湘西3地6大景点,首道门票一价全含
【纯玩体验】全程纯玩不进购物店,无特产超市,无苗寨
【轻奢住宿】全程入住网评4钻酒店,享受尊贵礼遇,体验极致舒适
【优选港口】长沙南/衡阳东进,怀化南返,环线大湘西,不走回头路
【休闲体验】独家安排价值38元/人【悠闲下午茶】,品老茶、喝茶点,畅享休闲旅途
【专业服务】当地国证导游带队,专业导游带路,旅途不迷路
【细节服务】广东独立成团,绝不全国大散拼;每人每天一瓶水
【独家尊享礼遇】
1、VIP尊享:凤凰古城免费升级夜游沱江
2、赠森林公园-百龙天梯单程65元/人,天子山缆车单程72元/人
3、特别安排【土家三下锅】【阿牛血粑鸭宴】,旅途中必不可少的味蕾享受
4、应季好礼:每人赠送一瓶【猕猴桃果汁饮料】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韶山 凤凰 张家界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南/广州白云→长沙南/衡阳东→伟人故居韶山

早上指定时间在广州南站自行乘高铁前往长沙南/衡阳东站(准确车次/时间将提前通知)。抵达后,乘车前往革命纪念圣地【韶山】(车程约1.5小时,韶山环保车20元/人自理)。韶山是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同志的故乡,是全国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参观【毛泽东故居】(自由参观约30分钟,导游不能进入讲解,故居现实行实名制预约,每日参观流量巨大,预约名额有限,旅行社按游客名单进行预约,如预约时名额已满,则安排远观故居或安排毛泽东纪念馆,无费用可退,报名时请知悉)。位于韶山村土地冲上屋场,坐南朝北,系土木结构的“凹”字型建筑,故居陈列物中的床、书桌和衣柜,堂屋中的方桌等都是原物。1893年12月26日毛泽东诞生于此,在这里生活了17年。1910年秋,毛泽东胸怀救国救民大志外出求学。游览【毛泽东广场】(游览约30分钟),瞻仰主席铜像,缅怀伟人丰功伟绩,永远怀念毛主席。在铜像前合影留念,追忆着毛主席的丰功伟绩;举行庄严肃穆的瞻仰仪式以表敬仰怀念之情。也可集体统一向主席铜像敬献花篮(自主自愿表达,费用自理)。
游览【韶山】结束后,乘车前往【张家界】(车程约5小时)抵达张家界后,入住酒店休息。
出游温馨提示:
1、我社有权根据港口及具体班次时间调整行程景点游览先后顺序、变更住宿地点(特别是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但保证不降低行程标准,不再另行通知(有疑问请与当地导游协商处理),如遇自然灾害或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最终无法参观,我社不做任何赔偿。
2、动车票均为系统随机出票,故无法指定连座或指定同一车厢,特别是成人与儿童票。如有需要,可自行在车上与其他乘客协商调座,敬请见谅!
3、经铁路局规定实行实名制电子票退/改票业务,若产生退/改票,烦请乘车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自行前往退/改票点办理(退/改票点为广州南站、东站、火车站,其他售票点无法处理退票),请游客须知。
4、游客途中服务质量如有疑问,请首先找导游处理,导游会第一时间尽力为您解决!
5、所有赠送项目,不用不退,请您知悉。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张家界

第2天 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下午茶→千古情表演

早餐后,前往【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景区环保车60元/人自理)前往【百龙天梯65元/人单程已含】索道站乘全暴露观光缆车·最高户外电梯·体验66秒直达山顶、挑战你的心速!前往世界自然遗产的核心【袁家界风景区】(游览时间约1.5小时)主要游览:【天下第一桥】【迷魂台】【哈利路亚山】(电影《阿凡达》中“悬浮山”的取景山)【后花园】等。前往游览【天子山景区】(游览时间约1小时)素有峰林之王美称的天子山。相信会让大家大饱眼福而流边忘返(乘坐天子山缆车下山72元/人,费用已含)。
☆☆温馨提示☆☆:
※※ 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景区严格执行实名制购票,提前3天预约门票,分时段入园,请务必核对姓名、身份证号。一经预约成功,不退不改,门票损失自行承担。出游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敬请报名时知须!
下午特别安排小憩,享【悠闲下午茶】,品老茶,吃茶点,在茶香四溢的一隅,释放旅途中的疲劳。
晚上游览【张家界千古情景区】(景区游乐项目(除情人海游船+水上飞人外)+表演价值158元/人,此为打包赠送项目不去不退),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已含

住宿

张家界

第3天 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芙蓉镇→凤凰古城

早餐后,游览【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已含,已含上下山交通,游览时间约4小时)登张家界之巅,登【盘龙崖玻璃栈道】俯瞰张家界全景,观赏奇妙美丽的盆景花园。
温馨提示:
① 天门洞与通天大道广场之间须乘坐电扶梯方可抵达,32元/人需自理;玻璃栈道鞋套5元/人需自理。
② 天门山景区需提前3天预约,一经预约成功,不退不改,门票损失自行承担。游览时间由景区决定,我社将根据预约时间调整游览顺序,谢谢配合!
③ 天门山分单程索道套票与双程索道套票,以我社实际预约为准,无任何差价可退。如遇天气、景区检修等客观原因,导致天门洞关闭、环保车停运或索道停运,由景区统一安排分配线路,旅行社无法自主选择其中一条线路,最终解释权归天门山景区负责。
结束后乘车前往【芙蓉镇】(车程约2小时,游览时间2小时,电瓶车+游船68元/人需自理),温馨提示:进入芙蓉镇景区交通有三种方式:车进车出,船进车出,车进船出,我们优先安排船进车出,如游船因特殊原因没有赶上游船,则安排其他方式,价格一样,无差价可退。报名时请您知悉。
游玩结束后前往凤凰(车程约1小时),游览【凤凰古城】(凤凰接驳车28元/人需自理)晚上夜游凤凰古城,欣赏沱江两岸醉人【凤凰夜景】!
① 因凤凰古城当地旅游地方性保护,进入凤凰古城地界前,我社会安排凤凰当地导游在凤凰段陪同讲解,介绍凤凰当地风土人情。另,凤凰古城进城免费,不含小景点门票,如遇景区政策临时变动,敬请自理门票50-128元/人。
② 凤凰古城为敞开式商业老街,凤凰导游义务介绍,旅游者购物行为为自主选择,旅行社不接受凤凰区域旅游者在小商铺购物方面的投诉及退换货的要求。建议有购物需求的旅游者提前了解相关信息,尽量选择资质齐全的购物商城或政府授牌的大型商铺。
③ 行车途中旅游用车司机可能有兜售腊肉姜糖等特产行为,属当地所有旅游车普遍性正常现象,可自由选择购买,如有强迫,请第一时间拨打我社质监投诉电话以便及时处理。
④ 因铁路局、天气或其他不可抗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动车延误或取消班次,导致的延住酒店、用餐、交通等费用问题,需客人自理,敬请须知!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凤 凰

第4天 凤凰古城→怀化南/长沙南→广州南/广州白云

早餐后,游览【凤凰古城】参观沱江风光,吊脚楼,漫步青石板路,漫步“最湘西”民俗步行街,湘西非物质文化遗风扑面而来,赏传承人作品,品百年老号姜糖,吃苗家血粑鸭,再喝上一口香醇的苗家酒,不亦乐乎!黄永玉的风水巨型雕塑“犟牛座”屹于街心,让您站在这块风水宝地上同时吸纳大师的风范气息。百年历史“凤凰苗族白银锻造工作站”,使您湿身银的海洋,博远的苗银文化之中有您的身影,以“牛角梳”为代表的苗族“文书”文化,更是奇而不俗,意味深长,古老的“湘西茶仓”带给您苗家人的手艺。(可自费选择是否购买园中园小套票九景128元/人自理:含乡土文学大师沈从文故居,中华民国第一任内阁总理熊希龄故居,杨家祠堂,东门城楼,沱江泛舟,万寿宫,崇德堂,虹桥风雨楼,凤凰博物馆)。
游览结束后,乘车前往怀化南/长沙南站(车程约2小时),乘坐高铁返回温馨的家,结束愉快的旅途!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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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往返交通:含广州南/广州白云—长沙南/衡阳东,怀化南/长沙南—广州南/广州白云 二等座 高铁往返,请所有出游旅客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证者所造成损失由旅客自行承担。铁路票务系统随机出票,所以高铁票有可能不在同一车厢及成人与小童的票有可能出不到一起,可自行与其他乘客进行调座,请您知悉。如需自理往返大交通按长沙南/衡阳东进,怀化南/长沙南出退减。请至少提前1小时到站,自行乘车前往目的地!
特别说明:根据实际出票情况不同,此行程可能会调整进出港口和游览景点顺序,景点和路线标准不变,敬请知须。
2.酒店住宿:
第一/二晚:张家界4钻参考酒店:湘瑞阁、锦江都城、浣沙居、锦天盛世、丽景湖畔、紫金花舍或同级
第三晚:凤凰4钻参考酒店:国宾、凤天国际、凤凰国际、辰龙金展或同级
3. 团队用餐:全程安排4正3早(酒店含早餐、不用者不退) 正餐30元/人,其中2餐升级【三下锅、阿牛血粑鸭宴】此为团队用餐,用餐条件与广东有一定的差异,大家应有心理准备。若放弃用餐,恕不退费,敬请谅解。
4. 景区门票:含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张家界森林公园(袁家界/天子山)、芙蓉镇、凤凰古城(免大门票)
打包赠送项目:张家界千古情景区&表演+百龙天梯上行+天子山缆车下行+下午茶+凤凰古城夜游沱江
注:打包赠送项目,不去不退任何费用;不含景点内小门票以及非必要小景交;行程外的自费项目以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
5. 当地用车:当地空调旅游车、用车根据实际人数全程当地用5-53座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个正座!
(特别说明:湖南旅游用车均为套车,整个行程不一定是同一辆车,但不影响行程用车,敬请须知。)
6. 导游服务:当地优秀国证导游全程细心服务,在出游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请联系导游为您解决
7. 购物安排:本行程内不安排指定购物店,也不安排土特产超市!景区内设立的商店、路店不属本行程指定安排的购物店范畴!旅游用车司机可能有兜售自家产腊肉等特产行为,属当地所有旅游车普遍性正常现象,可自由选择,报名前须知!
8. 关于自费:本行程大门票一价全含,除行程所列景区小交通外,无任何自费游览景点项目推荐,行程当中个人消费及表演和酒店内的酒水小吃等项目则需个人自理。

费用不含

1.景点内小门票;景区环保车及缆车费用;行程外的自费节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不含韶山环保车20元/人,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环保车60元/人,天门山扶梯+鞋套37元/人,芙蓉镇电瓶车+游船68元/人,凤凰接驳车28元/人,合计213元/人为成人价格,中童打包优惠价格180元/人(必乘景交,请于报名时现付前台或当地现付导游,无老人、学生等特殊群体优惠减免,请知悉)
2.由于不可抗拒原因而需要变更行程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航班延误或取消、车辆故障、交通意外等)
3.其它自费门票景区景点门票(综合服务费包含门票、旅游车费、司机、导游服务费等项目)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简称“组团社”)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如下:张家界光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家界华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湖南省尚品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家界招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家界青淞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家界大美湘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湖南中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张家界相知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详细地接社信息以及委派导游姓名和电话,在出团前(出团通知书)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安心出游小贴士:我社对出游中涉及到的餐厅、大巴、酒店、景区等做到严格监督,确保达到常态化防疫标准。
在旅途中,如发现任何异样问题,请立即向导游反映,方便我社及时为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出游安全。
出游温馨提示:
1. 关于高铁票:
(1)自2023年1月1日开始,实行实名制的车票,儿童按年龄不按身高。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
(2)高铁票出票后不做改签退票处理,请按工作人员要求方式进站,敬请知悉!铁路票务系统随机出票,所以火车票有可能不在同一车厢及成人与小童的票有可能出不到一起!请提前1小时到站取票。
(3)我社可能会根据行程的实际情况来调整景点游览顺序或进出港口,不改变原本行程标准,敬请知悉!
(4)自2020年8月1日起,旅客办理电子客票退票时,必须提供有效乘车凭证(即乘车人购票时使用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效。因此,一旦确认出票,旅行社方不予退票改签,如果客人一定要退票则需要自行前往高铁站,持身份证原件以及高铁票的报销凭证到窗口办理,谢谢配合!
2. 关于购物:行程当中的某些景区景点内部特别是湘西、凤凰、溪布街等景区景点内均会有大大小小的商店、特产店、士多店、工艺品店等等,对景区内设立的商店、路店,不属本行程指定安排的购物店范畴!旅游用车司机可能有兜售自家产腊肉等特产行为,属当地所有旅游车普遍性正常现象,可自由选择,敬请报名前知须!
3. 关于门票优惠:本行程已按最优门票核算,无任何优惠可退,请您知悉;
4. 关于酒店:入住当地标准建造酒店双人标准间。游客入住如出现单人情况,须自补单人房差。张家界、凤凰酒店业自2010年起开展绿色环保工程,因此房间内不提供洗漱用品(牙膏牙刷及洗浴用品),配备(毛巾/拖鞋)请游客在出团时带齐个人用品。另,张家界、凤凰属山区小城,与广东珠三角区域相比,住宿条件略有逊色,望您能更专注于欣赏美景。
5. 入住后要检查门、窗的锁扣是否完善牢固,离开房间要带好房卡、关好门窗;晚上睡觉请扣好门的防盗扣、视情况关闭好窗户。不要在床上抽烟,不要让烟火溅落在易燃物上,安全用火用电。卫生间的地面和浴缸内较滑,特别注意防滑,做好防滑措施。确需外出的客人请邀请陪伴相随,夜间要在22:00前归队,以防意外。酒店一般都有安全指示路线,进房间后,请及时阅读,要了解逃生路线。有任何酒店的问题,可联系导游为您解决。
6. 关于当地用车:湖南旅游用车均为套车,整个行程不一定是同一辆车,但并不影响行程用车,我社做到车等人,请您放心出行。交通工具未停稳时不要急于上下交通工具,特别留意车梯,以防滑倒;不要在车辆与车辆的衔接部位停留。在行车过程不打扰和影响司机正常驾驶,系好安全带。
7. 关于用餐:当地用餐口味以辣为主,口味差异较大,我们会叮嘱餐厅尽量不辣,大家可自带零食、榨菜等。此为团队用餐,若游客放弃用餐,恕不另行退费,请游客人谅解。
8. 准确的往返车次、酒店住宿、地接导游等具体以出团时通知书为准,出团通知最迟为出发前一天发出,敬请留意。
9. 团费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客人可于前台报名时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10. 到达旅游目的地后,记好导游电话及入住酒店的名称和位置,记清所乘车辆牌号及停车位置,遵守旅行社规定的时间和路线。
11. 客人应知悉自身的健康状况,有高空恐惧症或心脏病、高血压等身体有不适或疾病历史的,请报名时提前告知前台;对不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应谨慎选择,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客人个人自己全额承担责任。
12. 旅行当中不过量饮酒,注意饮食,不随便食用冰冷、辛辣及过敏性食物,若发现身体不适后请马上向导游报告以便及时诊断处理,预防食物中毒。
13. 游客不得隐瞒自身是健康状况,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参加游览项目,对不适合参与的游览项目旅行社有权建议不参加(如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病等重大疾病),否则风险自行承担;对需要经常服用药品的客人,药品要随身携带并保证急需。
14. 如遇旅行社不可抗力因素(如塌方、塞车、天气、航班延误、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5. 严禁携带危禁物品出行,请您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不要替他人携带行李或其它不明物品。
16. 同团客人,不同地区报名、不同日期报名、不同的标准的价格可能均有不同,团费有较大差异,敬请旅客注意!另外,旅游者之间要和谐友善,不与他人发生争执、斗殴和纠纷。
17. 因湖南张家界旅游属高山自然景观,以登山为主且车程较长,为了您的出行安全,65岁以上(含65岁)长者报名时必须有年轻家属陪同,如单独出行则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体验报告:血压、心电图、呼吸道、心率等检查报告),并签署家属委托书、免责书,否则组团社有权拒绝报名,为了您的安全,孕妇请勿参团,敬请须知。
18. 请严格遵守景区规定,不去危险区域,不在危险地方停留和拍照摄像,走路时不观景不看手机,做到不在景区狂奔、跳跃、打闹。
19. 行程外的一切客人自愿或要求增加的行程景点等或者其它购物娱乐活动等在不影响其它客人或其它各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但是必须同导游签定《补充协议》,否则本公司将不能安排。
20. 携带未成年人或老年人同行的,亲友要切实承担其监护责任,不能让未成年人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以防止意外的发生。
21. 在旅游期间客人如因个人原因自行离团,其未产生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由此产生的责任客人自行承担。必须服从旅行社导游的统一安排,脱离旅行活动或游览行程安排必须向导游请假并取得同意并签订离团协议方可离团。
22. 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规定和有关警示,尊重当地的民俗民风习惯,做到文明旅游。保护景区动植物和景区设施,做到不刻字、不随意抽烟、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垃圾,不要翻爬栏栅围墙,请勿投喂景区内及当地住户饲养的动物,防止受到动物(猴子、犬类、鸟类等)伤害。
23. 由于长沙/衡阳与张家界/凤凰之间的路途比较遥远,正餐时间稍有偏差,请客人自备干粮以防饿肚子。
24. 以上行程的游览顺序和酒店住宿顺序可能根据高铁票的车次进行调整,以行程的合理舒服性为第一调整原则,不会减少景区景点的数量和游览时间。具体准确行程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25. 为维护游客的正当权益,提高游客的自我保护意识,请客人在行程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意见反馈表,内容要真实、可信,这是评价旅游质量和处理投诉的重要依据。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写意见单而产生的投诉,请组团社在收客的时候告诉各位游客必须认真仔细填写,我社解决投诉问题以游客在当地所签署的“意见反馈表”为依据、以80%滿意度为准则。有客人投诉与意见单不符,我社不作任何赔付。如对我社接待质量不满意请在第一时间与我社联系,方便我社协助处理。

旅行社免责协议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本人自愿要求参加。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人已完全了解和理解贵社接待人员所告知的注意事项,并根据对高龄人群的参团告知,承诺如下:
本人以及亲人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 适合参加此次 旅游团,本人能够完成此次旅行并按期返回。
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或者隐瞒自身健康的真实情况,在旅途中突发老年易发疾病(心脏病、心肌梗塞等),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以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给贵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在旅游过程中,本人放弃禁止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权利,若因本人坚持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身体不适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贵社协助提前返回、就医等情况发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且由领队、全陪、全团游客及本人签字!
本人已就此告知了亲友并得到他们的同意,本人同意任何单一或全部核实义务。
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及亲友的真实意愿,对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及本次行程中,可能存在的因地域差异会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旅途辛劳程度,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及本人亲友,本人及本人亲友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诺。若发生纠纷,已本协议为准。
特此承诺!
甲方旅游者签字: 乙方旅行社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