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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 世界客都 民俗表演】广州往返梅州客家小镇 老街 百年围龙屋 花萼楼非遗3天游
跟团游 编号:379207

【 世界客都 民俗表演】广州往返梅州客家小镇 老街 百年围龙屋 花萼楼非遗3天游

¥399 ¥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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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多日期出发

★网红打卡:“客家小镇,观客家传统民俗表演,逛国潮古风夜市
★花萼楼:打卡“圆楼之王”“大鱼海棠”取景地——花萼楼
★参观全新客家网红景区【客都人家】,漫步客乡老街,重温客家记忆!
★佛塔祈福:整座宝塔建筑堪称中华传统文化艺术的瑰宝,亦是梅州历史文化名城的标志。
★百年围屋:游览醉美侨乡村,百年方型围屋,感受客家老屋韵味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梅州

详细行程

第1天 出发地--客家博物馆--清凉山公园--酒店 不含餐 宿:市区准三酒店

07:45越秀公园C出口集中乘车 前往世界客都--梅州(车程约 小时),午餐于途中自理。
后前往游览【客家博物馆(星期一闭馆)】(车程约20分钟,游览时间1小时);位于广东梅州市区客家公园内,是收藏、研究、展示客家人文历史的综合性博物馆,由五个展厅的主馆及黄遵宪纪念馆、大学校长馆、将军馆等分馆组成。主馆分《客从何来》、《客家风情》、《地标围屋》、《人文秀区》和《客家腾飞》五大部分,突出五大主题,多角度诠释了“大客家”精神,生动叙述了历史上客家人几次大迁徙的艰难历程,彰显了客家人不畏艰辛、开拓进取、崇文重教、爱国爱乡的精神品格。
参观【清凉山公园】位于梅江区三角镇泮坑村,面积9平方公里,景区内有容水160万立方米的明湖(泮坑水库)、全长3公里的客家文化长廊、2188阶由鹅卵石砌成的登高路、始建于明代的三山公王庙、“岭南第一才子”宋湘所书的摩崖石刻“灵镇山河”等风景名胜和“枫”情万种的红枫、森林钢琴、枫林瀑布、水中汀步、环湖跑道等景观,素有“梅南胜境”的美誉,是梅城人家喻户晓的休闲旅游胜地。
后结束行程,前往酒店安排入住,晚上自由活动,感受慢城夜生活。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梅州准三酒店

第2天 “大鱼海棠”花萼楼—叶剑英故居—灵光寺--国潮不夜城 用餐:午餐 宿:准三酒店

早餐后前往游览【花萼楼】(车程约 1 小时,游览时间60 分钟) 花萼楼位于广东大埔县大东镇联丰大 丘田村,建于明万历三十六年 (1608) ,距今有近 400 年的历史,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占地面积 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 2286 平方米,属土木结构的圆形建筑。其设计精巧、结构独特,布局合理,便于防 卫,功能齐全,显示了客家人圆满、团结、平均、平等的生活理念,是目前广东土围楼中规模最大、设 计最精美、保存最完整的民居古建筑,是世界民居建筑的一大奇观。后前往【叶帅故居】(游览约40分钟)(叶剑英纪念馆闭馆维护,暂不开放,故居及纪念园正常开放)叶剑英纪念园占地482亩,按国家4A级旅游区标准建设。其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叶剑英故居为核心进行修复和扩建。外观呈几何构造,由原国家主席杨尚昆题写馆名。叶剑英纪念园集展示伟人风范、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于一体,融弘扬客家传统文化、绿色生态旅游于一处。分为人文秀区、纪念景区、旅游休闲服务区和生态林区四个功能区。后前往【千年古刹~~灵光寺】(车程约20分钟,游览时间60分钟)参拜祈福。神秘色彩的千年古刹-灵光寺,以与众不同的“三绝”吸引着海内外的游客,寺门前草坪有着千多年树龄的“生死树”,一枯一荣;宝殿内结构巧妙奇特,有着排烟功能的螺旋形藻井;绿树环绕的宝殿顶。随后前往夜游【“客家小镇】晚餐于景区自理。客天下文化广场,国际婚礼公园。后徒步进入客家小镇,欣赏一座山水中的颠峰小镇,一幅原生态的客家风情画卷,进入客家小镇,时光仿若回转千年,展示客家民风的泥雕,客家印记的水车。项目活动参考:一:大唐不夜城灯光秀,流光溢彩,生生灯光,霓虹闪烁,观一场“大唐风韵”国潮盛世;二:客家民俗表演。三:国潮古风夜市,看烟火古风夜市,一品唐食珍馐,感古法魅力。四:星光夜市。后结束行程,前往酒店安排入住。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梅州准三酒店

第3天 早餐--千佛塔--南华又庐(DIY非遗小吃仙人粄)--返程 不含餐

酒店享用早餐后退房;
游览【千佛塔】(车程约30分钟,游览时间1小时)千佛塔寺,由南汉王刘鋹铸于五代南汉大宝八年(公元965年 ),距今已有一千多年历史,石塔底层置放着距今一千多年历史的铁铸宝塔,因每面铸有大小佛像250个,四面合计一千佛,故名千佛塔。是广东省重点保护文物之一。寺内香火不断,却不嘈杂,不仅是慕名而来的游客,它也是当地人祈福求愿的地方。这里四季花木葱茏,梵乐悠扬,晨钟暮鼓,发人深省,是修心悟禅的好去处。
后前往【侨乡村—南华又庐】(车程约20分钟,游览时间1小时)DIY客家非遗清凉解暑小吃--仙人粄/每人/份。打卡网红点侨乡自在楼,游览一个古老、美丽而纯朴的村落。村子三面环山,满眼苍翠,小河淳淳,绕村而建的客家围屋鳞次栉比,依山而建。在这小小的村落里,留下了不少百年老屋,百年私塾,百年银杏等客家人百年的记忆和见证。走入村口,一座“十厅九井”的方形围屋屹立在眼前,屋顶升起袅袅的白烟,犹如一个手握烟斗、经历沧桑的老人,正在向人们诉说着悠悠的客家历史,眼里饱含浓浓的客家乡情。
后前往【人民南路-美食街】梅县人民广场的美食街在人民南路路口至怡景豪园之间,跨度长,靠近人民南路路口的美食街部分临街店面几乎都是饭店、茶饮店,饺子馆、麻辣烫、现烤比萨、轻食简餐、冰淇淋、意大利面、客家小食、全鸡汉堡、烤板栗、牛肉火锅、米饭套餐、药膳、酥肉、凉皮、柠檬茶等等,应有尽有。
参观【梅县游客服务中心】(约30分钟)有客都之称的梅州深受客家人沿袭千年的传统文化的影响,著名的客家系列食品,绿色、天然、不含添加剂和色素的健康食品:抵达后自由选购客家娘酒、白渡牛肉干、大埔苦丁茶、平远梅菜干都是客家独有的美味,它们不但是传统工艺的传承,更是客家人对自己文化、历史和血脉的认同,意义非凡。结束后,返回温馨的家!
统一在越秀公园散团!
以上行程仅供参考,一切安排视实际情况我社导游安排为准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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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按实际人数安排用车,每人1正座);
2.用餐:含1正2早1小吃(10-12人一围,餐不用不退)
3.住宿:入住2晚梅州准三酒店;(酒店没有三人房,出现单男或单女需补150元/人,不退房差);
4.景点:行程景区首道门票
5.导游:提供专业导游服务;
小孩价:
中童(1.2-1.4米):299元/人 含:往返交通+半价餐+行程景区首道门票半价票,不占床
儿童(1.2米以下):289元/人含:往返交通+含半价餐,不占床

费用不含

1.行程中一切个人消费自理。
2.强烈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特别提醒:
◇年龄超过 70 周岁的客人必须出示三甲医院的健康证明书以及游客本人签署的免责书。同时必须有直系 亲属陪同,方能报团。老年人出游前必须对自己的身体情况有清晰了解,高血压、冠心病、癫痫等慢性疾病患者 建议不出游,杜绝隐瞒病史的行为。 出游的老年人脑供血不足患者应带齐药品。◇ 产生单男单女需补房差300元/2晚。
◇ 报名年龄 28-75 岁,其他年龄段客人另询。
特别备注说明: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1【行程调整】行程中所约定的游览项目不得擅自减少。在不减少行程的情况下可做先后顺序的调整,以保证游览平安顺畅为准则!行程所含门票指进入景区的首道门票 , 不包括该景区内电瓶车或景区内其他另行付费景点门票 。 行程中所含的所有景点门票已按景点折扣门票核算,故客人持有军官证、残疾证 、老年证等优惠证件及其他特殊身 份人士,则无退还。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 赠送景点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
2【脱团、离团】旅游者在旅程中未经组团社、地接社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旅游者单方【脱团、离团】,因 此而解除合同,不得要求组团社、地接社退还旅游费用。并需支付因擅自离团导致的旅行社损失 。为免歧义,双方 确认 该损失包括核定的直接与间接损失及违约责任,且不因此调高或调低损失金额。
3【赠送】行程中的赠送项目和物品, 由地接方免费提供,并拥有最终解析权。
4 .【保险】地接方仅提供旅行社责任险,此险种有别于【旅游人身意外险】请游客行前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
5.【服务投诉】双方的服务质量纠纷以客人所填写的意见书上为依据并协商解决。
6 .【双方纠纷】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通过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地接社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7 .【景中店及土特产】景中店为景区经营行为,旅行社无法干涉请客人谨慎消费,土特产为当地特色产品,本社安 排的为市民连锁商店,此两项不能作为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请客人根据自身需求消费。
温馨提示:
1、该团按40人成团出行,若不成团提前2天通知改期或是退团,我社不作任何赔偿。
2、此线路产品: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收客情况,上下车点可能会增加番禺、江高、人和、花都或周边地区,以当天安排为准,敬请客人谅解!
特别备注说明: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