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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花漾光雾山>广州往返绵阳,四川、巴中光雾山杜鹃花节 纯玩 双飞6天
跟团游 编号:368179

<花漾光雾山>广州往返绵阳,四川、巴中光雾山杜鹃花节 纯玩 双飞6天

¥3199 ¥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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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雾山:国家5A景区,遇见红叶以外的光雾山,大多数人未曾谋面的光雾山杜鹃花
★阆中古城:这座千年古县,被认为是集东方风水大成的典范
★剑门关:国家5A景区,“剑阁峥嵘而崔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景区住宿:连住2晚光雾山,1晚住阆中古城
★特色美食:赠送品尝剑门关豆腐宴、阆中古城张飞英雄宴2大特色餐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大理 昆明 丽江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绵阳

敬请贵宾于约定时间准时自行抵达广州白云机场指定地点集中,乘航班飞往“诗仙故里”绵阳,绵阳自古就是华夏文明的传奇缔造者。位于涪江中上游的绵州(今绵阳东)大地,北扼秦陇,西抵氐羌,东连巴汉,南达成都,是文化交融的重镇之所。抵达后导游接机,乘车前往酒店入住休息!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绵阳

第2天 绵阳-广元-光雾山

酒店早参后,乘车前往广元,游览“天下雄关”——【剑门关】(未含上下行索道50元/程,费用需自理),诗仙李白曾在《蜀道难》里写,“剑阁峥嵘而崔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说的就是剑门关,可见其气势。这里被称为剑门蜀道,它集蜀道文化、三国文化、战争文化、红色文化于一体。沿途可领略丰富的三国蜀汉英雄文化,欣赏雄秀的山川美景。午餐品尝当地特色餐剑门豆腐宴,后乘车前往光雾山镇,入住酒店休息!
温馨提示:光雾山内住宿条件相对有限,入住民居/客栈,简洁、干净卫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光雾山

第3天 米仓山、香炉山赏杜鹃花

酒店早餐后,乘车前往游览光雾山【米仓山旅游景区】(未含观光车60元/人,费用需自理),光雾山被称为“中国红叶第一山”,秋季的光雾山满山红叶,美不胜收;然而光雾山春天的景色也不遑多让,每年4-5月,这里开满了杜鹃花,给人一种别开生面的惊艳,打破光雾山只看红叶的刻板印象。在香炉山的环山游线上,高山杜鹃肆意地生长着,扎根在悬崖陡壁之上,绽放于蓝天白云之下。一支支、一簇簇的杜鹃,铺成花海、汇成花瀑,到达顶端俯瞰之时,一幅壮美的杜鹃图卷缓缓展开。当天午餐自理,建议自备粮食。

温馨提示:参考花期为4月中下旬-5月中下旬,由于花期受当地天气影响较大,如因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原因造成赏花不佳,我社不接受此类投诉,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已含

住宿

光雾山

第4天 光雾山-十八月潭-阆中

酒店早餐后,乘车前往游览【十八月潭】(未含观光车10元/人,费用需自理),这里盛放的杜鹃正静静躺在河潭边,粉嫩的颜色胜似少女的羞颜,团团簇簇惹人怜爱。当镜头拉近,聚焦花朵,在点点绿意和流水的映衬下,杜鹃显得更加妩媚动人。适时乘车前往千年古县——【阆中古城】,中国四大古城之一,是现存“唐宋格局、明清风貌”的古城,素有“阆苑仙境”、“巴蜀要冲”之美誉,是世界千年古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春节文化之乡。风水文化、春节文化、三国文化、科举文化等7种文化交相辉映。晚餐自行品尝阆中地道美食,后入住古城特色客栈。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阆中古城

第5天 阆中古城-三星堆-绵阳

酒店早餐后,游览【阆中古城】古城内不定时有“张飞巡城”表演,可一睹“张飞”威武的风采。阆中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华本源文化发祥地之一,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西汉时期伟大的天文学家阆中人落下闳制定了中国第一部有文字记载的完整历法《太初历》开创了“浑天说”,创制了世界上第一台天文观测仪“浑仪”。阆中的“四川贡院”是全国仅存的两座科举考试、省级考棚中保存最完好的一处,也是我国科举取士1300年间四川出状元最多的地方。午餐品尝特色张飞英雄宴,后乘车前往广汉,游览神秘的【三星堆博物馆】(含讲解费),“沉睡三千年,再醒惊天下”,三星堆遗迹,被称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考古发现之一,不亚于兵马俑,而三星堆博物馆被称为中国六大神秘博物馆之一。这里出土了金面具、金权杖、通天神树、大玉璋、大立人等很多震惊中外的神秘文物,至今仍是未解之谜……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绵阳

第6天 绵阳-广州

酒店早餐后,根据航班时间,自由活动,品尝绵阳地道美食:酥饼、片粉、镶碗、江油肥肠……再来一碗绵阳米粉,辣椒熬制的红汤融进鸡肉打底的骨汤中,又落着大块的牛肉、肥肠与排骨。海带、豌豆、黄花菜与葱花、香菜、酸菜等小料由各人凭喜好添味,装点着独一无二的“米粉乐园”。适时乘车前往绵阳机场,乘机返回广州,结束愉快的旅程!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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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含往返飞机票经济舱,空调旅游车;
2.住宿:绵阳入住当地舒适型酒店,光雾山2晚民居客栈,阆中1晚古城客栈。由于当地气候较为凉爽及生活习惯,大多酒店客房无空调,部分酒店在冬季会有地暖或者电热毯,敬请知悉!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单女,需补房差( 酒店出于环保考虑,有些均不提供一次性卫生用品,请您自行携带好相关用品。)
3.用车:当地空调旅游车,保证1人1正座;(到达当天与最后一天由接机组和送机组单独安排车子接送客人前往酒店和机场;无导游;
4.用餐:全程含5早6正:10人一桌、8菜1汤,不含酒水(根据人数适量调整)。餐标:30元/人(不含酒水),用餐条件与广东有一定的差异,大家应有心理准备;(当用餐人数少于8人时,我社不方便安排团餐;敬请客人自理;退餐费)所有团餐,如果客人不用餐,餐费不退。
5.门票:如行程所示已含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标注自理景点除外);儿童收费不含门票,如产生,请家长在景区自行购买,景点所含的门票不用不退;
6.导游:含地接中文导游服务。
7.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建议客人购买个人意外保险)。
8.购物:全程不进购物店,另某些景区内部可能有商店、特产店、士多店、工艺品等等,不属于本行程安排购物店的范畴,敬请须知!
9.小孩标准:12岁以下(只含往返飞机经济舱+当地大巴用车+半餐;不占床、不含门票、酒店早餐均为自理)

费用不含

1)单人入住一间房产生的房差费用。
2)景点内园中园门票、景区环保车及缆车费用、行程外的自费节目、行程中注明门票自理的景点、单房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3)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建议客人在报名时或团队出发前在旅行社前台购买。
4)行李超重费用及旅途中一切个人消费(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个人伤病医疗费等)。
5)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需要更改行程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自然灾害、航班延误或取消、火车或轮船故障、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堵塞等)。
6)机场来回接送,如需专车接送,请另补车费。
7)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航班延误,取消所造成的损失一切由客人承担,与本社无关。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报名时敬请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台胞证、回乡证、护照等;小童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否则因所提供名单不正确或不清昕而造成的动车损失费用由客人承担。
2、出发时请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本(已满16周岁但又未有身份证客人应准备其他乘机有效证件如:临时身份证明原件和户口簿正本)
3、游客一经报名,即表示已确认此行程并同意执行《广东省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4、我社已按规定为阁下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及建议客人购买旅游意外险,
5、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客人承担。
6、收费标准中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团队出现单男单女时,我社导游有权调配房间,安排与其他团友同房或加床,客人如不接受此种方式,须在出发前补房差。
7、具体行程如有调整,以导游当日宣布为准。
8、此团广东散客拼团,不派全陪;散拼团接送机和带团导游不为统一导游,但我们将事先做好衔接工作,请游客放心,如不成团的情况下,我社提前7天通知客人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在7天以内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我社按照《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进行补偿。
9、如旅游者确认报名后因自身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承担已产生的费用及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照《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执行。
10、本旅行社郑重提示:请报名参加的游客认真阅读行程介绍,并全面谨慎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后决定是否参加旅行及哪种形式的旅行;对自己身体、精神状况可能不适合的,应当书面告知本旅行社。本旅行社在了解后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报名、出行。参考旅游法条款,65岁以上(未满18岁需家长陪同,超过65岁以上需子女陪同)老人参团前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①.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②.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③.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④.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⑤.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⑥.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⑦.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⑧.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1、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定: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液态物品可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同时,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及托运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
12、在国内航班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每件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且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托运;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由旅客承担,旅行社恕不承担责任;
13、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辞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置,予以积极的配合。
14、 适逢旺季,交通费、当地房费及车费或者升幅较大,导致不同日期报名,且同团出发的客人,团费有较大差异,敬请旅客注意!
15、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景区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游客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游客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
16、根据铁路局规定,一经出票不可退票(只能退机场建设税)、改签等手续,故因客人原因产生或造成的动车损失,需客人自理,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7、本产品绑定团队动车票,不可指定动车车次,实际出票为准,动车已出,无法改退签。请至少提前7天告知您准确的出行时间,7天之内机位情况请咨询旅行社;若客人在行程中途离团,回程动车作废,费用不退;
18、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交通状况、政府行为等)影响行程,我社可以作出行程调整,包括特色景点,尽力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实在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的,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19、若游客因个人因素退团:提前3天退团本社在已出票的情况下可以退机场建设税、和扣除动车款后所剩余的综费都可退还;若提一天退团所有费用均已产生不做任何退费、可退机场建设税。游客自愿放弃此次旅程中所提供的单个游览项目(如餐费、门票等),不退还该费用。旅程中部分景点可能针对学生证或老年证会有一定的优惠政策,但本产品价格已按折扣价计算成本,故游客不再享受景点售票处所标示的优惠折扣。有些景区实行一票制的套票销售政策,如遇游客不愿参观某一景点,则一律做不退费处理。身体不适者建议不要参加本行程。敬请知悉!

温馨提示:
1、天气:四川山地气候特殊,山区气温较低,请准备:保暖衣物、太阳帽、防晒霜、润唇膏、雨伞。
2、路况:因山路较多且地理环境比较特殊,只适用底盘较高国产旅游车,故座位间隔可能未如理想;为保障行车安全,途中可能会安排检修,敬请谅解。
3、餐食:敬请客人在选择食店时,要注意卫生,切勿吃生食已剥皮的水果,更不要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
4、住宿:全程住宿行程中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行程中如出现单男或单女情况,旅游者须听从导游安排住房,住房分配原则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安排同性旅游者同住,若旅游者最终不能听从安排住宿的,旅游者须现场补足双人标准间房差后入住。
5、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购物时可以听听导游人员的建议,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6、由于重庆各地的特殊地理及气候条件,汽车由于长途山路容易出现抛锚,三小时排除故障属允许范围,请予理解;
7、旅游过程中,在不减少景点,不影响接送机/站的前提下,旅行社根据情况可对行程进行调整。如遇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在征求客人同意签字后,可进行行程调整,未游览景点我社负责退还旅行社所购团队优惠票全额费用;同时客人必须服从旅行社的安排,控制损失,不得无故将损失扩大;
8、如行程中对我们的服务或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我社将及时处理解决。请各位团友务必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意见单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
9、行程中赠送景点如遇时间问题不能游览,我社有权取消,请游客理解并知悉。
10、我社可根据航班时间调整行程的先后顺序,请客人知悉。
11、此线路已采用团队优惠票统一打包价,凡客人持有长者证、学生证、导游证、记者证、军官证、军人残疾证等均无任何优惠或退票等……如有未产生或自愿放弃当地景点、住宿、用餐及赠送的项目,费用均不退还。
12、为维护游客的正当权益,提高游客的自我保护意识,请客人在行程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意见反馈表,内容要真实、可信,这是评价旅游质量和处理投诉的重要依据。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写意见单而产生的投诉,请组团社在收客的时候告诉各位游客必须认真仔细填写,我社解决投诉问题以游客在当地所签署的“意见反馈表”为依据、以80%滿意度为准则。有客人投诉与意见单不符,我社不作任何赔付。如对我社接待质量不满意请在第一时间与我社联系,方便我社协助处理。
13、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接受旅行社的解释和对条款的说明,同意约定的内容。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