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辉旅游

康辉旅游网<经典双水乡,纯玩>苏州园林、寒山寺、水乡甪直、周庄古镇2日游
跟团游 编号:366641

<经典双水乡,纯玩>苏州园林、寒山寺、水乡甪直、周庄古镇2日游

¥388 ¥388
该产品的价格和团期会实时变动,下单后需要客服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即可支付

纯玩苏州双水乡

含四大名园之一沧浪亭

游江南第一水乡周庄

听吴侬软语~品江南味道

~~~醉倒温柔乡~~~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合肥
目的地 苏州

详细行程

第1天 苏州

早指定时间和地点集合赴华东园林城市——苏州(本线路会根据收客情况途径巢湖、芜湖地区前往目的地,请予以理解),抵达后驱车前往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苏州甪直古镇(门票78元,游览时间约1小时),甪直的特点是水多桥多,桥多而密,有一些桥是建于宋代、明代的桥梁,镇内河水清清,环境幽雅,名胜古迹众多,游览沈宅、万盛米行、王韬纪念馆、萧宅等。古镇内小桥流水人家形成江南美景,典型的水乡生活景观。之后驱车赴中国第一水乡——周庄,【夜游周庄】(门票80元/人,游览时间约1.5小时,)古镇游览区、张厅、双桥、富安桥、老街,江南古镇的国色天香尽收眼底,感受江南“小桥流水人家”的水韵;赴苏州,晚上自由活动(自由活动期间可参加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另行付费项目夜游苏州古运河(费用自理138元/人,优惠价120元/人),夜晚乘船夜游姑苏古运河,在船内吃着小吃和水果、品着茶水、感受原味的苏州评弹,沿岸绚丽的灯光倒映在荡漾的水波里,摇曳的柳枝上:沿岸的灯光与苏州的古城建筑相得益彰,浑然一体,令人陶醉,让你充分领略了千年古城苏州的柔美和精致);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已含

住宿

苏州

第2天 沧浪亭

早餐后赴苏州四大园林之一的【沧浪亭】(门票已含,游览时间约1小时),位于苏州市三元坊沧浪亭街3号,是一处始建于北宋的中国汉族古典园林建筑,始为文人苏舜钦的私人花园,其占地面积1.08公顷,是苏州现存诸园中历史最为悠久的古代园林。沧浪亭与狮子林、拙政园、留园一齐列为苏州宋、元、明、清四大园林,园内除沧浪亭本身外还有印心石屋、明道堂、看山楼等建筑和景观。主要景区以山林为核心,四周环列建筑,亭及依山起伏的长廊又利用园外的水画,通过复廊上的漏窗的渗透作用,沟通园内、外的山、水,使水面、池岸、假山、亭榭融成一体。园中山上石径盘旋,古树葱茏,箬竹被覆,藤萝蔓挂,野卉丛生,朴素自然,景色苍润如真山野林。之后赴唐代张继《枫桥夜泊》中传唱千年的古刹——【寒山寺】(20元/人,游览时间约40分钟小时)参观,主要建筑有大雄宝殿、庑殿(偏殿)、藏经楼、碑廊、钟楼、枫江楼等。如今每到新年,人们都有到寒山寺听钟声,以抛弃烦恼忧愁的习俗,以抛弃烦恼忧愁的习俗,中餐后返回,结束愉快之旅!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查看更多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全程空调车(根据成团人数安排相应18座小车至59座的空调空调车,保证每人1个正座。乘车时请系好安全带。)
2、住宿:商务型酒店2-3人间
如游客有男女单数,产生自然单数,尽量拼房或安排三人间,如果拼不到房或宾馆无三人间游客必须现补房差
3、已含门票:沧浪亭、甪直、寒山寺、夜游周庄首道门票
4、导服:导服费10元/人已含(全程导游服务、或全程工作人员陪同+地接导游服务)
5、餐饮:1早2正餐(10人1桌,八菜一汤,不含酒水)餐饮口味、用餐条件各地有一定的地区差异,游客应有心理准备,儿童不占床不含早餐;

费用不含

自理门票:夜游古运河120元,自理项目不参加游客,请在景区附近自由活动。
因周庄大桥在维修,大巴车不能进入景区,进入景区需换乘景区交通车,往返费用20元/人自理;
餐仅含1早2正
个人消费不含

特价产品所有证件不享受二次优惠,无退费情况,请知晓!房差只补不退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1、请务必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
2、儿童:仅含车费、导游服务,其余费用均由其监护人自行承担。
3、【水月观音馆】 为周庄景区烧香点,友情提醒游客在游览过程中不要误入此景点,以防上当受骗;
4、行程中涉及的行车时间以及游玩时间由于存在不确定因素故以实际情况而定。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