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须知
附加说明
此款内容均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1、行程说明:
(1)主要景点最少实际游览时间,以行程中景点标注时间为准;
(2)本社有权更改往返进出地点,调整游览行程先后顺序,但游览内容不会减少,标准不会降低,准确行程以出
团通知为准。
(3)若专列不成形,可改正班车或者其他班期出行,不属于旅行社违约。
2、健康说明:本次专列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
苦 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
有病 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
和意外 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
体健康状 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
和行程中医 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①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
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
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
②本次专列配备一名保健顾问,仅在专列火车上接受游客的病情问诊,不负责治愈,无法单独提供专列火车下的
随团医疗和急救服务,无法为每位游客提供一对一服务;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
就进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
③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
④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3、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为自己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旅
行社责 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
偿责任的险种。
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对于 70 岁以上游客,有的保险公司不接受
投保,有 的保险公司是赔付减半,80 岁以上游客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接受投保),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
保人和受益人,由 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包,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
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 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认真阅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具体条款并无异议后,
自己在保险公司购买或委托旅 行社代为购买。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
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 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
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 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4、退团说明:游客在团队出发前 20 天向旅行社提出退团,旅行社将全款退与游客。游客在团队出发前 10 天
内提出退团,优先换人不损失,若退团则旅行社扣除必要的专列票款,硬卧 800 元/人,软卧 1200 元/人;
旅游专列属于包车,专列的铺位为全程买断,故火车票无法退票、改签,所以在出发前一周内退团或行程中离团,
均不退火车票费用。
5、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
旅行 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
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
担的办法处理。
6、专列申报开行说明:旅行社已经按照正常的专列申报程序向铁路部门申报本次旅游专列,如遇铁路部门政策性
因 素、车辆调配因素、国家突发事件征用铁路资源等情况,专列超员或者人数不够的情况下,专列不予开行,我
社有权在不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改走正班车,增加费用由我社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
1、此次活动仅有随专列保健医生服务,不随团队服务,药物需自理,您也可以视情况自带,尤其是特殊药品需自
带,由于是长途旅行,建议自带毛巾、牙刷、拖鞋、肥皂、卫生纸、细绳等生活必须品以备用。
2、请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财和贵重物品,在宾馆须寄存的请告知导游,由导游帮忙办理寄存手续,外出游览贵
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3、由于地区差异,各地品味及风俗习惯不一,我们会尽量安排可口的饭菜,可能不如您家里或您居住的城市口味,
还请您谅解。
4、景区旅游期间或自由活动时,请小心谨慎,建议结伴而行,请不要和当地居民发生冲突,夜晚尽量不要外出,
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切忌不可购买路边小贩的不洁食物,以免影响您的健康。 ★特别说明★
报名条件: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等易突发疾病及传染病、精神疾病患者谢绝参加,如有隐瞒病情者后
果自负,75 岁以上老年人须 60 周岁以下儿女或亲属陪同!
1、请参加本次活动的老年朋友携带好身份证、老年证、离休证及老年有关其它证件,否则不能享受门票优惠政策,
证件优惠不能重复使用。
2、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作为合同附件,届时在保证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旅行社可根据实际
情况和专列时刻点对行程顺序做出相应调整; 专列具体开行、抵离时间、车次以铁路局最后命令和站内调度为准;
若专列晚点或早到,旅行社并无违约,负责协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进行调整,并不减少景点,不降低服务标
准,但不承担经济赔偿;因专列政策性原因或者组团人数未达到专列人数,使专列未能成行,则改走正班车或者
全款退款。
3、专列的车容车貌、设施、卫生、沿途站点加水、开水供应和餐车服务均由铁路部门负责,不属于旅行社范畴,
若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列车员反应或拨打 12306 自行向铁路主管部门反映。
4、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行程延误或变更,旅行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
理;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放弃游览、用餐、住宿等,造成实际损失的我社一概不退费用;
5、严格执行《旅游法》规定。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码头、车站、商业街等地的商店,景区或者酒店等提供的
商店不属于旅游法所指的购物商店,购买商品自行负责;请游客切勿误解,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
7、由于旅游产品服务是生产与消费同时进行的无形产品,自身涉及多环节、综合复杂多样性的特点;请游客在当
地服务有何不满意之处,敬请及时告知全陪导游或拨打我社投诉电话:029-89399399,以便在现场核实,及时
处理。
8、为保证我们的服务质量,请游客在游览结束之前,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游客服务质量
反馈书》,恕不受理因游客虚填或不填而产生的服务质量后续争议及与意见单不符合的投诉。
9、其他有关事项见补充协议。
◆注意事项◆
1、铺位分配原则:1 人为 1 中铺,2 人为 1 上 1 下或者 2 中铺,3 人为上中下铺,以此类推。
2、专列具体开行时间以铁路局调令为准,铁路局调令约定为旅行社的不可抗力。
3、由于旅游专列属于包车,火车票不能退票、改签,所以在出发前一周内退团或行程中离团,均不退火车
票费用。
4、以上报价均不含各景点门票,游客一律凭有效证件于当地现购门票,请游客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
身份证、老年证(60 岁以上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等,如未携带本人有效证件一
律按全价票购买。赠送项目不参加不退费用。
5、以上行程游览顺序可以根据情况调整,但不减少景点。
6、购物点及自费活动项目,请根据需要自愿购买或参加。
7、保健医生只负责全程火车上的保健咨询及轻微创伤的处理,游客抵达旅游目的地后如出现身体不适以当
地 120 急救为准。如游客身体出现不适应及时通知本团导游。
8、由于旅游产品服务是生产与消费同时进行的无形产品,自身涉及多环节、综合复杂多样性的特点;请游
客在当地服务有何不满意之处,敬请及时告知我社,以便在现场核实,及时处理。
9、投诉受理期限为行程结束两周之内,如超过此期限我社概不受理。
10、为保证我们的服务质量,请游客在游览结束之前,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游客服
务质量反馈书》,恕不受理因游客虚填或不填而产生的服务质量后续争议,以及与意见单不符合的投诉。
11、旅游者在旅途中因病无法继续旅行时,旅行社应扣除旅游者已花费的费用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后费用,将
剩余团款退还,医疗费用由旅游者自理。
1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不当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由此给旅行社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旅途中因不听从组团社及其领队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不允许客人擅自离团脱团
不归,如擅自离团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4、具体行程、景点、酒店我社可依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内容及标准不变,行程景点游览顺序以当地
导游按照实际情况安排为准。
15、我社工作人员将于出发前一天通知游客具体集合时间地点。 旅游者个人信息及健康状况确认书
致 旅行社有限公司:
本人报名参加贵社组织的 年 月 日— 月 日的旅游活动。为顺利完成
本次旅游行程,现就本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作出以下确认或承诺:
一、本次旅游活动的线路为 。旅行社在与本人订立旅游合同之前,
已经就本次旅游活动的行程安排、服务标准、注意事项、旅游目的地的地理及气候特征、旅游项目
可能存在的风险、旅游意外保险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充分的告知。我本人及家属已经悉知上
述说明和告知的内容,对旅游合同已经充分阅读,对游客须知已经阅读并牢记并承诺严格执行。
二、鉴于本人对上述告知事项的认知,本人确认,旅游出发时,本人的身体健康状态适合参加
本次旅游,并确认本人身体状况能够顺利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三、旅行社已向本人说明本人的身体状态在此次旅行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本人充分知悉和
理解。本人承诺,本人自行承担旅游行程中因自身健康原因(各类疾病)导致的意外情况所产生的
法律责任。
四、本确认书是本人所作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签订本《健康确认书》游客信息和确认签字如下:
游客 1:姓名 身份证号 ,签名 ;
游客 2:姓名 身份证号 ,签名 ;
游客 3:姓名 身份证号 ,签名 ;
游客 4:姓名 身份证号 ,签名 ;
旅行社经办人员签字备档:
备注:本表格同旅游合同、合同附件一起保存档案。
出行须知
产品推荐:
※ 全程无购物真纯玩,无锡鼋头渚景区一整天,主打一个:把时间都留给景区。
※ 同龄人群,更多共同旅行话题,一路欢歌笑语。
※ 保健医生陪同,老人放心、子女放心。
※ 十年以上大型专列活动策划,接待经验、质量有保障。
※ 专职专列导游全程陪同,温馨服务。
※ 直达泰州,全程采用空调卧铺旅游专列,软硬卧皆有,提供 24 小时热水、餐车供应,安全、
便捷、舒适温馨。
出行提示
报名条件
1、凡身体健康、心态乐观的中老年朋友均可参加,有严重心血管疾病、高血压、哮喘病等突发性疾病及精神病、
传染病 患者谢绝报名,如隐瞒病情,发生任何问题,旅行社和导游不承担任何责任!75 岁以上的老年人建议子
女和亲属陪同!
2、报名必须签订《旅游报名表》《老年人出游安全说明书》《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 各地联运说明
1、各地市起止联运只包含:往返交通费以及接送站服务费。
2、登记安排联运截止时间为专列出发前 10 天,过期不予安排。
3、所有联运起始地为各地区市级城市指定地点,汽/火车次由我社统一安排,游客根据通知统一集合。
4、由于专列调令时间无法预计,若遇专列出发时间较早或回程时间较晚,需提前一天抵达或推迟一天返回
的情况,产生额外住宿,我社可以协助游客代订酒店,游客需自行承担酒店费用。
5、联运交通工具,常用火车、高铁、大巴,具体交通工具以各地市情况为准。(逢节假日根据以上交通方
式余票酌情选择)。
6、各地市客人若如无需安排联运,我社可协助游客前往集合地、预定酒店等事宜,市区内产生交通费用由
客人自理。
7、费用明细(不含中转住宿费):
陕北地区:榆林联运 298 元、延安联运 203 元、铜川(东站)联运 66 元;
关中地区:商洛(北站)联运 88 元、宝鸡联运 67 元、渭南联运 32 元、韩城联运 120 元;
陕南地区:安康联运 91 元、宁强联运 274 元、汉中联运 200 元、城固联运 192 元、洋县联运 174 元;
其他地区:平凉联运 111 元、庆阳联运 222 元;运城联运 158 元、临汾联运 234 元;
签约方式
铺位分配原则
1 人为 1 中铺,2 人为 1 上 1 下或 2 中铺,3 人为 1 上 1 中 1 下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