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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精.生态>广州往返茂名高州乐天温泉+杏花村+任吃菠萝蜜+湛江赤坎老街汽车3天
跟团游 编号:362650

<精.生态>广州往返茂名高州乐天温泉+杏花村+任吃菠萝蜜+湛江赤坎老街汽车3天

¥299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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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游老树菠萝蜜研究所,任吃菠萝蜜,甜甜蜜蜜!
探访广东四大古镇【安铺】,在古色古香中追寻风味小吃带来的味蕾冲击
打卡隐藏在“全国水果第一市”——高州的休闲度假村
参观社会主义新农村【杏花村】,体验一幅鲜活的风光秀美的美丽乡村画卷
打卡广东现存最高的古塔----宝光塔!!
入住充满浓郁东南亚风情---【高州·乐天温泉】---五星的旅游“家”
畅游“广东马尔代夫”、 海湾明珠【特呈岛】
观“南洋建筑风格”——赤坎老街是湛江市民国时期城市的缩影
食足9餐,豪叹乐天海鲜自助餐、鲍鱼焖鸡宴,下午茶、宵夜、美食与美景完美交融,尽尝地道的粤西风味;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茂名 湛江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杏花村—宝光塔—高州乐天温泉—自由浸泡温泉

早上7点昌岗地铁D出口集合(实际以出团通知书为准)乘车前往高州市是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源地,“中国民族民间艺术(木偶)之乡”、“中国楹联文化城市”。盛产岭南三大名水果——香蕉、龙眼、荔枝,被誉为“全国水果第一县(市)”。
打卡【杏花村】.此杏花村,却非唐朝杜牧笔下的杏花村,而是分界镇储良村委会辖下的杏花村。属于我市重点打造的特色精品村之一是高州市分界镇储良村委会辖下自然村。该村是世界储良龙眼发源地,是茂名市乡村振兴精彩100里高州段西线和首批广东美丽乡村精品线路的重要节点,是国家级农作物品种试验站、全国最大的鳄鱼养殖场所在地。该村人文资源丰富,杏花村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人杰地灵。 民国一级上将陈济棠曾携妻子莫秀英于此居住7年之久、民国粮仓、知青农场、储良母树公园、南秀河生态碧道、现代农业示范园等。
前往游览广东现存最高的古塔----【宝光塔】。位于高州市区鉴江河西岸,明万历四年(1576年),由知府张邦伊以镇城风水为名集资兴建。为楼阁式砖塔,阶梯为壁内折上式。塔平面八角形,外观九级,高65.8米,,底层每边长5.72米。每层均以菱角牙砖和线砖相间叠涩砌出腰檐和平座。塔座八面有花岗岩浮雕24块,每面3块,图案内容有富贵吉祥、双凤朝阳、云鹤双飞、鱼跃龙门等;每块雕刻长1.45米、高0.55米,两块石雕间有竹节形石雕相隔,竹节形石雕高0.55米、宽0.28米。在8个角上镶嵌力士雕像,雕像高0.55米、宽0.38米。塔内每层都设立4个佛像,装饰华丽,粉彩璀璨,故群众又称宝光塔为“粉塔”。后前往高州【五星·乐天温泉度假村】是粤西地区少数五星级标准酒店之一,属粤西地区配套设施最完善最高端的花园式酒店,是现代都市人追求品味生活的“世外桃源”,晚餐安排【东南亚海鲜自助餐】肥美海鲜、鲜嫩三文鱼、各式肉类、点心、水果百余种类鲜香营养,美味不上火,绽放您的舌尖!!!!。
后自由活动浸泡温泉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已含 晚餐:已含

住宿

乐天温泉度假村

第2天 古镇·安铺—老树菠萝蜜研究所—金沙湾观海长廊

早餐后在餐厅享用【五星·自助美食早餐】,前往随后【菠萝蜜果场】大树菠萝被誉为“热带水果皇后”,是世界上最重的水果,果肉肥厚柔软、甜酸适口、香味浓郁。具有多种加工特性和药理作用,因此受到许多人的青睐。大树菠萝中含有丰富的糖类、蛋白质、B1、B2、B6、维生素C、矿物质、脂肪油等。菠萝蜜果肉中钙、镁含量特别高,也含较多锌、铁、钠、锰等有益元素,而镉、铅、砷等有害元素含量很低同。菠萝蜜还富含有机成分,果肉中含碳水化合物16.0%,25.4%、蛋白质1.2%~1.9%、脂肪0.1%~0.4%、纤维1.0%~1.5%。
随后前往【廉江安铺古镇】形成于明朝时期,是湛江最古老的城镇之一,与中山小榄镇、顺德容奇镇、东莞石龙镇并称为广东四大古镇;到了清朝嘉庆期间,安铺镇就是一个繁华的集贸中心。行走在廉江安铺古镇上,可以看到特色的骑楼,感受当地淳朴的文化。午餐于安铺百年骑楼街古镇自行品尝小吃。
随后前往海滨之城、中国大陆最南端——湛江,乘坐当地居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赖以生活的海岛渡轮前往湛江唯一的【海湾明珠红岛—特呈岛】 (如需升级游船飞越港湾须自理30元/人,岛上电瓶车环岛游30元/人)特呈岛又称“红岛”,红土地、红怪石等。岛内空气清新,气候四季如春,还可以自费选择电瓶车进行环岛游:胡锦涛家访过的岛民陈武汉家、避风塘港、小岛博物馆、更可以自由前往海上卫士红树林保护区....有 1000 多亩树龄近 500 年的国家重点保护红树林。广场一角,是一条 300 米长的观光栈道入口,可观赏树形优美的红树林,可近距离看到白鹭等珍稀鸟。16万年前火山喷发形成的红怪石(火山石)遍布于海滩,与红树林相映成趣,形成一道道自然奇观。度假的天堂,写生、摄影的圣地。特呈“吉祥”岛最美的是滩涂落日,夕阳西下畅谈人生或是追逐、游戏、放风筝、玩沙雕、踢沙滩足球,尽情玩耍。黄昏也可沙滩漫步,拾贝壳等,天边的各色的云彩勾勒出一幅风景画。望着晚霞变幻,听着海鸥轻唱海风轻拂,海浪作响,是很惬意很、享受的事情。游毕乘船返回市区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湛江商务酒店新海誉/新海岸/睿柏云/麒福酒店或不低于以上标准酒店

第3天 赤坎老街—返程

早上在酒店享用早餐,前往游玩网红剧【隐秘的角落】主拍摄地千年古埠—【赤坎老街道】;参观【许爱周旧居】之湛江市【古玩文化城】、【赤坎民国风情街】、【广州湾商会会馆旧址】、【大通街】(4-8号古码头)、【三有公司旧址】等骑楼建筑,充分感受赤坎古埠文化的丰厚底蕴。
结束愉快之旅,返程温馨的家!!


*******以上行程供参考,旅行社可根据实际交通情况调整游览顺序,遇景点维修等非旅行社控制因素,旅行社保留使用其它相关代替景点的权利!******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已含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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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个正座车位;
2、住宿:含2晚酒店住宿,安排标准双人房,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
3、用餐:含3正2早2下午茶2宵夜, (团队定制,不用餐,不设退款);
4、门票:景区首道大门票,不含景点园中园门票;
5、导服:全程持证中文导游服务;
7、购物:全程安排3个购物点(详见补充协议)。
8、赠送:矿泉水1人/支。
报名须知:
1、此线路因服务能力有限,仅接受持有粤康码为绿色健康码游客报名参团,敬请谅解!
2、当天请游客自觉佩戴好口罩,配合出示健康码等相关事宜,若发现体温超过37.3°或健康码为红色、黄色人员将予以劝离,产生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敬请谅解!


备注:1.10人以上如需自定上车点,请联系销售人员。
2.该团为散客拼团,如人数不足成团,可能拼珠三角周边地区客人。
3.出发前一天临时退团需扣车位费。
4.为了控制接站时间,提高客户满意度,计调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小车接驳、客人打的等情况。

费用不含

不含费用已含中没有提及的项目,以及个人其他消费,景区内自设的购物商铺、娱乐等项目,属于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本社不承担责任。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三.注意事项:
1.请游客准时到达出团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2.旅行社会按照本团游客的报名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坐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游客自觉礼让
3.游客在旅途中应时刻留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尤其是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旅行社对财物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阻塞、塌方、台风、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行程变更或取消行程,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只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并参照按《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处理
5.离团说明: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6.成团说明:此团45人以上成团出发,不成团我社将提前3天通知客人,全额将退回团款或改期,不另作补偿。
7.景点游览、住宿的先后顺序以旅行社安排为准,将严格执行行程标准承诺;我社按客人报名先后顺序排位,预先给客人编排好车位,请客人自觉礼让,听从导游安排。
8.根据交通部门的通知,为保证游客乘车安全,严格要求旅行社的用车不能超载,若超载司机会被扣分或吊销牌照,并会进行罚款,所以即使是手抱婴儿也会安排一正座。一般1.2米以下的婴儿只收往返车位费,出发当天不能携带未报名的游客。
9. 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团需监护人陪同或授权委托书;65岁以上老人参团需填写健康申明,70-75周岁(孕妇及超75周岁恕不接待)的老人须需填写健康申明、免责声明并有看护人陪同方可参团,否则不予接待,见谅!
10. 注意:此线路可能顺路增加上、下车点,请知悉。
当地接待旅行社:广东全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法人:戚锦梓,地址:湛江市赤坎区百园路28号德祥花园商住楼A栋1103房,计调:黄莉 联系电话:18028428767。完善的质量监督体系,质检部24小时服务,让您玩得安全放心。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