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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旅游网<温泉 直通车>广州往返肇庆四会山湖温矿泉生态度假村3天2晚半自助游
跟团游 编号:360866

<温泉 直通车>广州往返肇庆四会山湖温矿泉生态度假村3天2晚半自助游

¥299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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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四会贞山风景区内山湖生态温矿泉度假村2晚
含1正餐2早餐
美丽乡村纯生态田园风光、天然花海
吸氧观光贞山风景区、祈福六祖寺
无限次享受原生态温矿泉

行程介绍

行程简介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肇庆

详细行程

第1天 广州—佛山—沙围村赏花海—肇庆四会山湖温矿泉生态度假村—办理入住手续—自由活动

早上09:00团一大广场A出口集中,乘车前往佛山白坭【沙围村】(车程约1小时),游“新农村”、西江畔赏大片天然花海,附近的西江河鲜美食街可以品西江美食:【沙围村】有13个性氏家族汇聚于此,“渊渟泽汇”,每个字都是三点水,而渟字多一点,总共13点正好13个姓氏。沙围村在土改前分别由沙头、横基、梓围、沙寮组成。在一次要雕刻公章时,大家觉得由“下梓围上梓围沙寮沙头”这么长的文字组合刻公章,既烦又难记,于是开会研究,决定从这几个名字各选一字组名,于是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融合一起的名字【沙围村】,正式得名。温馨提示:花卉观赏效果受季节天气等变化,实景以景区实际情况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敬请客人理解!
午餐自理,餐后前往肇庆山湖温矿泉生态度假村,办理入住手续,下午可自由前往温泉区浸泡温泉。
18:00 前往餐厅享用晚餐(注意:正餐是围餐安排10-12人一围,如参团人数不够10人开围餐我社将退回餐费30元/人,晚餐游客自理,请知悉!)。


由于为天气较冷特色为山泉温矿泉水,参考温泉开放时间最热高峰期为:10:00-12:00分,16:00-22:00分,建议客人在这时间段前往浸泡。



特别提示:
1、由于此线路不含团队午餐,午餐时间(停留时间约1小时,客人自行选择餐厅用餐)。旅行社根据当天情况与佛山三水芦苞温泉、肇庆四会贞山宾馆等线路同车出发,会根据交通情况调整抵达佛山三水芦苞温泉度假村、肇庆四会贞山宾馆、四会山湖生态旅游度假村,会安排上下客;
2、此团是直通车工作人员一般不留夜,司机和工作人员当天来回,烦请各位贵宾自行到酒店前台报名字+电话号码,住房押金由客人自行交付取房入住。
3、正餐是围餐安排10-12人一围,如参团人数不够10人开围餐我社将退回餐费30元/人,晚餐游客自理,请知悉!

餐饮

早餐:敬请自理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已含

住宿

肇庆四会山湖生态旅游度假村山湖楼标双房

第2天 早餐(含)—肇庆四会山湖温矿泉生态度假村—全天自由活动


早晨睡到自然醒,自行前往餐厅享用早餐(早餐参考时间:7:30-9:30,自助早餐/围餐按实际安排为准),全天自由活动选择周边景点或景区泡养生温泉休闲度假。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肇庆四会山湖生态旅游度假村山湖楼标双房

第3天 早餐(含)—肇庆四会山湖温矿泉生态度假村

早晨睡到自然醒,自行前往餐厅享用早餐(早餐参考时间:7:30-9:30,自助早餐/围餐按实际安排为准),客人可在景区自由活动或享受浸泡温泉。中午客人自行办理退房手续(根据酒店规定,退房时间为上午12点前),午餐自理。下午乘车返回广州(统一下车点:团一大广场,中途不停车),结束愉快行程。



温馨提示:因温泉直通车线路,去程与回程座位有可能不一致,敬请谅解。


返程交通集合地点:肇庆四会山湖温矿泉生态度假村
返程交通集合时间:14:00(请以导游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
返程交通发车时间:14:30(因交通路况及直通车其他温泉拼车原因,发车时间可能推迟30分钟左右,请以导游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

餐饮

早餐:已含 中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敬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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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本《产品介绍》是《代订合同》不可分割的内容,因本项目是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受客人的委托,除以上代订的服务项目外,其他所介绍参观活动项目仅供参考。 为保障客人权益,请客人认真阅读,并请关注以下内容:
一、代订报价标准:
1、费用已含:
(1)本表所列交通费;
(2)本表所列住宿费(含2早餐1正餐,正餐是围餐安排10-12人一围,如参团人数不够10人开围餐我社将退回餐费30元/人,晚餐游客自理,请知悉!);

1、住宿:入住1晚双床或大床,费用只含每人每天一个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需自补房差价。
2、用车:将根据团队人数安排22座车至53座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1个正座。旅行社根据当天情况与佛山三水芦苞温泉、肇庆四会贞山宾馆等线路同车出发,会根据交通情况调整抵达佛山三水芦苞温泉度假村、肇庆四会贞山宾馆、四会山湖生态旅游度假村,会安排上下客,上下车点可能会增加番禺、花都、大沥高速路口或周边地区,以当天安排为准。
3、安排1名工作人员随车服务。

费用不含

(1)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
上述已含费用中未约定的费用。
3、小孩收费:2-11周岁的执行小孩收费,此收费仅包括车位费(其余全不包含),由于各景点对小孩门票收费的身高标准规定不同,其景点门票费用由客人按各景点的收费标准自行购买。
4、婴儿收费:2岁以下执行婴儿收费,此收费仅包括车位费(其余全不包含)。
5、超出的小孩如在选择在旅行社前台购票,收费标准为:
自助早餐:20元/人;
温泉门票:1.4 米以下48元/人,1.4 米以上68元/人。

预订须知

出行须知

特别提示:
1、由于此线路不含团队午餐,午餐时间(停留时间约1小时,客人自行选择餐厅用餐)。旅行社根据当天情况与佛山三水芦苞温泉、肇庆四会贞山宾馆等线路同车出发,会根据交通情况调整抵达佛山三水芦苞温泉度假村、肇庆四会贞山宾馆、四会山湖生态旅游度假村,会安排上下客;
2、此团是直通车工作人员一般不留夜,司机和工作人员当天来回,烦请各位贵宾自行到酒店前台报名字+电话号码,住房押金由客人自行交付取房入住。

注意事项:
1.请游客准时到达出团集合地点,过时不候
2.旅行社会按照本团游客的报名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坐车座位。如车上有老弱妇孺需要照顾的,请游客自觉礼让
3.游客在旅途中应时刻留意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尤其是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旅行社对财物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阻塞、塌方、台风、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行程变更或取消行程,不视为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只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并参照按《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处理
5.离团说明: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6.成团说明:此团20人以上成团出发,不成团我社将提前1天通知客人,全额将退回团款或改期,不另作补偿。
7.景点游览、住宿的先后顺序以旅行社安排为准,将严格执行行程标准承诺;我社按客人报名先后顺序排位,预先给客人编排好车位,请客人自觉礼让,听从导游安排。
8.根据交通部门的通知,为保证游客乘车安全,严格要求旅行社的用车不能超载,若超载司机会被扣分或吊销牌照,并会进行罚款,所以即使是手抱婴儿也会安排一正座。一般1.2米以下的婴儿只收往返车位费,出发当天不能携带未报名的游客。
9. 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团需监护人陪同或授权委托书;65岁以上老人参团需填写健康申明,70-75周岁(孕妇及超75周岁恕不接待)的老人须需填写健康申明、免责声明并有看护人陪同方可参团,否则不予接待,见谅!
10. 注意:此线路上下车点可能会增加黄埔、金沙洲、番禺、花都、大沥高速路口或周边地区,以当天安排为准。请知悉。
四、特别约定:
1、客人出团当天需要出示穗康码和接受体温测量,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因客人原因退团,按照《广州市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第28条约定处理。旅行社有权拒绝客人上车,客人应自觉配合。
(1)客人不能出示穗康码或穗康码过期无效;
(2)客人出示的穗康码背景颜色为 “红码”高风险状态的;
(3)客人拒绝接受旅行社或相关部门体温测量;或受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留观处理无法跟随团队行进的;
(4)客人通过药物等其他方式降低体温,隐瞒病情。
2、如客人出团当天出示的穗康码处于有效期内,且穗康码背景颜色为“ 蓝码”或“绿码”低风险状态的,但体温测量超过(含)37.3℃,旅行社有权拒绝客人上车,并视为双方解除合同,客人应自觉配合。
3、客人在车内、室内、人多的地方必须配带口罩,在游览过程中不聚众,与前后游客保持安全的距离。
4、旅行社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
5、安全注意事项:本线路含有涉水游乐等的风险项目,客人应遵照该活动项目经营者对年龄、身体的要求而谨慎选择参加;参加者须遵守活动项目要求和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穿好救生衣;切忌单独游玩,并应要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活动,切忌麻痹大意,一旦在水中感觉不适时应尽快上岸休息。雷雨天和夜晚均不准下水游泳。未成年人一定要在成人的陪同和看护下方可参加,水上活动结束后不宜立即食用冷饮、西瓜、海鲜等食品。敬请客人务必在参加以上项目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敬请客人务必在参加以上项目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如发生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退改政策

旅游者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之外,需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行社违约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 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 日至4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 日至1 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